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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負責人將面臨的指控
【明慧網1999年8月27日】據悉,中國政府將在九月下旬在北京起訴幾名原「法輪大法研究會」的主要成員,對他們控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詐騙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洩露國家機密罪」。在北京展開對法輪功負責人的法律程序後,全國各地都將展開對當地法輪功負責人的法律程序,但控罪則會較輕。來自北京的消息表示,原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的主要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等已向當局否認法輪功是一個組織,但他們承認他們個人及「大法研究會」和全國各地的法輪功修煉站負責人都有經常的聯繫,也經常以個人、或以「法輪大法研究會」的名義發信到各地,但不認為他們這是發出指示。(1999年8月27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在艱難環境中放下心修
當日後一篇文章: 法輪功學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