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2月10日】作者相關情況簡介 此文作者是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老師,大法弟子,除夕之夜在金水橋展開了法輪圖形。現已經被刑事拘留。她的丈夫由於國內經濟不景氣已經失業一年多,膝下有一個兩歲多的女兒。 她的弟弟曾經是外企服務總公司(FESCO)的工程師,大法弟子,由於1999年10月15日去公安部信訪辦上訪,被當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拘留31天,外企服務總公司黨委並封殺了他的工作機會,失業至今。 她的弟媳是清華大學微電子所的老師,大法弟子,由於1999年10月27日上午和另外十六位弟子在天安門城樓展開了大法橫幅而被東城區人民法院於2000年1月28日以「非法示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家中有一個一歲多的兒子。 上述情況由有關知情者提供。(編者)
清華大學教師虞佳希望校領導向上反映情況 陳劍老師並轉各位系領導、學校領導: 我認為目前對法輪大法的結論和處理方法是極不公平的,是完全違背事實、違背憲法同時也是違背做人的基本良心的。作為一名法輪大法的受益者,在大法蒙受不白之冤時,我有責任站出來說幾句公道話。因為是法輪大法使我身體的各種疾病豁然而癒,是法輪大法使我明白了生命的意義和做人的道理。古人云:「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我是一個普通的人,沒有任何權勢可以支配,我所能報答李洪志老師、報答法輪大法的,就是我的良心。 另外,目前對修煉法輪大法的教工和學生的處理方式也是很不公平的,無端地讓學生停課、休學、辦學習班,強迫他們說違心的話。這些學生和教師,沒有做任何不利於國家和人民的事情,沒有做任何壞事。他們只是按照李洪志老師的教導做一個真修向善的人,怎麼能這樣對待他們呢?說法輪大法不好,是「精神控制」、「洗腦」,可是法輪大法傳出七年了,從來也沒有給誰辦過學習班、休學生的學;從來沒有強制過誰,都是想學就學,不想學就走,哪裏有過用工作、家庭、前程相威脅的事情呢?這樣看來,是誰在進行「精神控制」、「洗腦」呢?當然,我想學校這樣做,也自有其難言的苦衷,這些問題也不是學校能夠解決的,所以我希望學校能夠向上反映。 我的工作及繫裏相關的一切,聽憑繫裏安排,我這門課的講稿和所有資料,請轉給錢小軍老師,我辦公室的書及資料,與統計有關的,請轉給錢小軍老師,其餘的書,全部捐給情報中心。 最後,感謝你為我做的一切。 虞佳 200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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