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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縣邪惡勢力鎮壓法輪大法學員事實錄
【明慧網2000年12月23日】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來,大足縣雙橋區追隨江澤民之流助紂為虐,在全縣(區)範圍內大肆強行收繳大法書籍,音象資料,強迫學員寫「保證書」、「揭批材料」,否則用開除公職、罰款、辦學習班、勞教等相威脅,迫使學員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

縣(區)公安局部份惡警人面獸心,手段殘忍,對關押的大法學員無端刁難,動輒拳腳相加。輪到大法學員盛飯時,故意說:「你們煉功的不怕餓,吃甚麼?!不給你們吃。」

XX鎮黨委書記為了邀功請賞,對法輪大法任意栽贓陷害。一個多年服藥的高血壓病人和一個危重高血壓病人,只練了一個多月的功,而且並沒有按照大法的心性標準去做,只想把大法當作祛病健身的護身符,此二人死亡後,該書記上報縣政府,稱二人「練法輪功練死了」。縣政府極其「重視」,邀請重慶電視台來錄像。錄像時,死者家屬如實陳述他們本身就得了重病,並說祖輩幾代都是得這種病死的,不怪法輪功。攝製人員和有關人員威脅說:「你這樣說,一個月幾百塊的贍養費就不發了。」後來教一句說一句,如果不符合攝製組的要求,就把鏡頭拿開。結果編造出了死者胡言亂語、自稱「沒有病,棒子都打不死」等謊言。更為荒唐的是,XX鎮一名從未煉過功的老百姓死了,有人為了撈點政治資本,竟對其家屬說:「我給你點錢,你說他是練法輪功死的。」

縣(區)政府發出文件,對堅持修煉大法的「頑固分子」採用開除公職、罰款、強行辦學習班、勞教等方式邪惡鎮壓,凡進京上訪者一律開除公職並勞教;各單位被告知「看好自己的人」;法輪功學員被嚴密監視,電話,私人信件被監控,人身自由受到極大侵害。

下面是部份被迫害大法弟子情況:

1、黎堅,男,35歲,大足縣衛生防疫站某科長。工作認真負責,深受單位領導器重,僅 98年他的一項建議就為單位創收30多萬元。公安局曾多次調查,證實他是個優秀的工作人員,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大公無私。黎堅於99年10月去京上訪,回鄉後因堅持煉功,不願寫「保證書」被判勞教一年半,現關押於重慶北碚西山坪勞教所。
2、陳慶彬,男,30歲左右,大足縣三驅一中學教師。其妻鄧尚媛,26歲,三驅柳河子小學教師,夫妻二人修煉法輪大法。陳於2000年5月13日到寶頂石刻弘法,向世人講清真相時被捕,拘留30天,罰款4000元。2000年11月夫妻倆帶上1歲半的小孩進京上訪,在京被捕,在京期間一人腿被打斷。遣回途中,他們兩天兩夜未進食,小孩嗓子都哭啞了。回大足後夫妻二人被判勞教兩年。
3、鄭學剛,大足三驅某中學教師。(與陳慶彬是同一學校)2000年5月13日在寶頂石刻弘法時被捕,拘留30天,罰款4000元。2000年11月進京上訪,在京被捕,送回大足後被勞教兩年。
4、周忠新,女,57歲。大足縣第一小學退休教師。因堅持煉功,99年10月進京上訪送回後被停發工資。2000年11月進京上訪,在京被捕,被勞教兩年。
5、阮英傑,女,46歲,雙橋區紅岩汽車廠工人,99年10月進京上訪在石家莊站被捕。送回大足刑拘一月後,取保候審。2000年5月13日寶頂石刻弘法時再次被捕,後判勞教一年並遊街示眾,現關押於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
6、羅康陽,女,56歲。2000年5月13日去寶頂石刻弘法被捕。後拘留7天。2000年11月進京上訪被捕。拘留一月後判勞教一年。
7、洪理蓮(化名),女,59歲。99年10月3日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捕後遣回大足,刑拘一月後取保候審。2000年5月13日去寶頂香山石刻弘法被抓後刑拘35天,罰款2000元。後取保候審,經常被公安叫去訓話。
8、趙忠祿,男,43歲。2000年5月13日到寶頂石刻弘法被抓後,拘留40天,罰款4000元。2000年11月進京上訪被捕,現在牢獄中。
9、李良端,男,38歲。2000年5月13日到寶頂石刻弘法後被抓,關押38天,罰款4000元。2000年11月進京上訪被捕,現在牢獄中。
10、陳玉新(化名),女,63歲。99年10月進京上訪,回家後被抓,刑拘40天,罰款4000元。
11、常進(化名),男,48歲。2000年5月去寶頂石刻弘法回家後被捕。刑拘30天,罰款2000元。
12、章賢齊(化名),男,62歲。去寶頂弘法回家後被捕,刑拘30天,罰款2000元。
13、魏強(化名),男,60歲。進京上訪後刑拘40天,罰款4000元。
14、童維量(化名),男,60歲。2000年5月去寶頂弘法被抓後拘留42天,罰款1000元。
15、孟洪兵(化名),男,38歲。2000年5月去寶頂弘法被抓後,拘留36天,罰款4000元。
16、唐力軍(化名),男,48歲。2000年5月去寶頂弘法被抓,關押30天,罰款4000元。
17、宋誠(化名),50歲。2000年5月去寶頂弘法被抓,關押30天,罰款4000元。
18、鐘重理(化名),男,75歲。去寶頂弘法被抓後罰款1000元。
19、鄭英蘭(化名),女,36歲。大足縣工人。去寶頂弘法被抓,刑拘30天,罰款4000元,後被開除公職。
20、岳向明(化名),男,70歲。2000年5月因看師父講法錄像被抓,刑拘7天,罰款200元。
除上述大法弟子外,其他學員均有被罰款,強行進學習班,強迫寫保證書等情況發生。甚至連家屬也要寫保證書。有的學員被監視居住,規定如要離開當地必須事先請假,但卻從不被批准。

(大陸弟子整理)

當日前一篇文章: 2000年12月23日大陸綜合消息
當日後一篇文章: 伊利諾思州拉賽澳市宣布法輪大法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