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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員於台北熱鬧東區之電子看板洪法
【明慧網2000年11月10日】台北頂好消費商圈是台北東區人潮最密集的中心,有學員個人承租了頂好商圈之電子看板兩個月(民國89.11.07~90.01.06)。


每天早上7時至晚上12小時(07:00至24:00共17小時),每6至8分鐘,循環播放20秒之大法介紹廣告(隨附四張照片),平均每天播放126次以上,一個月以30天計播放3780次,據廣告公司,評估每天接觸廣告人數計達85萬人次.

大法廣告之內容為個人所設計,並與廣告公司商妥後定案.

畫面順序為:

第一: 法輪修煉大法
    (法輪功)
    修心性  煉身體
    真 善 忍 (此三字輪流跑光)

第二: 中間為"法輪圖形" (設計為旋轉的法輪與教功錄影帶的法輪左右旋轉方式相同)
    法輪圖形之左側為: 李洪志先生   右側為: 高德大法

第三: 法輪大法好! (大字突顯)
   正法正道 對社會公開

第四: 法輪大法好!!
    全省煉功點
    免費義務教功
    (電話)
    (台灣大法網站網址)

發心度眾生
助師世間行
協吾轉法輪
法成天地行

一個台灣學員合十
2000年11月9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原來如此--容不得活人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一位奧地利白人學員致中國大使館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