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 我是一名高級工程師,今年62歲了,1998年9月有緣得法輪大法。我要講講自己的真實修煉情況。 得法前,我患有多種嚴重的疾病:心臟病,胃病,嚴重的痔瘡,咽喉炎,頸椎骨質增生等。由於多種疾病的折磨,睡眠每晚都要服安定。97年8月到98年7月,四次住院,用盡中西名貴藥品,進口藥品,均未解決問題。1998年9月我有緣在廣州得法,修煉法輪大法不到兩個月,我停掉所有的中、西藥,各種病都神奇般地消失了。同時我也親眼見到了一大批大法學員,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各種疑難病、絕症、現代醫學無法解決的疾病都治癒了。從此,我對法輪大法堅信不疑,努力學習大法,時時、處處用大法指導自己的言行,身體愈來愈好,思想也在不斷地昇華。 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卻在99年7月22日被國家取締,一時間,報紙和電視只有一個聲音,不讓大家說真話。領導對我說:「你不要說是煉法輪功煉好的。」我想黨的宗旨是實事求是,我不能說假話呀! 99年9月16日,我和母親晚飯後散步,順便到一個功友家。當時,他家已有10多位功友在交流,主要是講在當前的環境下,作為一個修煉人,遇事都要向內找,找自己的不足,不能怨恨別人,尤其是職能部門,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大家堅持學法,煉功,修心性。我受益很大。就在交流不到一個小時時,來了幾個公安,然後分局和電視台記者都來了,把大家帶到了南昌市東湖分局,連夜獨個提審。我向公安講了自己的真實修煉情況,也請他們仔細看看「轉法輪」,在這本書上,我們的師父從頭到最後一講都是教我們做更好更好的人。當晚凌晨,我們四人(2個80多歲的老人,一個13歲的小女孩,加上我)被送回家。可第三天,中央電視台就播出了這件事,並被定罪為「一批法輪功骨幹非法聚集,蓄謀鬧事。」看到這一報導,我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從那以後,我把這一切當做自己的修煉環境,每天堅持學法煉功,任何人問我時,我都說真話:「堅修大法心不動……」 99年10月人大要開會定法輪功為X教,我感到作為一個公民,有責任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10月底我獨自一人到北京上訪。11月3日我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抓上警車,帶到天安門分局。我想:「我來上訪,一句話還沒說,就抓來了,我不能就這樣被押回去。」就沒有回答哪裏來的。所以被天安門分局警察打,頭被往牆上撞,反帶銅手銬(一隻手在肩上,一隻手在背後這樣反銬)。警察不時地折磨我們。在我身邊一位遼寧阜新市姓趙的女同志,帶著13歲的女兒來上訪,警察看趙女士不說哪裏來的,就當著13歲的女孩的面對趙女士進行折磨。那天約有100多人,晚上9點多鐘才被駐京辦事處接走。 11月6號被押回本市(同車押回近20人,除我以外,一路上都帶著手銬)。先經過各派出所提審,然後無一例外地送到各看守所。 我被送到第三看守所。在那裏,發現煉功就帶腳銬,被牢頭毒打、被政委和管教幹部辱罵更是常事。在牢房裏,我們搶著做最髒最累的活。自己的任何東西,只要刑事犯看中的,就讓給他們。同時,我們向他們弘揚宇宙大法,告訴他們不要做壞事。有一個女孩,因患乙肝無錢治病,男朋友偷自行車,她被抓來,我告訴她:「人有病及其他一切災難,都是自己業力造成的,做壞事只會增加業力,病反而會加重。」她明白這個道理後,流下了眼淚,並說以後再不做這種事了。牢房很多刑事犯人都與我們一起學法煉功。 在看守所每個人都被多次提審,我亦如此。每次提審時,我都說真話,告訴公安,法輪大法我堅修到底,我本來就是一個病得要死的人,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也告訴公安,我們是修煉人,決不反對政府,也不干涉政治,只是懇請政府給我們一個修煉環境。請政府聽聽我們的肺腑之音。 12月1日我被釋放了,釋放證上寫著「治安拘留15天」,實際我被關了25天。出來後,我才知道是女兒及單位與派出所簽了保釋書,我的一切行動被監視,單位每天1-2個電話,要聽到我的聲音,12月31日,單位一位副局長守在我家到午夜12時,怕我出門。就這樣,我還兩次被帶到了派出所,2000年2月3號被帶到派出所一天,懷疑有一張要求和政府和平對話的簽名表是我搞的。3月2日被帶到派出所,並抄了我的家及我女兒的家(因我住在女兒這裏),據說有人舉報我有大法資料,還懷疑我會上網,(我一個老太太,微機方面可以說是文盲),結果是把我正常的學法書和煉功帶抄走了,給家鄉老父母寫的信也被抄走。回來後,監控電話增多,派出所也常打電話,身份證也被派出所拿走保管,怕我再到北京上訪,弄得我無法正常生活。 3月29日清晨5點多鐘,我們四個功友(我、我母親、和其他兩位功友)在室外煉功,被警察看見,被抓到派出所(我母親因已82歲高齡,就讓她回家了),不一會,派出所的指導員、分局的局長、政保大隊的副大隊長都趕到,他們很震怒,大聲斥責我們,隨即又抄了我們三人的家,把我的煉功帶又抄走了。折騰一上午,直到中午12點把我們又送到了看守所。4月13日我被治安拘留16天後放出來了,其他兩位功友一直未放出來,她倆是刑事拘留,至少一個月。 我無處去反映自己的真實情況,我自己被抓送勞教且不說,單位領導要撤職,職能部門要處分,家屬要受牽連。但是我是一個正直的中國人,應該對國家對人民負責,應該說真話,「十年浩劫」就是人們不敢說真話的災難。我請求政府給我們機會反映自己的真實情況,不管我還將受到甚麼不公待遇,我要永遠說真話。 大陸大法弟子 2000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