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亮: 我想你大概聽過類似這樣的故事。一個女子被有勢力的惡人強暴了。她到處喊冤可是沒有人理她。相反,她的家人指責她給家裏丟了臉。鄰居街坊議論紛紛,不是品頭論足就是幸災樂禍。女子最終只有一死了之,而那惡人卻逍遙法外。 對邪惡的強權不敢說一句話,卻對善良的受害者(弱者)橫加指責。對前者的利益踴躍維護,對後者的苦難卻一臉漠然。對前者的倒行逆施恭順附和,對後者的基本權利坦然剝奪。對前者的男盜女娼置若罔聞,對後者的一言一行卻是假道學的橫眉立目。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這種行為和心態仍然是屢見不鮮。 你真的覺得自己在獨立地深刻思考嗎?其實你信中所講的不外乎中國政府所說的」法輪功參與政治「,」破壞安定團結「等等。七十多人被無辜殺害,上萬人被非法監禁,多少家庭流離失所。這是不是普通人的生活被影響以至粉碎呢?全球上億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不是這「普通人」社會的一部份嗎?這難道不是現實嗎? 如果你的親人被無辜害死,你會無動於衷嗎?如果你自己因為一個不同的信仰而被壓制,被抓,被監禁,被慘無人道地虐待,你還會覺得這不是現實的一部份嗎?其實人在許多問題上是糊塗的,因為他們的標準是雙重的。同樣的一個事物,在與我無關時是一回事,與我有關時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回國以後我注意到一個現象。現在中國大城市裏的年輕人提到中國時很多都覺得很得意。常常會說,外國有的我們中國現在都有。其實,在海外生活了這麼多年後我看到中國並不是甚麼都有,最該有的還沒有。你知道美國的真正偉大之處在哪裏嗎?不是麥當勞,不是摩天大樓,不是比爾蓋茨,也不是民主政治。真正偉大的是美國的人民。富於正義感的、尊重他人的、勇於維護自己和他人基本權利的、善良而淳樸的人民。這其實才是美國富強的根本原因之一。 你問我美國政府能否同意法輪功修煉者在白宮前聚集。我先問你,在中國有人能上告江澤民嗎?在大陸這樣做,等著你的就是不須審判的關押和判刑。而且不難想像來自麻木的人們的嘲諷和幸災樂禍,甚至還有像魯迅先生小說中的寫的那種爭吃人血饅頭的人。對了,最有可能的就是絕大多數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件事。那麼在美國呢?不要說去白宮,講清大法真相的資料早已由多名修煉者親手遞給了總統。大法在幾十個州和市受到褒獎。包括很多警察都知道有法輪功的地方只需例行公事而不用真正去管,因為洪法的學員們早已用行動證明了大法修煉者無論在哪裏都是最好的。美國的普通老百姓絕不會把別人爭取基本權益的和平舉動當做是破壞社會安定或他們的正常生活。相反,人人都懂得這是社會安定和正常生活的先決條件。法輪大法在美國人民中所受到的歡迎和認可你沒有看到。 你不覺得江澤民等人應該被譴責嗎?難道真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你覺得江澤民不應「僅僅因為「法輪功問題而受到譴責,那麼幾十條人命,上萬人的自由,無數破碎的家庭算不算數呢?以你的邏輯,是不是毛澤東在文革中沒有錯?下這樣的結論時你深思熟慮了嗎?負責任嗎?不管事實究竟、孰是孰非,一句「參與政治」就把別人一筆抹殺,這種態度對嗎? 學員們沒有參與政治,不是想顛覆政府,只是要求信仰的自由和做人的根本權利,為自己,其他大法修煉者,以及大法和師父說句公道話,讓世人了解真相,這有甚麼錯呢?至於說指出江澤民一夥的邪惡,那不正是修煉者獨有的大善大勇嗎?對邪惡的姑息縱容,其本身不就是邪的嗎? 從小我就意識到,咱們家的特殊性賦予了家庭成員一種隱蔽的優越感。這種東西在三代人身上都有體現,但以我們的父輩們最為明顯。這種優越感表現在很多方面,比如說自認為見解超群獨特這一點吧。因為能接觸到所謂的內部消息,我們就覺得只有自己認識的才是真相。因為經歷的多了我們就覺得甚麼問題都能看到本質。其實你知道嗎?這就是一種後天形成的觀念,而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 李老師在《轉法輪》中述及天目時說「不動念靜靜地看是真實的」。事實正是如此,當我們帶著觀念看問題時我們看到的就是被我們自身觀念所扭曲了的假象。一種先進的思想在其產生之初往往都被無知的常人所誤解,究其原因就是常人很難放下已經形成的觀念去思考問題。不要以為只有自己知道的才是絕對正確的,更不要把別人都當作傻子。對一樣東西缺乏深入認識的時候就沒有真正的發言權。這對任何人都是一樣。 很久沒見到你了,想說的話很多。還是見面再聊吧。「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自古以來,覺者常被庸人恥笑。 謹記,謹記!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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