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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十一」天安門廣場見聞有感
【明慧網2000年10月15日】 「十一」放假,一天我們來到天安門廣場,一到廣場就發現氣氛和往常不一樣,地下通道的兩邊口上有警察把守,通道裏面有武警巡邏。走到廣場上發現四週、中央和幾個人多的地方都停有封有布簾的依維克轎車,在英雄紀念碑的左邊停著十輛左右的大轎車和幾輛警車,在歷史博物館前面也停著十多輛雙節的公交車,這種情況在平時很少見到,出於好奇心,我們走近這些車,發現裏面都坐滿了武警,他們壓低身子坐著,從遠處看來好像車裏沒有人,人數估計有近千人。兩人一組兩人一組的武警不停地在巡視著,還有不少身穿便衣,但眼光只在遊人身上打量來打量去的,人在溜達著,不一會兒又有成隊的男女軍人從東邊走過,拐進歷史博物館旁邊的胡同裏。

我們正走著,忽然遠處的人群有騷動,依維克轎車便滑向騷動處,等我們走過去時,甚麼都沒有了,警察正讓人群散開,不一會兒又發生同樣的事情。終於一件事徹頭徹尾地發生在我們面前:一個瘦弱的女子突然被兩個武警架著拖向不遠處的依維克轎車,她奮力掙扎著試圖擺脫武警,這時候又衝過來幾個便衣,上來就用手抓住少女的頭髮往前拖,一個粗壯的男子用腳使勁踢少女,我們被驚駭了,這是在天安門廣場,我們偉大祖國首都的心臟,在幾十萬中外遊人面前,居然會出現這樣的場面!!少女即使犯了罪,警察也沒有權利打人,況且這是在天安門廣場,在這裏尚且如此,離開這裏人還不被往死裏打!

圍觀的人在增多,警察在驅散人群,同時仔細地檢查附近帶有攝像機的遊人,如果是正常的警察抓犯人,一定會歡迎記者記錄這個場面,那麼現在他們明顯不希望他們的所作所為被別人攝錄下來,他們害怕,他們心虛。聽周圍遊人的小聲議論,我們明白了這是在抓法輪功的人,因為這些人來「示威」了。煉法輪功的人,我們認為都是很好的人,沒有做過違法的事,中國憲法上也明確規定中國人有宗教信仰自由,有遊行示威的權利,在全世界受歡迎的法輪功,怎麼在發源地中國成了違法的呢?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不是說中國的人權大有改善了嗎?一個遊人說「沒勁,沒勁!」我們也覺得是這樣,在這樣一個氣氛壓抑的環境中,再美的鮮花也會凋零的。

我們離開了廣場,我們知道我們還可以吃到我們想吃的東西,晚上可以睡到溫暖的床上,那麼那個少女呢?她又會得到怎樣的待遇呢?中國改革開放也近二十年,現在又要加入世貿組織,又要申辦2008年奧運會,可中國的民主制度和人權狀況卻居然如此。

我們周圍不少人出國了,我們曾認為他們不為祖國效力。打人的人是受在中南海裏人指揮的,我們為祖國效力有一部份就是為中南海裏的人效力,讓我們也去打人嗎?讓我們也站在恃強凌弱一方嗎?人道主義是我們在幼年就知道應當執行的精神。我們也可以保持沉默享受我們的生活,但這樣會使我們的良心受到譴責,我們記錄下這一切,我們真心希望所有的人都生活在自由的陽光下,希望人們遠離暴力,更希望和那個少女一樣的人們早日回到自由中來。

一遊客
200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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