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2月29日】 據路透社27日北京報導--新華社星期三說,四名法輪功團體成員因散發有關被禁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資料而被判處三至八年的徒刑。 它說,這四名成員--名字分別為龐有、穆春燕、陳蘇平和張利欣(音譯)--印製有關法輪功的宣傳冊子和光盤唯讀記憶體,並在北京散發。 … 修煉者們說,大約50,000名追隨者已經被拘押,許多人未經審判就被送入勞改營。 這四人於12月5日一審時被判刑,但是進行了上訴。 新華社說,這四人在一架複印機和打印機上印製了數十萬紙張的資料並散發了超過3,000套資料。 它說,法院維持了原判,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穆被判七年,陳被判七年,張被判三年。 美國正敦促中國釋放一名這個月初被判三年徒刑的美國法輪功成員,她因提供政府對此精神團體的鎮壓的證據而被判刑。 北京的一個法院以「為海外組織刺探情報和非法提供國家情報」罪將37歲的滕春燕判刑之後,美國官員已要求釋放她。 一個駐香港的人權團體說,滕曾收集政府在北京的一個精神病院拘押法輪功成員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