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1月23日】我是1997年11月有幸得法的。我在4.25和7.21分別去了中南海和信訪局反映情況。我以為過了些大關,也放下了生死。 但是當7月22日宣布取締法輪大法後,險些迷失了方向。我氣憤、不平進而迷惑和失望。我拿起經文無意翻看,竟是《大曝光》。老師說:「大法是宇宙的,貫穿到常人社會中。這麼大的法傳出來,一切的一切能不做安排嗎?所發生的事不是在考驗大法弟子心性嗎?甚麼是修?你說好,我說好,大家都說好,那能看出人心嗎?就是要在關鍵時刻看人心怎麼樣,有些心不去連佛都敢出賣的,這是小問題嗎?」我意識到思想上出現了偏差,趕快抓緊時間學《轉法輪》,有時一天四、五講。老師的法急速地糾正著我。老師說:「就是在有魔干擾的情況下才能體現出你能不能修下去,你能不能真正的悟道,你能不能受到干擾,能不能堅定這一法門。大浪淘沙,修煉就是這麼回事,剩下的才是真金。」(《轉法輪》P208) 接著我又做了一個夢,有個人領我到一個有許多房間的地方,每個房門上寫著號。很多大法弟子坐在院子裏,愁容滿面。那人告訴我,這是你的房間。我一看這也不像天國啊。醒後悟到老師用擺放位置來點化我,再執迷不悟就真的沒你圓滿的位置了。 反思4.25和7.21,不是說人走出去了,就等於放下了生死,走向了圓滿。其實有很多的常人心夾雜在裏面,帶著有為的心,怕失去圓滿的心等,而沒有從本質上改變自己。我知道離圓滿還差得很遠,從此更加認真學法、修煉心性。 老師說:「告訴你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地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 (《轉法輪》P2)我以後又去了派出所過了兩次關。總結一下:大方向沒迷失,回答問題不含糊,但是也暴露出很多心,尤其是怕心。開頭審問時,雖然想到「一正壓百邪」,但還是壓不下去。可我知道暴露出執著心是好事,就得下決心去掉它。 10月25日,電視中公開誹謗大法是邪教。於是我連著好幾天到天安門。當看到有的弟子打出「法輪大法」的橫幅,被抓上車。我當時一念:確實英勇!我敢嗎?接著被「效仿是否有為」掩蓋了怕心。四天下來,我又陷入迷津。原來期待的大的集體護法行動沒有發生,但想我也走出去了,就以「宇宙大法常人是破壞不了的,」「正法是老師的事」作為藉口,就在家中「靜修」,恢復到自認為的「一個不動就制萬動」,而且還陶醉在其中。 然而不久我注意到一個現象:外地弟子大批進京。我開始認為他們不在家靜心實修,不符合老師講的「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狀態」。但是這些學員前赴後繼地上訪。我想這絕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種天象變化。 一天我做了一個夢。夢中自己劃著船,在一個小河溝裏劃到了對岸。我沒等上岸,就急於向岸上的人說我經過的驚濤駭浪(其實幾個小波浪)。岸上的人不等我說就嚷著:「快上來!快上來!」我被喊醒了。我意識到老師是讓我突破甚麼。可是往哪兒突呢?這時一個強烈的願望就是想和同修切磋。 這個願望一出,老師就安排了三次和同修切磋交流。聽了外地弟子捨身護法的故事,對我震動很大。他們放棄工作,放下兒女情,甚至置生命於不顧,把維護大法放在首位。他們無私無我,放下自己的一切,把自己融入法中,去捍衛神聖的大法。 於是我明白了我該如何做。在這以後,我先帶上了法輪章,既而敢在車上看大法書,敢堂堂正正告訴別人我是大法弟子,敢堂堂正正在煉功點煉功。 接著12月3日、12月26日,我兩次去中級人民法院被抓。警察問我:「為甚麼要去‘中法’?」我說:「因為我是大法中的一分子。哪裏有大法的事,哪裏就有我。我要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修煉大法無罪!’這是一個公民的權利。有人踐踏了法律,但不是我們。」我堅定地說:「大法一定會正過來,而且時間不會太久。」警察讓我寫保證不再出去。我斷然拒絕了。 這兩次為甚麼過關較順利?因為我的心與大法融在了一起,我是護法行列的一分子,我是堂堂正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我出來後,本想急於學法,但是師父卻連著安排了幾次交流,大家不停地切磋。那幾天,我真的心靈很純淨,根本沒想到別人佔用了我的學法時間,只是想告訴別人我的感受:必須走出來護法。切磋中我明顯地感到大家對法的理解在提高、在昇華。而當深夜或凌晨,我翻開《轉法輪》讀了幾小節,卻領會到了以前很久都難以突破的對法理的新認識。而且出現了這樣的狀態:不管是煉功、睡覺、做飯、走路……那高一層的法理都在往腦子裏灌。噢,我明白了,大法是圓融的,不只是捧著書本才能提高層次,不只是看書時間越長層次越高,其實學法修心是融合在一起的,而且必須在實修中、在磨煉中才能真正地提高。我有些明白了老師講的「事事對照,做到是修」以及「過去的修煉人說︰「我在幹甚麼」,「我要幹甚麼」,「我想得到甚麼」,「我在修煉」,「我要成佛」,「我想要達到甚麼」,其實都沒有離開那個私。」的道理。回想起來這十幾天為甚麼突飛猛進?是因為我在用老師教導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要求自己,把「我」儘量地看淡,發現「私」冒頭就趕快往出排。放下了「我要圓滿」,而想的是「共同精進,前程光明」;想的是真正融於法中,不是融進去索取,求得保護,而是奉獻自己的一切;想的是在大法中做一個越來越純、越來越亮的一分子。 基點站對了,我發現修煉原來這樣的簡單、輕鬆和美妙。老師講法中說:「你有這個願望就可以了。而真正做這件事情,是師父給做的」。只要不是從「我」出發,只要在法的基點上,有護法的願望,師父自然會為我們整體安排提高的機會。 這幾天,我學經文《挖根》也頗有所感。自從7月以來,很多同修就退回家「靜修」了。以致於大家一直在爭論著一個問題:走出去符不符合法。我認為我們應「以法為師」,其實答案就在《挖根》中。 老師針對北京電視台事件在《挖根》中指出:「……這是一個不能忽視的人為地在破壞大法。在這種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北京大法弟子採取了一種特殊的辦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壞大法,其實沒有錯。這只是在極限的情況下而做的……」老師又寫到:「大法給最低的人類開創了這一層的生存方式,那麼這一層人的生存方式中的各種人的行為,包括集體向誰反映事實情況等等,是不是法給予最低層次人類無數的生存方式中的一種呢?…而大法弟子在一個極特殊的情況下,採用一下法在最低層次的這種方式,而又完全是用善的一面,這不是在圓融法在人類這一層次的行為嗎?只是不在極其特殊的極限情況不採取此方式。」 毫無疑問,當前的形式就是人為地在破壞大法,而且是鋪天蓋地,比北京電視台事件不知升級多少倍;毫無疑問,當前是處在一個更極其特殊的極限的情況下;毫無疑問,大法弟子所採取的集體上訪、個人上訪、寫信向各級政府部門反映情況等等,沒有錯。大法弟子面對無辜開除、關押、拘留、嚴刑拷打甚至死亡仍堅如磐石,而始終用善的一面去闡明「法輪大法好」。這真是驚天動地,可歌可泣。 老師又說:「我早就看到有個別人,心不是為了維護大法,而是為了維護人類社會的甚麼。你如果作為一個常人我不反對,做一個維護人類社會的好人當然是件好事。可是你現在是個修煉的人,站在甚麼基點上看待大法,這是根子上的問題」。 其實,答卷給了我們,答題給了我們,連答案都給了我們,而我們有的人面對畢業考試卻看也不看,答也不答,怎麼能談得上老師的真修弟子呢?! 師父大慈大悲,給我們都安排了圓滿的路,師父一次次地給我們機會,師父一等再等,我們卻不知道珍惜,輕易地失去一次次的機會。 舊的一年過去了,新的一年來臨。師父慈悲,也許還在給我們機會,也許想抓住機會都是有為,都是私心。我們應無條件地投入到護法的洪流中,真正融於法中,成為大法中閃閃發光的一分子。 堅定地走下去,一直到法正過來的那一天…… 北京大法弟子 2000. 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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