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0月15日】 美國眾議院 2000年8月24日親愛的X女士: 謝謝您因關切在中國發生的法輪功運動一事與我聯繫。很高興收到您的來信並感謝您抽出時間給我寫信。 正如您所知,法輪功運動已成為自1989年民主運動以來規模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公共請願活動。1999年4月25日,大約1萬~3萬追隨者聚集在中共領導人駐地---中南海前,默無聲息地抗議國家鎮壓他們的活動。 1999年7月21日,中國政府將法輪功定為非法,關押追隨者,並開始宣判群體領袖。許多追隨者持續不斷地抗議此鎮壓行徑。呼籲中國政府停止鎮壓法輪功修煉者的參眾兩院218號共同決議案於1999年11月18日在眾議院通過,等候參議院的表決。 除此之外,眾議院444號決議在批准與中國貿易關係正常化的同時,譴責了該國的人權記錄,其中包括取締法輪功精神運動。這項決議於5月24日在眾議院通過,並等候參議院的表決。 您會欣喜地獲悉,作為對您來信的回應,我已簽署了由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起草的一封給克林頓總統的信,信中敦促總統在所有可行的場合,以最最強烈的措辭重申美國反對北京迫害法輪功學員。 請您放心,我將繼續關注此事。我會在眾議院進一步行動中考慮您的意願。 再一次感謝您與我聯繫。收到您的來信對我來說很重要。如果您還有其它意見或想法,或者我能以任何方式幫助您,希望您一定再與我聯絡。 真誠的, 拉什.霍特 (2000年10月14日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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