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6月10日晚,北京一些派出所民警連夜找管片內的法輪功學員談話,發給數份題目為《「兩辦」負責人與法輪功練習者代表的談話》的材料(以下簡稱為《談話》。當時此文件沒有落款,沒有日期,沒有印章;現在此文件已由全國媒體播發),要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早上務必立即向煉功點上的所有學員傳達,並表示要聽取法輪功學員們對此《談話》的意見,說要向上級彙報、反映。法輪功學員當晚已向民警談了讀《談話》的意見,過後覺得意猶未盡,第二天又聽取了煉功點上其他學員的意見,寫成以下《讀後感》,請民警同志遞交公安部門的上級領導。 該《談話》第一段「通知」說:「最近,陸續有法輪功練習者傳謠到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上訪。「兩辦」負責人據實闢謠,並就此發表談話,……請迅速傳達到基層和法輪功練習者。做好過細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他們不要輕信謠傳,不要參加大規模的聚集活動……」北京的法輪功學員們看到這個「通知」後,第一個反應就是:誰又在給我們造謠? 前一段時間,政府有關部門一次次向各單位傳達「緊急情況」,說甚麼:5月1、2號法輪功要有大規模行動;5月22、23號法輪功有大規模行動;還有甚麼「香山集體自殺」。於是公安系統調動全部警力,晝夜執勤設卡,搞得滿城風雨。我們所有法輪功學員聽到各單位領導的這種傳達,都覺得莫名其妙,就好心地告訴北京的公安部門:沒有這些事,我們都在安安靜靜地學法、煉功。公安部門不信,如臨大敵,劍拔弩張。事後證明,在他們說的日子裏,以及其他所有的日子裏,確實平安無事,我們學員的話是對的。於是他們自己說:現在謠言太多。那麼,這些謠言到底出自誰之口?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北京幾十萬大法弟子,沒有一個人說過這種話,更沒有人聽謠、信謠、傳謠!並且,當時正是我們在到處闢謠,希望能安定民心、「警心」、「政心」,而沒有見到哪位「負責人」來幫我們闢謠。 上述事情過去後,我們以為能相安無事一段時間吧,沒想到現在又說我們要「大規模聚集」!我們都沒聽說過這種事兒,更沒傳過這種話,卻又被描述得有鼻子有眼,需要由「兩辦」負責人出來「據實闢謠」!我們要問:這是「據」甚麼「實」呢?是不是能據一據我們法輪功學員沒有傳過謠的實呢?我們不需要誰來做思想工作,我們自有心法約束,不會聽這些謠言,更不會輕信!相反,我們的公安部門、我們的政府是否也能不輕信、不傳播這些謠言呢?!我們法輪功學員比任何人都更希望、更需要安靜,為的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時間學法、煉功,儘快地修煉提高,爭取早日圓滿。我們無心管常人的閒事,更不會參與政治爭鬥。李老師在《轉法輪》中還專門有一節講「修口」,要求修煉人不要說任何不好的話,更不要傳播小道消息。我們學員每天讀《轉法輪》,都知道該怎樣去做。 該《談話》的後四段是「談話要點」。「『兩辦』負責人」說道: 「一、連日來,一些法輪功練習者紛紛傳言,甚麼『公安機關就要對法輪功練習者進行鎮壓了,黨員、團員、幹部參加練功者就要開除黨、團籍及其公職』,『中國準備拿出五億美元的貿易順差把×××引渡回國』,這完全是蠱惑人心的謠言。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製造謠言的目的就是要煽動不明真相的法輪功練習者大規模聚集,挑起事端,製造混亂,破壞社會穩定。……希望你們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充份認識造謠者的真實面目和險惡用心,謹防被人利用矇騙,做出危害國家利益的事情。每一個黨、團員和每一個公民,都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及時識破和揭穿極少數人的圖謀,維護社會的穩定。」這裏提到的「謠言」,不再是法輪功學員的「上訪」和「聚集」問題,而是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開除黨團籍和公職」等問題,那麼這些是謠言嗎?這不正是各單位、各級領導、各地群眾對中央層層向下傳達的一次次文件精神的理解嗎?政府一些職能部門不正是根據這種理解在採取一些行動嗎? 當時法輪功學員聚集中南海,起因就是天津發生的警察向數千名法輪功學員施暴事件,那絕不是後來新華社通稿說的甚麼「謠言」,而是確鑿的事實。法輪功學員面對緊急事態,平靜而有秩序地向國務院領導反映真實情況,這種做法有甚麼不對?違反了《憲法》的哪一條?當時被總理請進去談話的法輪功學員代表,他們何罪之有?事後卻被警察、便衣嚴密監控,失去人身自由! 這一段時間來,北京有許多法輪功輔導員、老學員電話被竊聽,出行被跟蹤,並被警察一次次叫去盤查;學員們早晨煉功被警察、便衣監視、拍照;許多長時間自然形成的集體晨煉點被「上級指示」禁止煉功,否則就被人用澆水、揚塵、堵車、指使小販或扭秧歌的擠佔場地等方法騷擾;許多學員被單位領導找去談話,一些單位領導明確說:如果你再煉法輪功就要被取消黨籍和公職;許多單位和街道居委會都在對煉法輪功的人進行登記;許多高校傳達教育部的指示:禁止師生在校園內煉法輪功;幾十位煉法輪功的軍人已被迫復員;一些身居高位的法輪功修煉者更是被告知要在共產黨和法輪功之間做出抉擇…… 這種情況到了外省市就更是變本加厲,法輪功學員被拘捕、抄家、罰款、侮辱、刁難、開除黨籍和公職等事屢屢發生。這就是中國大陸所有法輪功學員正在面對的事實!至於政府要以五億美元貿易順差為代價引渡法輪功創始人回國一事,是海外眾多媒體披露的,法輪功學員是絕對想像不出這樣的「謠言」的!海外有報導說這是某高層人物透露的,那麼他製造這種「謠言」的「用心」和「圖謀」到底是甚麼呢?! 上述情況被廣大幹部群眾理解為:政府「就要鎮壓」法輪功了,不是很自然的事嗎?而且北京的管片民警在和我們學員談話時就說:你們最好不要去參加集體煉功,以免發生甚麼事情……並說:如果你們在外面集體煉功時被逮捕了,會追究我們管片民警的責任。這不正表明公安部門已經有這樣的準備了嗎?! 更有甚者,幾天前某地的警察通知當地所有法輪功輔導員:政府就要鎮壓法輪功了,你們趕快上北京!結果當地的大批法輪功學員連夜進京。那麼究竟是誰在「挑起事端,製造混亂,破壞社會穩定」呢?!最近確實有許多外省市的法輪功學員由於他們在當地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和聽說政府要引渡李洪志師父一事而進京上訪。當他們早晨來到北京各法輪功煉功點,北京的學員見到後都是勸他們回去,對他們說:你們有甚麼問題在當地逐級向政府部門反映,不要來北京,注意穩定實修,踏踏實實學法、煉功,不要管閒事。所以儘管來了好幾萬人,但都不聲不響地又回去了,沒有在社會上造成影響。這一事實進一步說明:努力維護社會穩定的,正是我們廣大的法輪功學員。 我們所有法輪功學員在上述一系列的不公正對待面前,都在努力學習李洪志師父的大善大忍之心,不計較,不怨恨,把磨難當作修煉中的考驗,放下名利,放下一切常人心,慈悲對待他人。許多民警為法輪功修煉人的精神風範所感動,真正理解了這些人都是善良的人、高尚的人,他們儘管公務在身,但是他們的態度在變化。 「談話要點」之二說:「黨和政府對待正常練功健身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我現在再次重申:對各種正常的健身練功活動,政府從來沒有干涉過,人們既有相信並練習某一種功法的自由,也有不相信某種功法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是正常的,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和方式來反映。任何一種練功活動都不應該妨礙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會生活。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練功健身活動,但絕不允許借練功弘法之名,進行宣傳迷信,造謠煽動,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聚集活動……」 這裏,既然我們的「負責人」重申了政府對正常的健身練功活動的態度,我們也想向「負責人」提出兩點希望: 一、希望政府的這一態度能形成正式文件在全國各省、市、地、縣、鄉逐級下發傳達,以澄清「謠言」,糾正基層一些政府職能部門對法輪功的不公正的過激行為,真正穩定人心,穩定社會。 二、希望我們的「兩辦」能努力使廣大人民群眾向各政府部門直至國家最高領導反映意見的正常渠道保持通暢。就法輪功而言,過去許多學員為了讓政府能了解和理解我們,寫過無數的信件、體會和調查報告,但是據了解,有關領導卻不能正常地見到這些真實的材料,反而被偏見和誤解所包圍,造成判斷、決策的失誤,這是對社會穩定最為不利的。上次之所以會發生法輪功學員大規模聚集中南海的事情,就是由於當時已沒有正常反映意見的渠道,事態又非常緊急,逼到那一步的。 另外,我們認為「談話要點二」後半部份的說法是很不妥的。法輪功的煉功活動多年來從未妨礙過公共秩序,從不擾民,即使學員們在中南海大規模聚集都沒有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沒有喧嘩,沒有堵塞交通,並且始終保持了街道的清潔。法輪功更沒有「借練功弘法之名,進行宣傳迷信,造謠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活動。為甚麼那麼多高級知識分子、高級幹部學煉法輪功,就是因為法輪功才是真正講科學的,破除一切狹隘的偏見和迷信。「兩辦」負責人如果能認真讀一讀李洪志老師的著作和眾多學員的修煉體會文章,就不會說出上面那些話,因為那是毫無根據的。沒有一個公安人員能說出一件法輪功學員「妨礙公共秩序」的事例;相反,我們在上面談到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公正的對待,一些人執法犯法,我們是完全可以列出人名、地點、時間的。而那麼多群眾的正常晨煉活動甚至日常生活被騷擾,到底是誰在「妨礙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會生活」呢?! 過去就是因為江澤民、羅幹、何祚庥等人及一些媒介不顧事實、顛倒黑白地對法輪功說三道四,結果數次引起大批群眾上訪。那麼我們政府部門今後針對法輪功談甚麼問題,是不是應該更慎重一些呢?所謂謠言,不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話嗎?這樣的話傳達下去,一容易誤導下面的職能部門,二容易激起廣大群眾的不滿,從而危害社會穩定。 「談話要點」之三說:「依法治國,建設法制國家,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奮鬥目標,也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希望認真學習中宣部和司法部編寫的維護社會穩定法律知識問答,自覺同破壞社會穩定的活動做堅決的鬥爭,共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 法輪功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進行修煉的,全體學員都是修心向善,自覺地從內心約束自己,做比好人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直至達到圓滿境界的人的。遵紀守法是對一個好人的要求,自然是法輪功學員最起碼要做到的。李洪志老師著的《法輪佛法大圓滿法》一書附錄之四是《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其中明確規定:「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違反及一切後果均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法輪大法學員,以修煉心性為本,絕對不得干涉國家政治,更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性爭端及活動,違者即不是法輪大法弟子……」 實際上,法輪功學員不僅是法律上禁止的大的壞事不能幹,不在法律禁止範圍之內的小的壞事,如爭名奪利、佔小便宜、算計別人等等也不能幹;連自己受到傷害時,有要維護自己的想法,都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李洪志老師對修煉人提出的要求是:捨棄常人中的各種執著、各種慾望,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可能是因為現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社會實在太混亂了,結果當真正出現了這麼多沒有個人圖謀、沒有私心的好人,反而讓政府不敢相信了,惟恐這些人有甚麼隱秘的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非想查個水落石出。實際上這些人沒有任何政治圖謀。當時的總理請法輪功學員代表進中南海談話,「兩辦」負責人反覆問學員有甚麼要求,學員反覆回答的就是一句話:「我們要修煉!」學員們是希望政府能夠理解:這些修煉人都是在做好人,不應該受到在天津那樣的非法、非人道的對待,不應該總是受到何祚庥等人違反國家政策、違反新聞出版法的攻擊、誹謗,應該有一個安定的修煉環境。 學員們向國務院反映情況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央政府能督促下屬職能部門依法辦事,不要侵犯公民合法權益,不要把廣大群眾推向政府的對立面,就是希望維護社會穩定。天津公安部門的過激行為傷害了廣大群眾,破壞了社會穩定,法輪功學員們沒有採用「堅決鬥爭」的強硬、對立方式,而是用和平反映意見的辦法,自覺地幫助政府共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做得應該是不錯的。 在這裏我們還想提請「兩辦」負責人注意:依法治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嚴的教育,重點對像應該是各級執法部門,而不是廣大群眾。因為老百姓是受法律制約的,違法就要受處罰,老百姓並不能破壞國家法制。「治國」者是政府,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能夠依法辦事,就是「依法治國」。「文化大革命」時破壞法制、踐踏法律尊嚴的正是「四人幫」等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那麼在進行維護社會穩定的法律知識教育時,是不是首先應該讓大家多學一學《憲法》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任何人不得強制公民的信仰,不得歧視有某種信仰的公民;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而這一段時間各地公安執法機關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方式、態度是屢屢違反上述《憲法》條款的。法輪功學員集體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既不是集會,也不是遊行、示威;既不危害公共安全,也不破壞社會秩序,違反哪一條法律呢?前一段各單位和居委會傳達:5人以上就是集會,就是非法!如果真有人這樣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條款,法律還有何尊嚴可言呢?各地時常有政府部門的人說法輪功是「邪教」,但我國《刑法》對邪教的定罪是「矇騙他人、致人死亡」或「奸淫婦女、詐騙錢財」;而大量實踐證明法輪功是正法,使廣大修煉者身心健康、道德昇華,有益社會,那麼隨意將法輪功誣為「邪教」的人是不是嚴重違法呢?! 看來,在我國廣泛進行「依法治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嚴」的教育確實是大有必要的,其奮鬥目標是任重道遠的。 「談話要點」之四講了當前國家的總體形勢,指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確保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希望法輪功學員「很好認清」在當前「維護國家穩定的特殊重要性,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來之不易的政治穩定局面,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在促進國家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和民族的振興上來」,「用實際行動報效祖國,振興中華」。 我們很同意「兩辦」負責人講的這番話。實際上,我們廣大法輪功學員嚴格按照師父要求的「真、善、忍」修煉心性,使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心態祥和、道德高尚,在家庭、工作單位和社會上都做一個少索取、多奉獻、遵紀守法的好人,既為國家節約了數量可觀的醫藥費,又為社會創造了大量物質、精神財富,並帶動著整個社會的道德回升,我們正是真正地在促進國家穩定、經濟發展和民族振興,正是在用我們的實際行動報效祖國,振興中華。 我們希望政府能夠理解:廣大法輪功修煉者和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不是對立的。有上億的人在煉法輪功,這不就是人民群眾的相當大的一個組成部份嗎?這麼多人在變好,幾年前公安部在全國的調查結果就表明全國各種罪犯中沒有一個是修法輪功的;各地那麼多下崗人員,其中也沒有法輪功學員鬧事的。這不是最大的穩定社會的因素嗎?這不是國家的福份嗎?不是政府應該慶幸的嗎?難道不值得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這些善良的民眾、愛護這一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嗎?為甚麼要視善良的民眾為洪水猛獸,要自己掀翻穩定的基礎?為甚麼要調動全部公安力量監視遵紀守法的公民,而不是真正去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安全呢?法輪功在全世界贏得了最廣泛的、崇高的讚譽,政府為甚麼要在全世界人民面前自己損害自己的形像呢? 最後,我們想記錄下法輪功學員和民警就《談話》一文敞開心扉的一番談話,送給「兩辦」負責人,送給政府,也送給所有政府職能部門的人員。這是我們廣大學員的心聲。心底無私的人是坦坦蕩蕩的。 民警問法輪功學員:你們說你們最近沒有傳言要聚集,那麼你們到底會不會聚集呢? 學員回答:有這個可能呀!必要的時候就會「聚集」。 民警(有些緊張地)問:甚麼時候會聚集呢? 學員說:這份《談話》上講的這些情況,不管是誰在造謠,我們學員不會去聽,不會去傳,也不會去聚集。因為「引渡」師父一事已經曝光,就是不可能的了,並且師父已經發表了《我的一點感想》,說:「如果用我李洪志的生命能去掉他們心裏對這些好人的懼怕,我馬上回去,任其處治……」師父都說這種話了,我們學員還能說甚麼呢?至於「開除黨籍、公職」,這是針對我們修煉者個人的事情,我們不會為此去聚集。因為修煉是要吃苦的,是要有磨難、有考驗的,要考驗我們對法是否真正相信、真正堅定,是否能做到師父說的徹底放下常人的「名、利」,這是我們個人應該承受的,每一個真修弟子都不會在意這種事情,會把這些看得很淡。那麼甚麼時候會「聚集」呢?如果這個事情不是針對我們學員個人的,而是針對法輪大法的,比如說如果定法輪功為「邪教」,這將是所有法輪功學員都不會答應的,法輪功使那麼多人的身心得到健康,使社會道德回升,怎麼能說成是「邪教」呢?! 那麼每一個學員可能都會起來維護這個大法。法輪功絕不是「邪教」!法輪功是真理!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有追求真理的權利和捍衛真理的義務,這是任何人都剝奪不了的! 法輪功學員在誤解和壓力面前,要修大善大忍,但是「善」絕不是懼怕,「忍」絕不是沉默。我們所有的學員一直在耐心地向各級政府部門解釋法輪功到底是甚麼,希望政府能夠了解、理解我們,變擔心為放心,變對立為和睦,以維護社會穩定。但是如果這種善的力量不能使一些人受到感動,繼續一意孤行,激化矛盾,把自己擺在人民的對立面,那麼一切後果將由他自己承受。 民警對學員說:我們這樣老找你們,又是談話又是甚麼的,你們不要對我們有甚麼想法…… 學員笑著說:不會的,你放心。你們不過是在煉功點兒上值值勤、拍拍照,即使你們哪天真的把我們抓去了,逮捕了,我們也不會覺得你們怎麼樣,你們不過是執行公務。但是你們要能認真讀一讀《轉法輪》才是最好的。要知道人不只是眼前這一生一世,這幾十年啊,人活著不應該只是為了眼前的這點兒職位和錢財。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人的生命是有輪迴轉世的,你應該為你生命的永遠負責。在大法弘傳之時,每一個人、每一個生命怎樣對待這件事情,都將是在擺放自己未來在宇宙中的位置。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是中國的一句老話,也是我們政府過去對外常說的一句話。因果報應是不爽的,宇宙的法理是最公正的。我們善意地勸告大家:珍惜自己的生命吧!請三思而後行。 另外,今後請不要再稱呼我們為法輪功「練習者」,我們是「修煉者」。法輪功是把修心向善放在第一位的,只「練」不「修」的人,是不被師父承認為弟子的。 還有一個情況向「兩辦」負責人反映:最近有新華社的幹部到各單位、街道辦事處做形勢報告。他在報告的後一部份以很輕率的口吻說甚麼法輪功的人煉功都煉到中南海去了,把法輪功學員說成是目前我國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我們希望有關負責人制止他的這種不負責任的講話。過去新聞媒介在這個問題上捅的婁子不少了,招惹的麻煩夠多了,作為一個新聞工作幹部更應該知道說話要有事實根據的重要性,應該嚴格遵守社會主義國家新聞工作客觀、公正的職業道德,真正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穩定。 北京部份法輪功學員 199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