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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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修大法心不動」
【明慧網2000年1月30日】我今年35歲,是四川省攀枝花市XX縣農民,我因患有多種疾病,長年吃藥打針都無效果,就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於1996年6月開始煉法輪功,結果比吃仙丹還靈。一分錢沒花,一粒藥沒吃,我痛了8年的膽囊炎立刻沒了蹤影,雙頜關節疼痛十多年,引起臉部、頸部疼痛難忍,嚴重時吃飯都痛,煉功後不但不痛了,只要是能吃的東西,再也不用眼饞饞地望著別人吃,我也能吃了,苦不堪言的婦女病蕩然無存。

  無病一身輕是多麼好啊,我是多麼感謝我大慈大悲的師尊啊!把我從病痛的苦難中拯救出來,又教我「真、善、忍」,把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寶書《轉法輪》送到我手中,我下決心一定要按師父講的要求去做。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與人為善,事事處處替別人著想,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正在我努力去做好人的時候,中央取締了法輪大法,我心裏是多麼難過啊!我就立即去向社、村、鎮、縣、市各級政府反映我修煉大法受益的真實情況,沒想到又升級到把大法定成邪教,我要去北京上訪。

當地政府為了阻止我們上訪,派人守住火車站,我們只好於99年10月31日晚12點鐘頂著風、冒著雨走了幾公里路到一農家屋簷下睡了一晚上,第二天又乘公共汽車到別的縣城去搭火車上北京,北京公安局又阻止我們。下火車到天安門廣場4個小時,還不知道中辦信訪辦在哪裏?是在北京的東西南北哪一方?正在尋找信訪辦的過程中,就被北京公安局抓去關了4天,又把我們送回縣公安局,當地公安人員問我話。

問:你們去北京幹甚麼?
答:去北京說真話。
問:你們去北京給我們縣裏抹黑、丟臉。
答:我們說真話、做好人、做善良人給你們抹黑丟臉,難道那些打、砸、搶才是給你們爭光嗎?
問:你們去北京是反黨、反人民。
答:我們師父教我們永遠不參與政治,不干涉政治,怎麼會反黨、反人民呢?反黨、反人民是要打仗、殺人的,我們殺牲畜都不行,能去殺人嗎?
問:你們師父都被通緝,到國外去住了。
答:我們師父為了全世界人民能有個好身體、有個好思想,到處奔波勞累,為了讓好人做得更好、壞人變成好人,歷盡千辛萬苦、操碎了心,中央政府還要通緝我師父,中央真是大錯而特錯。
問:你們法輪功都被定成邪教了。
答:正是因為中央沒有全面了解大法的真實情況,才把大法定成邪教,誤導許許多多善良人排斥大法、誹謗大法,憎恨大法,造成不可彌補的錯誤。如果我修煉大法受益無窮,我不去向中央講真話,反映真實情況,那中央政府就會繼續錯下去,被少數人矇騙,執迷不悟,讓這層錯誤的面紗擋住千千萬萬的善良人的眼睛,使他們找不到回家的路,認不清方向,辯不明是非,從而做出許多錯誤事,那我就有罪過了。

 最後在縣公安局關了七天。回家後已是11月中旬,我們在家裏呆了半個月,這段時間裏鄉鎮領導親自監視我們,把我們的身份證拿走,但他們還是不放心,於12月5日又對我們說開半天會,進鄉政府大門後才說我們每人必須參加法治學習班,學習十天,在學習期間每天都要我們打掃鄉政府院內外衛生,上街掃街道,我們也挺樂意。

  十天班滿期後,他們要我們每人必須簽寫保證書才能出鄉政府大門。保證書的內容是不准上訪、不准集聚煉功、不准懸掛張貼大法圖象、不准出售大法資料等等,我看後說:「我們不寫保證,我們修煉大法,不偷、不搶、不貪,不爭、不吵、不鬧,我們自食其力,做好人你們還不高興嗎?」他們說:「不是不高興,如果你們再到北京去上訪,各級政府(省、市、縣、鄉、村、社)幹部職工全部撤職、下崗、扣工資,我們也知道你們大法好,許多人煉功身體確實健康了,但我們也是出於無奈,這是上級的命令。」

  最後剩下我們4個人沒有簽字,我們也不想為難他們,便善意地告訴他們說:「那你們把我們送去公安局,該關就關、該判就判,我們也不會怨你們。」他們果然把公安局請來取材料後說:「你們關公安局判刑不夠條件。」鄉政府執意要我們簽保證書,我說:「我真的不能寫,你們要我的頭很容易,隨時都可以拿去,要保證書一個字都沒有。」

  「真、善、忍」在我心底深深地、牢牢地紮上根,根本不可能改變的。我師父那洪大的慈悲震撼了我的心靈,我師父是為正法度人的,是大法洗刷了我的心靈;是大法抹去了我心靈的塵埃;是大法把我從病痛、苦難的深淵中拯救了出來。師父給我打開了心靈的窗戶,我看清了前方修煉的大道。我要把握好修煉的方向盤。我找到了光明,走近了光明,我不再徘徊,繼續向前精進不止,直到走進光明的世界,光輝的世界,那個世界是那麼聖潔,那麼美好,那麼令人嚮往,我怎麼能用塵世的塵埃去污染那神聖的法輪大法呢!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高德大法,他的光輝照亮了億萬民眾的心,為億萬修煉人照亮了返本歸真的路,億萬修煉弟子在心靈的樂園中遨遊是多麼愜意、多麼舒暢啊!我怎麼能回到病痛的苦難中痛苦地呻吟、掙扎呢?再到無邊無際的苦海的深淵裏去造業呢?絕對不可能!

  公安局不要、鄉政府不放,而我們就是不寫。打手派上用場了,對我們說:「對付你們有的是辦法,如果打死你們就像踩死蟲蟲螞蟻這麼簡單。」我說:「法律並沒有規定每人都必須寫保證書。」他們說:「這是上級的指示,不寫就不准回家,你在這兒也不是白吃白喝,生活費、水電費、煮飯、柴火費,臨時請專人專門看管你們的一切費用都由你們承擔,都要由你們家裏支付。」我們仍然沒寫。

  從此,我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難過了。只要他們不樂意,那6位打手馬上拖出去就打。一天晚上,半夜3點鐘,一位功友煉功被打手們發現後,將我們4人拖出去拳打腳踢,還要用警棍打,一直打到四點半,又罰我們站在大院裏直到天亮7點半才算完事。

  眼看20多天過去了,見我們不寫保證更加惱怒,打手們又把我們拉到辦公室裏關起門來打,一位功友被打得實在疼痛難忍驚叫了一聲,打手們便立即吼她:「不准叫!」該輪到我了,他們把我叫進屋裏,面向牆站著,他們就用警棒狠狠地打,又叫我轉過身來面對著他們又打,直打到我暈過去才算罷休。我們4人都被打得滿身都是烏血痕跡,走路也是一瘸一跛的,特別是有一位女功友被打得站不起來,遍身疼痛,坐立都不能,成天躺在床上,大小便都要我們幫助。鄉政府見這位功友的丈夫來看望她,就逼她丈夫把她背回去,她丈夫說:「你們把她打成這樣,我背回去咋辦?鄉政府竟慫恿打手在鄉政府的球場上當著我們和許多圍觀者的面兇狠地打她丈夫的耳光,用腳踢胸肋,她丈夫被打後只好忍氣吞聲地坐在那裏獨自難受。

  我家裏人聽說後也很擔心,流著淚勸我趕快寫保證回家去,我沒動心,並勸說他們不要再去找鄉政府論理。為了大法我可以付出我的生命,我是不會寫保證回去的。

  打手們見我們傷的傷、躺的躺,問我是不是怨恨他們,我說:「我們師父教我們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可以對別人不好,別人打我們還要謝謝人家呢,我謝謝你們。」打手們摸著頭搞不清楚為甚麼我們還樂呵呵地謝謝他。

  4天後鄉政府叫村社幹部把我們保回去,可那位癱瘓的功友沒家屬來背,她見鄉政府挺著急的,便主動提出來不找鄉政府任何麻煩,請我背她回去,一共關了26天。

  如果我們再到北京上訪,聚集煉功,出售大法資料等,要抽出土地,並處罰金5千元。

  我們回家後那位癱瘓的功友在家半月後,沒吃一粒藥,通過煉功逐漸恢復了健康,21天後我們又借了路費來到北京,我們一定要護好大法,震醒迷中人.

當日前一篇文章: 獄中吟: 堅定、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