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2月23日】(一) 以前警察和囚犯問我:你們師父為甚麼不回來,你們這麼赴湯蹈火?我答得不好,對方眼神裏都是對師父的蔑視。後來我悟道這一關沒過去。後來又有一個機會,對方想藉此誹謗師父,規勸我。我堂堂正正答道:「我師父是來傳法的,不是來修煉的。當年耶穌為他的法站出來,現在我們這麼多弟子都能夠做到如來境界的標準,我們將修成獨立的覺者。你說這法有多大?我們師父度的是甚麼樣的人?!耶穌為弟子承擔罪過,師父得為我們這麼多弟子承擔多少?這個環境是讓我們修煉的。師父回來就沒我們修的了。」我做到了,坦然地講出來,對方完全被制約了,再沒有對師對法不敬的話。看到我們能為真理獻身,一個「更高境界的好人」,他真敬服。而這個一般「好人」遠遠達不到的境界,正是大法造就的。 我知道終於答好了這道考題,過關了,對方也受益,法正人心。
(二) 一次一個學員在火車上雙盤學法,用餘光看到警察站過來了。心裏驟然一擰,馬上悟到考驗來了,如果有這個緣,也得去了,修煉的事情沒有偶然。一動不動地看書,翻頁。警察開始在她身邊走來走去。當她悟到「佛光普照,禮義圓明」時,警察一轉身走了。 第二次在火車上弘法時,見警察過來,她卻下意識地把書從別人手裏拿來揣到懷裏。警察收書,她搶回來說:「書重於我的生命!」她被押到途中一個派出所,一幫警察圍上來搶書。她義正詞嚴地說:「大法重於我的生命,你們要毀我的書,我就一頭碰在這兒。」警察被震撼了。她感到欠缺點,就平和地講她為甚麼煉功,為甚麼願為大法付出生命。做到了完全用善的一面講,警察笑了笑退去了。銬她的時候,都隔著毛衣,怕把她弄疼了。善的力量是無窮的,她在派出所學法煉功,警察說:「沒見過你這樣的,真行!」審她的警察正是要學法的,他們切磋了3個小時,後來把她書留給了他。他送她上了火車。再在火車上弘法、學法、煉功,暢通無阻。 她悟到師父講的:「人容易抓,容易打。」她把人的兩層殼留在那裏,就登程了。 (三) 一個學員到天安門煉功護法,被遣返刑事拘留。交流中她受到啟發,悟道不該配合警察的工作,因為那是助紂為虐。她沒在任何口供上簽字,警察審她們本身就違法。警察軟硬兼施,最後說不簽字照樣生效!她在拘留所堂堂正正闖關。絕食不到4天竟然無罪釋放。第2次因為煉功被拘留。因在監號煉功手腳被銬在一起24小時,看她還要堅持煉,就開了手銬不再管了。用絕食用生命為大法鳴冤。拘留所的領導說:從來沒見過這樣的,甚麼口供材料都沒有,沒法關了!再說她也沒犯法。家屬來要人,藉機就把她放了,前後不到6天。 聽說一個被判勞教的弟子絕食50天被釋放。也許人的觀念該破的都悟出突破,就該換環境了。人對神是無能為力的,如果被人、被不正的東西所帶動,也是自己該先正正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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