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1999年8月17日】 8月17日消息 我是7月23日到國家信訪局,受到一頓好罵。然後我市駐京辦事處把我接到駐京辦事處,與在那裏的四五十個學員一起呆在院子裏。次日北京氣溫高達42攝氏度,看管我們的人 要我們坐在院子裏「曬太陽」。一直到中午,其中有一七個月的孕婦。後來經我們要求,把我們放在牆根底下陰涼處。功友們告訴我,他們在天安門的豐台體育場挨了打,打人的情形和明慧網上說的一模一樣,許多學員身上都留下了傷痕。 我單位派人把我從北京接回來,我被安排住在單位,不准回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逼我寫退出法輪功保證書,並說我若不寫,我自己的性命不說,單位領導都要辭職。 我家的親人也將不得安寧。我被關了十天才放回家。回家後的一個星期裏,家人要天天接送我上下班,仍然監控我的行動。但除了我的親人之外,政府沒有人打我。我恢復自由後見了幾個功友,他們的遭遇各不相同,其中一個50多歲的老太太給我看她身上的傷痕。她告訴我她在市政府門前使勁地哭,淚水止不住地流。警察來抓她們,把她們往車上扔,很多人受了傷。但大家都堅信大法,大部份學員沒有退縮。
8月17日消息有人說逮捕王治文的那時候,在他家附近布置了幾十輛警車。給人的感覺是對付一群全副武裝的人。把周圍的人嚇得夠嗆。 據說有的單位要求討論法輪功現象與幹部素質等問題。對比之下,不少人卻開始覺得 現在的社會不對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