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2月13日】 我的兒子自幼患有重病,為了保住他的生命,我們全家終日勞作一貪如洗。孩子長大後知道患了絕症,多次想輕生。大法弘傳,兒子得法,奇蹟出現了,兒子康復了。 看到兒子的復生,老伴兒從心底喊出"法輪大法好"。前些天老伴兒帶著孫兒去北京證實大法。車在半路被截,關押六天,每人每天只一個麵包、一瓶水,卻要收二十元錢。大法弟子多次被提審,就是八歲孫子也被扒光衣服搜身,提審四次。 車回長春,警察通知我去接孫子。回來後我久久不能平靜,為甚麼要抓我老伴兒?我想不通,於是當晚我又返回派出所。我問:"我老伴兒呢?"警察回答:"送拘留所了"。我問:"為甚麼拘留他們?"警察說:"他們擾亂社會治安。"我大聲說:"他們買票乘車,又沒違反交通規則,他們怎麼就擾亂社會治安了?"警察氣急敗壞地說:"他們上訪就是擾亂社會治安。"我一字一句地說:"他們還沒到目的地,他們甚麼也沒做。再說上訪是公民最最基本的權利,又錯在哪裏?我的年齡比你們都大,中國的歷次政治運動我都經歷過,哪次運動都允許人上訪,就是貪污犯、殺人犯也得讓人講話。"警察趕緊說:"他們是邪教,就是不讓他們說話。"我正告他們:"邪教不是哪個人一句話就定得出的。人大通過的有關邪教的決議,一個字也沒提到法輪功。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我老伴兒就是最好的人,你們為甚麼要抓好人呢?"警察向我大叫:"你也是煉法輪功的吧?!"我平靜地告訴他們:"我又抽煙,又喝酒,煉法輪功我不夠資格,他們是比我更好的人。"警察面面相覷,無言以對。 面對這些連法都不懂的"執法者",我真的看清了,手中握有權利的人並不一定代表正義。 現在,我們的親人正在遭受摧殘,他們在承受著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作為他們的家屬,我們難道只能消極承受任其宰割嗎?甚至還要屈辱的求情,交罰款嗎?我們不該做點甚麼嗎?我誠懇地希望所有法輪功學員家屬勇敢地站出來,和我一起為我們親人討回公道! 大陸學員家屬 200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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