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3月15日】一位剛從濟南市西郊的治安拘留所裏出來的學員高黎,談了一下她在裏面的情況。她是在今年2月12日因在外面煉功被帶進去的,她進去時裏面共有十二名學員。被帶進去的理由是違反了違法強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四或第六款。 在她於2月27日出來這段時間裏,又有10名左右的學員被關進去(也有出去的)。她說在拘留所裏的學員都很堅定,一直堅持煉功,並為此被打、被電棍電、被罰。而學員們都能用修煉人的心態對待。在拘留所裏要勞動(抬土),兩個人一個筐,每天勞動的時間排得滿滿的,一天下來得抬60~70筐土,這其中也有打掃衛生,在廚房幫廚的。 有一個女學員葉,在看微縮的大法書時,被不煉功的舉報了,結果所有學員被搜了一次,葉的大法書被收走了,葉開始絕食,另五個學員為了聲援也開始絕食。其中有高黎, 而且每人被安排了一個房間。高黎被帶過去時,還被在地上拖著走了一段。後來高黎說她自己走,這樣才不拖她了。後來拘留所當天給這些學員的分管派出所打電話,其中三個學員被帶走。高黎想和其他學員交流一下,就停止絕食,要求去抬土,拘留所同意。高黎曾和葉探討停止絕食,葉堅持自己的認識,在絕食三天後轉入刑事拘留,被帶到別的地方去了,理由是帶頭鬧事。 高黎在2月24日早晨6點因煉功被打。打她的人被稱作刑隊長。高黎在結印時,刑隊長握起拳頭用手指的第二個指關節打高黎的右臂,高黎仍堅持結印,手被打開後再恢復結印,直到刑隊長可能覺得痛了,想改用棍子打時,高黎對他說,即便是胳膊被打斷了,她還會一樣煉功。刑隊長沒有繼續打。 在拘留時高黎的右胳膊腫得很厲害,但她沒有跟打她的人計較。我親眼看到高黎的胳膊尚未完全消腫的狀況,而且胳膊上幾乎都是黑紫的淤傷,直徑在7~8釐米的淤傷有四、五處。 拘留所裏有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考慮到她年紀大,沒讓她抬土,而是每天罰站。 進拘留所的人,目前都要交伍仟元押金,去北京被帶回來的學員費用由學員自己支付,如果再度上訪,伍仟元即被沒收。 另有,趙家永、謝慶傑、因去北京上訪被刑事拘留一個月,放出後其中謝仍在某地被監視居住,常麓璐、李建惠被認定為串連而被刑事拘留約一個月,目前仍被監視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