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各地大法學員要靜下心來,安定實修。 對一些部門的個別人利用職權,違反憲法、迫害大法學員的行為,可利用書信等方式正當地向各級政府反映。大法學員不論是誰,所遇到的磨難都是修煉者自己要過的關。 學員之間可以互相鼓勵、聲援,但不要感情用事,要在法上認識法。要注意把修煉者個人的磨難同大法區分開來。如果是針對大法的公開、嚴重的破壞,關鍵時刻大法學員應當挺身而出,堅定地維護大法,因為我們的一切,包括生命都是大法給開創的。 學員們要用慈悲之心正面向各級政府和部門提供書面材料,以自身或學員的修煉體會,闡明大法利國利民的事實。也可以從科學上或自己及親朋好友等熟人的身心變化,闡明大法的科學性。以多種多樣的形式多方面的材料形像地宣傳大法福益身心,福益社會的作用,以解除不了解大法的人的疑惑及誤解,反映人民群眾的心聲。這是在常人社會的法正人心,是大法修煉者維護大法的神聖責任。 法輪大法學會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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