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我是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修煉法輪大法已有半年多了。生活中遇到了許多考驗心性的事情,是在大法的指導下,過了一關又一關。在學校裏,有個同學無緣無故在我的前額上用勁地連敲了三下;有個同學用球往我頭上砸;有一次我打掃樓梯時,有個同學把我推倒;有一次有個同學把我錢包裏的錢搶走;有時我的文具用品也被人偷走。遇到這些事情,我既沒有告訴老師,也沒有生氣,因為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個煉功人。他們打我,拿走我的東西,看起來我吃了虧,受了苦,但我得到了最珍貴的東西--德。還有一次。我買了一包快餐麵,剛一打開,就看見裏面有一張獎券。我也不想細看,拿起來就撕了,媽媽問我為甚麼不要?我說:「我是個煉功人,不能要自己不該得的東西,以免失德」。我守住了心性,別提多高興了。 我爸爸當個小官。有一次有人免費請我們一家人週末上外地玩兩天。我媽媽是煉功人,首先說不去。而我卻高興地答應了。媽媽語重心長地說:「你是煉功人,就得用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你想一想,為甚麼早不說去玩,晚不說去玩,偏偏是在煉功點組織少兒學法小組第一次學法時,卻有人請我們去玩呢?煉功人遇到事情不是偶然的,這是在檢驗你在學法遇到干擾時能不能排除,能不能堅定」。聽了媽媽的這些話,去不去玩,我心裏鬥爭很激烈:去呢,就失去了一次學法的機會,不去吧,心裏又放不下那顆貪玩的心。我為難地哭了,哭得非常傷心。媽媽又繼續開導我說:「貪玩是小孩的天性,你可以玩,但不能因為玩而誤了學法,你想這值得嗎?這次又是特意為你們小朋友安排的學習,第一次都不去,那以後就很難堅持,貪玩也是執著心,是應該去掉的。你去玩是小事,吃、住、玩都是花人家的錢,你能佔這個便宜嗎?」我突然明白了,我們煉功人是不能失德的,不能用德去換人家給的好處,德是用來長高功的,我想,李老師為了度我們遭了無數的罪而不覺得苦,我這點執著心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我現在好好學法,煉功,等我將來上去了不比這兒好玩多了,常人中的事情我還執著他幹啥?我完全想通了,便含著眼淚笑了起來。有一次,有人給爸爸送禮,是一個紙盒子。我媽媽問我「你知道那裏面是甚麼嗎」我不加思索地說:「那裏面裝的是業力。」我媽說:「你這就說對了。」 今後我決心修煉心性苦煉動作,爭取早日回到自己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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