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4月2日】 【南京4月1日消息】解放軍理工大學通信工程學院年輕女教官李群(工學碩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並致信信訪部門反映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的情況而被軍方強行送到南京精神病院(六病區)。目前與她被關在一起的還有先期被送進去的南京一級警督丁建華女士。 她們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講真話、履行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就被強行投入精神病醫院,並被強迫定時服用可以使正常人變瘋的藥物。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李群致信訪部門的信:
信訪部門負責人: 你們好! 我本著一個公民應有的正義感和責任心,給你們寫這封上訪信.希望信訪工作能真正為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目前,段祥娣、丁建華、韓紀珍等數名大法弟子因為去北京上訪而被公安部門直接送進南京精神病院,每天被迫服藥,失去人身自由已有數月。他們有的是第二次被送進去,有的因為「兩會」的召開不得釋放,有的還遙遙無期。把一個人想關多久就關多久,不必履行任何法律手續,這是依據哪家的法律法規在辦事呢?他們既不是精神病人,也不是犯法。如果他們真犯了法,我想他們寧願去坐牢。 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場所,而不是關押人的監獄。以一個人的良知想一想,一個常人被關進精神病院,被作為精神病人來對待是甚麼滋味?會不會度日如年?誰都知道,在那樣的環境下,沒有病的人也可能被逼出病來。這樣做人道嗎? 公民的權利和人身自由應該受到憲法的保護。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他們的做法沒有錯,沒有犯法。如果上訪不行,那麼就請給我們一個鳴冤說話的地方。 他們都是社會上難得的好人,有的在醫院還幫助護理病人,打掃衛生,熱心地做著好事。那顆正直善良、純潔向上之心,令人哽咽無語。 希望有關部門儘快解決此事,不要這樣對待善良的公民,不要再做這樣將大法弟子送往精神病院的荒唐不義之舉,真正依法治國。 請釋放無辜的好人,並賠償他們的精神損失。 此致 敬禮! 南京大法弟子: 李群 200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