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2月17日】 今年7月2日左右,大法弟子陸潛(化名),50多歲,因去北京上訪,被鄉派出所帶回,一路上派出所人員給他帶上手銬,還讓他下蹲彎腰低頭,頭幾乎貼在地上,還用腳踩在他的後背上,不讓他動彈。拉到派出所後陸潛被銬在電線桿上(當時是夜裏10點左右)。用水澆,半小時澆一次,一次澆半個小時,共澆了大約3-4次,然後公安們睡覺去了。他仍在電線桿邊銬著。早晨,公安起來後又用水澆,每次澆水的時候他們都把水管子對著臉和耳朵。一澆完它們去吃飯,吃完飯還接著澆。後來又把他吊在兩根電線桿的鐵絲上,腳離地兩塊磚高,一隻手帶著銬子吊起來(只吊帶手銬的手,還故意把銬子放在腕子骨最突出的地方),還把鐵絲來回搖晃,時間長達30分鐘。 第二天,他們還照此做,因前一天帶手銬的手已磨破了,他們故意把銬子帶在磨破的地方又吊了起來,只吊大約10分鐘就疼痛難忍昏死過去,甚麼時候卸的陸潛都不知道。他們狠毒地對過路的行人說:你們看看學法輪功的下場。 卸下之後,學員漸漸甦醒過來,他們把他弄到屋裏開始讓蹲著,然後就用警棍打,還故意說你吃黃瓜不?學員說不吃。高所長說:不吃也得吃,一根黃瓜10塊錢,連黃瓜尾巴都得吃了。學員不吃,它們就用警棍往腦袋上狠打。不知打了多少下,陸潛就覺得天旋地轉,幾乎失去知覺。高所長打得再也打不動了才停手。3天3夜一直給銬在電線桿上站著,一直不讓睡覺,剛打一下盹就用水管子澆,大小便就讓拉在褲子裏。人已經快不行了,他們還不放人。派出所的人說:上邊有指示,對待法輪功的人打不死,留口氣就行。 有一位好心的人看見此景,趕緊通知家人拿700元錢來。到現在他滿身的傷還沒好,人顯得痴呆呆,話都說不太明白了。 今年7月2日左右,大法弟子魏明(化名)在家裏幹活,派出所到她家蠻橫地問:「你書呢?」她家人說:書讓我燒了。警察說:把她銬上。當時她就穿一個大褲衩,被扔在車上讓跪著,一直拉到南山。下車後警察問:你知道讓你到這裏幹甚麼來了嗎?據調查這次上訪的日子是你給定的?她說不是,它們就用警棍打她,不知打了多少棍。然後單手銬上吊在一棵樹上,腳離地有5塊磚高,邊吊邊說讓她想想。從下午3點一直吊到黑天,邊打邊用水管子對著臉滋,到天黑卸下來擱別處吊著,比以前吊得難度稍微小點,就是腳尖能挨著地。就這樣有時候弄屋裏用警棍打,打完了還吊著,一直折磨兩天兩夜,飯也不讓吃,別人偷著餵點,讓他們看見就不行。 兩天兩夜的時間把人折磨得不像樣了,打得遍體鱗傷,後來還是家人交500元才把人贖回來。警察說:不許你和別人接觸,不許上訪,還讓寫保證書。 一位71歲的老人因煉法輪功身體強壯得像50多歲的人,因7月進京上訪,被密雲縣公安局接回轉北莊派出所,銬了4天4夜,夜裏銬在條凳上,不能躺臥,強迫交罰款250元放回家。 有一天,鄉書記去他家裏,談話間,老人為他們以前所做的事太過份爭執了幾句。老人說:自古道,罰了不打,打了不罰。鄉書記對這些話大為惱火。處於報復,兩天後,鄉政府、派出所來了三輛車,十幾個人,帶著打人的凶器,那囂張的氣燄比當年侵華日軍還要兇狠。它們不容分說將老人立即帶上手銬弄上車帶到南山,殘酷折磨。當時老人只穿一個大褲衩。剛一下車,先用鋼絲的鞭子猛抽臀部,直至昏了過去,倒在地上。剛有一絲知覺,也不知是誰用腳對著老人帶著手銬的手狠勁地來回搓,然後用涼水潑,潑醒之後用銬子銬上掛在門上,只能腳尖著地,有5個小時,在這期間每隔半個小時左右用水猛滋鼻、眼、口、耳以至難以呼吸。放下之後讓老人雙手抱樹和另外一個女大法弟子手搭手銬在一起,有用水猛澆,從下午2點直到7點才放下來。 第二天,又打一次,銬在門上,時間長一點澆一次。打完後還問:誰打你了?老人直到現在也不知道是誰打的,因為當時被折磨得根本睜不開眼,滿身滿臉的水,它們邊打邊說:上邊有指示,給你們留口氣就行,有你們幾個不多,沒你們幾個不少。 第三天,這位老年學員被強迫交500元罰款,以不讓其孫女上重點學校為由相威脅:鄉政府一句話,你孫女雖然考上了重點中學也讓她上不成,考哪兒也不管用。 直到今天,老人回憶起來,說:從小為黨做事,一直是村幹部,當年日本侵略軍沒打著我,沒想到老來為強身健體做好人煉煉法輪功被打成這樣。 一個小小的北莊鄉派出所竟敢執法犯法,私設公堂,邪惡到這般地步!天理難容!糊裏糊塗地給江澤民當了陪葬品。 到現在這個鄉的邪惡還在繼續。只不過比以前好了一些。每次上訪拘留過的人回到北莊鄉派出所還要私設公堂,殘酷折磨大法弟子,每次經過這個派出所折磨過的大法弟子,都是九死一生,然後家人用錢贖回去,家人如果不立即贖人不知要折磨死幾條人命,就這樣派出所所長高志啟竟然成了整法輪功的功臣,立了功,受了獎──雙手沾滿大法弟子的鮮血。 密雲縣北莊鄉派出所:電話 81001554, 郵編:1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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