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2月13日】人們發生矛盾的時候,往往是由於人心隔肚皮,自己看不到別人的心,別人也看不到自己的心,從而產生誤解,而誤解越積越多就變成矛盾,矛盾進一步激化就變成仇恨。怎樣才能調和矛盾,消除誤解?唯有向內找,找自己。 既然一切都是大法造就的,一切都在正法之中,而更高層的一切物質都已經正法結束,那麼一切低層物質的表現都可能被更高層生命所利用,成為在人中正法與宏法的便利條件。我是一個修煉的人,修煉的人是應該無怨無恨的,因為我人生中所遇到的一切所謂磨難都是師父給安排的,目的是清除我心中的魔性,讓我看到佛法,所以一切事情我都要能理解,都要能接受,因為一切事情的背後真正起作用的是佛法,我就要看到佛法。 我知道許許多多人並沒有讀過法輪大法的書籍,他們並沒有認識到法輪大法的法理,法能夠改變我們,也必定能夠改變他們。可是他們了解法輪大法的唯一途徑是甚麼呢?就是修煉的人,他們看到我們的表現,就會以為法輪大法就是這樣的,所以我要修不好,也會影響周圍的一大群人。所以不管電視報紙上說法輪大法如何如何,其實他們說的只是掛著法輪大法學員名譽的人如何如何,其實他們是不是真是學員,那可說不準!但是每一個出問題的人,以及別人給大法所加的每一個污衊,都會是大法學員可能存在的問題與執著。大法完全可以借法中眾生的口,給修煉的人提供修煉提高的機會。 政府曰:法輪功搞組織、參與政治。可是法輪大法的書中明確說明法輪大法既不能搞組織,更不能參與政治,如果誰這麼做就是破壞法輪大法。為甚麼政府會提出這樣的說法呢?雖然這是政府中某些人在搞運動,有其背後的目的,還可能有高層空間的因素存在,但我看每個人,無論是站長輔導員還是普通學員都要向內心找一找,看看自己有沒有搞甚麼有形實體的執著心。修煉人哪有甚麼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修煉人心中可真得區分清楚維護的到底是大法,還是修煉中的人,修煉中的人在人中是會有各種社會行為的,很可能有些行為不一定符合大法的要求,甚至是破壞大法,那麼大法在人中的機制可能就要制約他們,但是修煉人都清楚他們決不代表大法與師父。這不就是一個如何"以法為師"的問題嗎? 其實身邊的一切矛盾,從可以成為修煉人修煉自己提高心性的契機。人們的很多話都不妨用一句話來概括:"修煉的人啊!你們有沒有按照你們師父的話去做?"所以每當領導、警察來找我談話時,我都趕快把自己的心裏思想全都按照大法對照一遍,分析分析,看看哪兒有錯,我好趕快改,這不就是壞事變好事來修煉提高嗎?前幾天,領導又找我來了,一進門就說:"我們的工作沒有作好,本事沒有作清華大學那個博士生思想工作的老師大,沒有給你找出問題來啊。"我說:"你們已經作得夠好的了,也確實給我指出了我的許多不足,我謝謝你們,我會改得更好的。但是你們既然做這個工作,還是應該看一看法輪功的書,看看書中是怎樣要求我的,這樣回過頭來找我的問題會更準確的,你們說對不對?江總書記不是提倡講學習嗎?"他們笑了,我也笑了。最後他們說:"通過這件事情認識了你也是一種榮幸,你保重,你走好。"我說:"謝謝!" 上訪只是一種讓常人領導更好了解我們的途徑,也是一種人與人交流的手段,救度世人的形式。但是我上訪決不是想為個人取得點甚麼。做為修煉的人無怨無恨,只能勸善,勸善是為了眾生好,更何況低層的一切都在更高層的控制與利用之中呢。我深深知道,政府的許多工作人員和警察並沒有看過大法的書,也不會知道大法的殊勝,他們只能通過修煉人在人中的行為來了解大法,所以每走一步我都要問一下我自己:"我的行為符不符合大法,會不會給常人造成誤解?"修煉的人在社會上就是應該對社會好,對人好,如果我的行為符合大法,那麼與我接觸的所有的人,包括政府工作人員與警察,都會認為我是好人,都會比較容易理解我,以至我所做的一切。如果修煉的人都從自身作起,使自己的所作所為更符合大法,讓人們都能看到大法在人中的體現,那麼誰還會說大法不好呢?我是一個修煉中的人,正法的其實同時也是在正我們自己,正我們尚未得糾正的人心。 事物都是相輔相成的,領導們做修煉者思想工作的過程可以變成了解法輪功修煉者真正思想的過程,起到與接待上訪同樣的作用。 大陸學員 2000年2月7日原稿 2001年3月22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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