【明慧網2000年4月28日】 親愛的XX: 你想了解這半年多來我的情況,我可以理解,由於我太懶,這許久沒有給你寫信,我也感到很抱歉,我已經65週歲了,過了春節,虛歲已經66了,自感寫東西比較困難,我就記起來甚麼就告訴你甚麼吧。 99年7月23日上午,三個穿警服的警察到我家把我帶到「分局」。他們的表情很兇,我的心很坦然,很平靜,我還問主審我的那人叫甚麼名字,他說他叫× × × 。他問我對中央的決定甚麼看法,我說法輪功使千百萬中國人獲得了健康的身體,淨化了心靈。取締的決定,可能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的損失。他們看我這種態度,就給我加壓,說我是7.21和7.22兩天在省政府聚集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我如實的說了那兩天我的確是去省政府了,但我並不是組織者、指揮者。分局看我態度堅定,24日就把我交給了市局。 24日晚市局第二刑警大隊六名警察審問我,他們的態度更兇,其中一個說:你是一個大學教授,你師父只是一個中學畢業生,你怎麼愚昧到認他為師,那麼堅決的聽信他的呢?我說,我師父講的是法,是宇宙大法,不是來源於人間的知識,世界上沒有第二個人能講這個法。他們聽了更火了,六個人輪番說我,他們說: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嗎?這是審殺人犯的地方,讓你嘗嘗國家專政的滋味,送你去勞教三、五年,你的子女和親屬也會跟你遭殃。當時我心裏很坦然,我一點不害怕,因為我知道,我沒有做對不起人民的事,他們沒有理由判我刑,我絕對不說大法和老師一個「不」字,但我自己作的事,我可以坦然告訴他們。 在他們看來我的態度頑固,所以24日晚不讓我回家,我就在一個硬椅子上坐了一宿。第二天他們出了兩台警車,押我回家收查,我因為沒有作任何準備,所以損失很大,師父的照片、大法書、錄音帶、錄像帶、大法輪圖、大法像、小法像全拿走了,然後把我送到戒毒所軟禁起來,他們叫「監視居住」。那時我真後悔沒有把師父的照片分給其他學員,我有好幾十張師父和學員在一起的照片,有兩套師父打大手印的照片。許許多多法像都被他們拿走了。 我剛到戒毒所時,女大法學員只有我一人,那裏住著8名吃搖頭丸跳舞的十七、八歲的女孩,大部份是高中學生,有一、兩個剛畢業的中專生,她們是22日被抓去的,她們對我很好,還叫我教她們煉動作,當時我只給她們作了一下示範,她們也不是真心想煉,因為她們要在舞廳坐台,她們中有明白的人,說學煉佛法不能坐台(坐台:即在舞廳裏接待客人),但她們對大法學員好,認為大法是佛法。 25日晚又來了兩個大法學員,26日又來了兩個,我們五個人住一個房間。我們五個人堅持每天煉功、學法,沒有書,我們就背經文、背論語、背洪吟、背《轉法輪》部份章節。洪吟我背下來54首。經文十多篇。背不準確的大家湊,後來回家後對比書,還都對,有個別拉字的。 在戒毒所的頭二十天,他們經常來提審我們,主要是打我們的態度,要我們轉變觀念。學校系黨委書記、副校長來作工作,然後學校黨委書記來找我談話,後來區黨委副書記也來找我談話,叫我轉變觀念,告訴我,如果觀念轉了就給她打電話,她把她的名字留給了我,但我始終沒有給她打電話。你爸和你姐來看我時,我告訴他們不要管我的事。8月13日他倆第三次來看我之後就再也沒有來了。 8月11日晚轉移一個,8月13日放了兩個,8月16日又放走一個,從這天往後的二十天就剩我一個人了,吃搖頭丸的女孩們交錢以後也都釋放了。師父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時說:「難耐的寂寞是人最大的一個危險,也是修煉中最大的一個難,...」 (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 -第35頁)。一天24小時我怎麼過,前二十多天,他們來提審,功友在一起相互切磋、相互鼓勵,挺好的。現在剩下我一個人了,在別人看來我很寂寞,單位也不來人了,家屬也不來了,市局也不提審了,功友也都走了。但我心很坦然,很平靜。因為當許多人違心地說不煉了的時候,我沒說。 當刑警提審時說,拍幾下駝背就能挺直是騙人的時候,我給他們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我親眼看見的,× ×公園煉功點的小陳,因為她長得矮小又駝背,所以大家叫她小陳,其實當時她也四十多歲了,駝背許多年了,師父給她直過來了。另一個例子是× × 公園煉功點的一個65歲的老太太,30歲時得一場病後駝背了三十五年,給人感覺她是九十度的大彎腰,她參加看錄像的學習班,九天下來,腰就直起來很多,在看錄像時脊椎就「啪啪」響,煉功半年後全直了起來。煉功點的輔導員× × × 腰部受傷,癱瘓一年,抬著進學習班,走著出來。我說這些都是發生在本市的事,是真是假,你們應該調查以後再下結論。 他們又說:「你師父說他有法身,他的法身到處都是,誰看見啦?這不是騙人嗎?「他又問我:「你看見了嗎?」 ,我說:我沒有看見,但我感受到了,我就給他們講了,1998年5月24日我在橫過馬路時被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撞倒的事。車輪撞在右小腿外側的腓骨上,這是一根非常細的小腿骨,內側的,脛骨是主要的粗的小腿骨,腓骨是最容易折的,有人下自行車時不小心還把腓骨弄折了。摩托車的把手撞在我右後側的肋骨上,說得通俗點,人的肋骨就像豬的排骨,是不結實的,最容易斷的,那麼大的衝擊力撞在肋骨上,當時我胸腔疼得上不來氣。左手觸地,手的腕骨也最容易受傷的,頭部右前額觸地,摔個大包,嘴唇上翻,牙齒流血,尼龍綢制的舊書包的兩條帶都摔斷了,書散一地,書皮上還有血漬。一個64歲的老太太被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撞得這樣狠,如果不是修煉人,那結果是可想而知的。但我堅信我是大法修煉者,我不會有問題的,我告訴那摩托車手:我沒事,你走吧。我沒上醫院檢查,沒吃一粒藥,自己走回家,很快痊癒。沒有師父法身保護能這樣嗎?當我這樣給他們解釋的時候,有的能安靜的聽我講;但是其中有一個大漢,大聲咆哮:「你這老太太,這麼頑固,槍斃了你」 。我說:謝謝你。他連喊三聲:「槍斃你」 ,他每喊一聲,我謝他一次,最後我說:我們大法弟子是生無所求,死不惜留的。另一個刑警說:你都活了六十五歲了,你死了夠本了,你得為你的孩子們想想。我說我正是為了對她們負責我才這樣的呢。他們是常人當然理解不了我這話的內涵。不過在後來的提審中他們不再提法身呀,駝背的事了。 因為我沒作任何違法的事,他們抓我就是要我轉變觀念,黨校黨委書記大聲地對我吼著說:「你一個學自然科學的教授,信那迷信的東西,你給我們造成多大的壓力。」 刑警也說:7.22的新聞片中不是說了嘛,《轉法輪》不是他寫的。「其人其事」 新聞片中那劉鳳才還說:「他念不念得通都是問題」 。當我聽到他們這樣說的時候,我覺得我應該出來證法,我對他們說:「我知道《轉法輪》是怎麼成書的,因為當時辦班是我負責錄音的,我組織學員從錄音帶上一個字一個字記錄下來,交師父修改,師父又綜合了濟南、大連等地的講法內容,最後出版的。這部法只有我們師父一人能講,這本書是師父多次修改後出版的。」 我當時心裏非常平靜,非常坦然,我感到很幸運,我在向世人證實大法,用我親身經歷的事實揭示「其人其事」新聞片是偽造的罪證,那個新聞片才是真正騙人的。 最後作筆錄的刑警要我作個明確的表態,他問我:「法輪功好不好?」 我脫口而出「好」 。但我馬上又加了一句:「我煉法輪功感覺很好。」 加這句實際上是有掩蓋的心理,沒通過。他又問:「你還煉不煉?」 我堅定的說:「煉!」 。師父在《大曝光》中說:「大氣候反過來的形勢下,看誰還說大法好,」 這不是師父通過這種方式在考問我嗎?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我想師父會高興的。回頭看那刑警,他還樂了。這時有人給他送冰糕來,他把他的那個給我了,我推讓了一下,看他態度很堅決,我就吃了。後來你姐去找他們時,那人還向你姐表功,說他送了我一個冰糕,又說:「你老媽那麼堅定,勝過江姐、劉胡蘭。」 8月13日你爸你姐最後一次來看我,以後的二十多天再也沒有人找我了,刑警二大隊已經把我的材料轉給市局一處宗教科,他們不管了,單位也不來人了。功友也陸續走了,就剩我一個人了,我住三樓,五樓上還剩三名男學員,其他的學員也放了。一個人當然很寂寞,師父說過:「難耐的寂寞是人最大的一個危險,也是修煉中最大的一個難,...」 我是修煉人,我該怎麼面對這一難呢?我覺得這是個好機會,我應抓緊時間靜修,我用床單把腿一圍,背對門,他們也看不出我在幹啥,我就這樣打坐。累了就起來在室內走一走,背經文、背《洪吟》、背「論語」,過去背過《轉法輪》,但背得不熟,能背多少背多少吧,我不能讓大腦空著,否則思想業力、後天形成的觀念就會往上翻。夜間人看不見時我才煉動功。 這期間又抓來幾個吸毒的,但她們住在另外的房間。我反省前一段的心態,對法的堅定是主要的,但也摻雜了爭鬥心、顯示心。我想師父說過不想說的話可以不說,但說出來的得是真話。所以後來管教和戒毒所的其他工作人員,問我還煉不煉時,我或者是笑而不答,或者說一句:「你們這裏也不讓煉呀」 。雖然我沒說不煉了,但又不像開始時那樣堂堂正正的說「煉」 。實際上是怕心出來了,怕心一出來就不主動給那些吸毒的人「弘法」 。不像開始時還教那些吃搖頭丸的女孩煉動作。很少主動去接近、幫助那些吸毒的人,怕心的根源是想回家。8月24日中央發了文件,要解脫大多數,9月4日就把戒毒所監視居住的這四個人全放了。我是其中一個。 回家後,來看我的朋友很多,因為我的事學校領導多次去說服我,每次去都要車,司機中有大法學員,領導議論的,司機就傳出去了,那些審問我的刑警也在宣傳這個「頑固」 的老太太。在學員們的讚揚聲中,歡喜心起來了。9月4晚才到家中秋節的前夕又被請到拘留所監視居住,當時我真不願意去,表面上的原因是他們怕我去北京上訪,實際上是還要繼續去執著心,特別是歡喜心、顯示心、爭鬥心。 我大約是9月23日晚7時左右到達拘留所時,那是一間有四個窗戶的大屋,學員們正在抱輪,我是第29個到達的,他們大大方方的煉功學法,管教也不干涉,我也馬上和她們一起抱輪,煉功結束後,他們發現我沒有吃晚飯,有人給我送來麵包、月餅,有人給我送來香腸,榨菜和水,我選了麵包和榨菜,大家互不相識,但親如一家。我的行李未送到,第一晚就和其他學員睡一個被窩。第二天你爸花了很大的周折才打聽到我在× ×拘留所,他和你姐給我送來行李和換洗衣服,但不讓見面。不斷有學員從北京抓回來送到這個拘留所,兩天後我們這間屋就裝了九十多人了,號長向所方要求分室,26日我被分到另一間更大的屋子,大家都是睡地上,是木板地,大家吃、住、拉都在這間屋內,一天兩頓飯,一頓一個大饅頭。很快這間屋的人數達到最多一天是103人,於是再一次分室,這樣女班三間大房,男班兩間,每間都住有八、九十人,到9月30日大約住了四百來人。 我們來這裏首先清理環境,因為便所在室內,我們首先打掃便所,這裏白天沒有水,我們還得到很遠的地方去抬水來沖洗便所,晚上我們接一水池水供這八、九十人一天用的。然後我們又擦窗戶。這是一處很老的拘留所,都是平房,是準備扒掉的了。又清理院子。我們和那些工作人員相處得很好,在放風的時候,那所長和科長一起問了我幾個問題,最後他說:「說你們是超常的人,你們有甚麼功能嗎?」 我說我沒有甚麼功能,但是你看我們這麼多大法弟子,人人都以苦為樂,都沒有任何怨言,這不是超常的嗎?說我們是超常的人,不對嗎?他笑著對那位科長說:「他們是有明白人」 。我問那位在這個拘留所工作了幾十年、已七十歲高齡的炊事班長:「我們和過去關在這裏的犯人有甚麼差別?」 他說:「你們講團結,守紀律,愛勞動,講衛生。」 拘留所的工作人員對我們都比較好,對於我們煉功學法他們睜一眼閉一眼,一般不加干涉。 可是有一天市局的人夜間來查房,發現我們有人在看書,當晚來了兩個男警察,要我們把書交出來,小楊站起來說,書在我這裏,我不能交給你,我們八、九十人一下把小楊圍在中間,那兩個警察看見大家心這麼齊,馬上就走了。第二天叫大家都到院子裏放風,警察們收查我們的房間,在我們回房時對每個人進行搜身。有一個學員把書放在心口處,心裏默念《洪吟》中「威德」這一首詩,念了四遍,就大搖大擺的進屋了,警察搜身沒發現她身上的書,真是「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 因為她堅信大法,心能放下,奇蹟就出現了。但小楊有爭鬥心,她帶的書就被警察發現了,雙方爭搶起來,女警察用嘴咬我們學員的手,學員也不鬆手,其他幾個學員也上去保護書,另外一個女管教來幫忙,這女警察錯咬了那個幫忙的女管教的手。最後男警察也上來搶,書被他們搶走了。大家回房後進行了反思,許多人發言,說我們在這件事情上反映出我們有爭鬥心。有一個年輕的女學員站起來說:我們受到這樣不公正的對待,我實在吃不下飯了,她姓李,小李宣布絕食後,小宋立刻到小黑板上簽名絕食,許多學員都簽了名,我這間屋被稱為女二班,到下午男班給我寫來一封信,勸我們不要絕食,要完全以善的一面對待,拘留所見男班這個態度,就想借男學員來說服我們,於是這天下午男女學員同時放風,平常是分開時間放風的。結果男學員被說服,大家一起絕食,到9月30日300多人不吃飯,女一班的小劉還寫了絕食聲明。在這種情況下,10月1日所方將67歲以上的、18歲以下的、孕婦和殘疾人提前釋放。把各班帶頭絕食的、寫絕食聲明的、和我轉移到戒毒所,我並沒有絕食,但被懷疑。當時絕食的是多數,不絕食的是少數。絕食的人聲稱大法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自己要用生命來助師正法,的確她(他)們心很純,放下了生死,絕食期間,並不覺得飢餓,煉功感覺特好,出現了許多奇蹟。而不絕食的人認為絕食是常人採取的一種政治鬥爭的手段,修煉人採用則是有爭鬥心和不善的一面。我當時沒有絕食,但我並不認為那次絕食是錯的。事實上這次絕食對社會震動很大,是一次很好的弘法行動。因為他們也害怕這樣多人絕食會出事,就採取分流的辦法,由各派出所把人領回去,再由有關單位、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作這些學員的工作,勸他們恢復吃飯,學員在給他們解釋自己為甚麼絕食時,就向他們弘揚了大法,他們看到學員承受這麼大的壓力還這麼堅定,所以他們心裏也承認大法好,有的還說,你們為法輪功坐牢不丟臉。所以我不抽象的說該不該絕食,要視情況而定,不應該絕對化。師父說:「為甚麼講佛的智慧大呢?他和你的想法不一樣,他的容量大,他不在一個方面想問題。」(在美東法會上講法)。 10月1日我第二次進戒毒所,那裏的人問我,你怎麼又來了?你不煉了不行嗎?我說我不煉不行,我住戒毒所總比他們住醫院強吧。我告訴他們我上次回去聽說有些真的不煉了的學員,病又犯了,都住醫院了。我這樣一說,他們表示理解,對我們也很好。我們也儘量做好分配給我們的活,比如打掃衛生、收拾冬儲菜、鹹菜、幫廚、等等。這一次住的全是大法學員,我們天天集體煉功學法,但不當他們的面這樣做(不給他們上眼藥),每天只早上九時他們來查房一次。他們有的人有時也來和我們聊天,一些人因而還得法了。 11月中旬解除監視居住回家後,區委領導、校領導和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一起找我談了一次話,他們主要聽我講,他們迴避評論大法,只是勸我儘快轉變觀念。我也迴避說刺激他們的話,我只談我是修煉大法的受益者,七年來我沒上一次醫院,沒吃一粒藥,沒有給國家增加經濟上的負擔,也沒有給子女、親屬帶來護理上的負擔,對於市局兩次軟禁我累計長達三個月一事,我也無怨無恨,因為我沒有做對不起黨和人民的事,我坦坦然然接受政府的審查。他們聽了還很滿意,以後再也沒有找我談話。 我的情況大體就這樣,今天就寫到這兒吧。 中國大陸學員 200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