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2月8日】 我是一名參警已有一定年限的民警,對刑事強制措施有一定的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處的到固定住處實行監視居住,對無固定住處的犯罪嫌疑人由執行機關到指定的住處進行監視居住。從1999年以來,電視上說法輪功是X教。但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及其補充規定沒有哪一條款寫著法輪功是X教,人民的最根本機構人民代表大會也沒有通過此種說法。所以說法輪功是X教是不合法的,對法輪功練習者集中起來進行監視居住更是不合法的。 在此之前我不了解法輪功,通過看管法輪功修煉者,經過接觸、了解,我發覺他們是非常好的人,總是為別人著想,他們按著真、善、忍三個字去做有哪一點不好呢?而且我發現他們對政治一點都不感興趣,把名、利看的很淡,那為甚麼說他們參與政治呢?從北京出差到此地的人士說:電視上說法輪功人員圍攻中南海。甚麼叫圍攻?包圍起來進行攻擊才是圍攻,我們在北京看到法輪功學員秩序井然的,又沒有影響交通,只是想反映他們的真實情況,並沒有鬧事,所以我們北京當地群眾對法輪功修煉者被判刑與勞教感到不滿,也不能夠理解。 我希望所有有良知地人們都來對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現在中國社會應該順應國際潮流,應該是依法治國,而不是個別人說了算。 一個說出心裏話的民警 200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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