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深圳】近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到深圳,公安於2000年2月20日將部份法輪功學員帶到派出所,扣留兩天多,到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離開深圳後,獲得釋放。 【北京】王憲,女,46歲,北京西城區房地產管理局展覽路房管所幹部。2月4日路經天安門廣場一側大會堂,被警察詢問是煉法輪功的後,就被拘留,押到西城分局看守所。警察讓她在拘留票上簽字時,被她拒絕了。她回答:就因為煉法輪功的,連走路都要抓?(大意)。自2月10日開始,她絕食絕水,到2月21日為止,已經11天,期間,警方擔心她出事,4次(左右)把她手腳銬上,強行鼻灌,弄得鮮血直流,但因為對身體刺激大,強行灌下去的東西都嘔吐出來;警方又給她輸液一次。據關在一起的同修講,現在她瘦的皮包骨頭,身體很虛弱。 【昆明】法輪功學員陳豔豔等三人在雲南昭通弘法是被捕並關押在雲南昆明盤龍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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