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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鐘芳瓊修煉法輪大法的真實經歷
【明慧網2000年4月18日】

一、 本人於99年10月1日同5名法輪功修煉者一起到成都《商務早報》報社,善意地向編輯闡述我修煉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本人患先天性血管瘤,在長期診治中病情控制不力,95年手術後病情加重,97年經川醫30多位專家會診一致確診為世界疑難病症,並表示目前國際上尚無有效治療方法。97年底出現陣發性嚴重腦缺血,發作時大腦血管像鋼琴弦一樣繃緊,令全身麻木失去知覺,長期與藥為伴。另外,我臉上還有大面積深度蝴蝶斑,經過長達6年診治和美容,花費上萬元巨資都毫無效果。在我絕望之際,於99年3月5日喜得法輪大法,修煉後奇蹟出現了:臉上的斑一星期內全部消失,兩月內血管瘤、腦缺血全部痊癒,法輪大法使我獲得了新生,告別了痛苦的過去。」

然而,就因為我到該報社說了真話,首次被公安機關以「圍攻報社」罪名拘留15天。不久,成都的新聞媒體把我上述反映的真實情況反過來進行了報導,它們污衊法輪大法把我煉偏了,煉成了血管瘤,並說法輪功不准我上醫院打針、吃藥。叫善良的人們吸取我的教訓,不要相信法輪功,只有上醫院打針、吃藥才能好病,法輪功是不可能治好病的,甚至還製作成電視節目在四川電視台《今晚十分》欄目反覆播出。像這種不講職業道德、不負責任、嚴重失實的報導,損害了新聞機構的正面形像,誤導了群眾,在社會上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由我的親身經歷不難看出新聞機構報導的因煉法輪功致傷、致殘的1400例「受害者」,其真實性和可靠性值得深思……謊言只能遮蓋一時,卻不能欺騙一世,法輪大法的事實真相必將大白於天下。

二、 我於99年12月10日起因兩次上京合法上訪,向黨中央、國務院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以及表態要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公安機關再次「實施」刑事拘留1次,治安拘留5次,連續長達100多天。期間多次提出回家洗個澡、看一眼孩子的起碼要求都被斷然拒絕。又因本人係單親家庭,在無止境地反覆拘留中,被迫丟下年僅九歲的幼子無人照看。何時獲得自由還遙遙無期。

三、 我的親生母親陳國香,65歲高齡,也因修煉法輪功被剝奪照看外孫的權利,甚至被當地派出所趕出我的家門,遣返原籍,剝奪我贍養老人的權利及義務,致使家中空無一人。

這種令身心健康的普通人都難以忍受的長期艱苦的監禁生活,不僅沒有摧垮我的身體,反而使我身心更健康,更加堅定地修煉法輪大法,並無怨無恨,坦然面對未來的一切,這難道還不足以說明法輪大法是超常的科學嗎?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於成都

當日後一篇文章: 南昌晚報99年8月法輪功報導背後的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