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望花區檢察院與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處她三年六個月徒刑。此後,她被送往遼寧女子監獄,在那裏遭受長期虐待與迫害。
一、被送入遼寧女子監獄後的迫害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張傳文被押往遼寧女子監獄。她先在入監隊被關押五天,隨後被轉至以「強制轉化」著稱的十二監區。
獄警吳明佳威脅她:「這是甚麼地方你知道嗎?到了這裏沒有不轉化的。」又逼問:「我代表共產黨,你愛黨嗎?」張傳文回答:「我愛國,愛人民。」
因拒絕所謂「轉化」,張傳文被安排刑事犯全天監視,白天晚上都不讓睡覺,剛閉眼就被推搡、呵斥,實施「熬鷹」折磨。每頓只給極少的食物,不讓吃飽,並天天體罰。張傳文身體被折磨到無法起床,獄警將她送往醫院。在病床上,幾名人員按住她的嘴,將她的四顆門牙生生按掉。獄警吳明佳叫囂:「治你的招多的是,看你能熬到甚麼時候?!」
在十二監區被折磨三個月後,張傳文被轉到五監區九小隊,由隊長安鑫磊、副隊長王琸(不到三十歲)管理。該監區所有在押人員都被強迫勞動。張傳文拒絕幹活,獄警便讓她整天站著,並質問原因。張傳文說:「我不是犯人,沒有罪。」
不久,她被戴上象徵「拒絕轉化」的紅牌,進入嚴管狀態:不准買東西,過年發放的食物也不給。嚴管持續了兩年多。
二、迫害者遭報與態度變化
期間,副隊長王琸一段時間未上班。監室犯人告訴張傳文,王琸懷孕後去醫院檢查,胎兒沒有胎心,孩子被打掉。犯人說:「她迫害你遭報了,老天能饒過誰。」
這期間,王琸收到張傳文家屬寄來的勸善信,對張傳文的迫害明顯收斂。
三、臨近出獄前的恐嚇與阻撓家屬接人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七日下午,接替王琸的隊長趙洋見張傳文即將期滿,便問她:「回家還煉不?」並說出一些污衊法輪功的言辭。張傳文回答:「法輪功不是邪教。」趙洋隨即拿起電棍恐嚇她,獄警榮妍也威脅:「你不服從管理,讓當地派出所再把你接走。」
出獄前幾天,監獄打電話給家屬,要求家屬把張傳文出獄時穿的衣服郵寄過去,並稱不允許家屬來接人,他們要直接把張傳文送到當地政府。家屬據理力爭,堅持要親自開車接人,並未郵寄衣服。家屬隨後查到監獄管理局電話詢問情況,對方心虛反問:「你怎麼弄到我們的電話?」並推脫稱「不知道情況」。
六月四日,也就是她出獄前一天晚上,因未收到家屬寄來的衣服,獄警榮妍強迫她穿監獄準備的衣服,並欺騙說:「你家不管你了,也不來接你。」張傳文識破伎倆,堅持要穿家屬接她時的衣服。隨後幾名監獄領導來找她談話,聲稱這是「新規定」,所有人都必須送到當地司法所。
四、強制送返與家屬成功接回
六月五日早晨不到六點,獄警將張傳文叫出。獄警於亞坤讓她在一張紙上簽字,內容是「回去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張傳文拒絕:「我家人來接我,你們不讓,是你們非要送我回去。我無罪,不簽。」
見無法逼迫她簽字,獄警便從偏門將她押上車,未敢走正門,可能擔心家屬在門口等候。
不到八點,他們將張傳文送到當地政府。司法所人員要求她按手印、簽字,她全部拒絕。此時,家屬多人已趕到政府大院,姐姐們拉著她迅速離開,順利將她接回家中。
五、修煉前後的巨大變化與長期迫害背景
張傳文,滿族人,家住清原縣南口前鎮。修煉法輪功前,她患有嚴重關節炎、腸炎、皮膚病,頭部流黃水,長期吃藥也不見好轉。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她的身體奇蹟般恢復健康,並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戒掉吸煙、喝酒、打麻將等惡習,家庭也因此和睦。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因懼怕、嫉妒法輪功人數迅速增長,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張傳文因堅持信仰、堅持向民眾講述真相,多次遭綁架、關押,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