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1月10日】台北頂好消費商圈是台北東區人潮最密集的中心,有學員個人承租了頂好商圈之電子看板兩個月(民國89.11.07~90.01.06)。 每天早上7時至晚上12小時(07:00至24:00共17小時),每6至8分鐘,循環播放20秒之大法介紹廣告(隨附四張照片),平均每天播放126次以上,一個月以30天計播放3780次,據廣告公司,評估每天接觸廣告人數計達85萬人次. 大法廣告之內容為個人所設計,並與廣告公司商妥後定案. 畫面順序為: 第一: 法輪修煉大法 (法輪功) 修心性 煉身體 真 善 忍 (此三字輪流跑光) 第二: 中間為"法輪圖形" (設計為旋轉的法輪與教功錄影帶的法輪左右旋轉方式相同) 法輪圖形之左側為: 李洪志先生 右側為: 高德大法 第三: 法輪大法好! (大字突顯) 正法正道 對社會公開 第四: 法輪大法好!! 全省煉功點 免費義務教功 (電話) (台灣大法網站網址) 發心度眾生 助師世間行 協吾轉法輪 法成天地行 一個台灣學員合十 200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