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退休教師萬緒欣遭綁架抄家並枉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67歲的退休女教師萬緒欣,於二零二四年十月遭綁架、抄家,隨後被關押在洗腦班,並持續受到警察陷害。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又被臨沭縣檢察院非法傳喚;六月十五日與二十三日兩次被臨沭縣法院非法開庭,最終被枉判一年、罰金5000元。

一、非法抓捕、抄家、強送洗腦班

萬緒欣家住莒南縣十字路街道虎園村。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早上七點左右,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與城北派出所五名警察突然闖入她家中。因她當時不在家,警察送到其家人前往老宅尋找她。

在老宅找到萬緒欣後,警察立即對老宅進行非法搜查,隨後又將她帶回現住處,再次實施抄家。他們將她所有的大法書籍、播放器及真相資料都抄走,並強迫她與被非法扣押的私人財物一起拍照。之後,萬緒欣被帶到城北派出所。

當日下午五點多,警察給她一張「取保候審」決定書,隨後將她放回家。當晚七點左右,村委會來電稱:黨委(十字路街道綜治辦)要求她去莒南縣第二人民醫院體檢,讓她在家等候。

第二天早上七點多,村委會陪同人員上門逼迫她前往醫院。查體結束後,她又被強行帶到綜治辦。綜治辦主任告知她:「過兩天要去臨沂『學習』五天,這兩天把家裏安排好。」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早上六點,莒南縣相關人員開車到她家門口,將她強行帶走。不到九點,她已被送至臨沂市蒙陰洗腦班。當日下午三點多,她與其他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強迫觀看洗腦視頻。

二、持續陷害與枉法程序

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城北派出所再次要求萬緒欣前往,稱要「核實去年十一月十七日案子的情況」。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莒南縣檢察院電話通知她前往。到達後,檢察院人員詢問一些情況,並讓她在材料上簽字,稱案件將移送至臨沭縣檢察院,並詢問她是否聘請律師。

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臨沭縣檢察院再次非法傳喚萬緒欣。 五月二十五日,臨沭縣法院電話通知其家人,要求次日前往法院領取起訴書。

五月二十六日,萬緒欣在家人陪同下按時到達法院。承辦法官王敏蘭對她進行非法問訊,並強迫她在陷害材料上簽字。萬緒欣拒絕。王敏蘭誘騙說:「你不簽字,寫『拒絕簽字』也可以。」萬緒欣不知是圈套,剛寫下「拒絕簽字」,早已埋伏在現場的莒南縣國保大隊警察突然撲上,將毫無防備的萬緒欣非法抓捕,並立即送至臨沂市看守所關押。

六月十五日,臨沭縣法院法官王敏蘭對萬緒欣非法開庭,並通知將於六月二十三日再次開庭。 六月二十三日,臨沭縣法院第二次開庭,當庭宣判萬緒欣有期徒刑一年,並勒索罰金5000元。

公訴人:胡筱(手機號:13853960810)
審判長:王美蘭
陪審員:李正曄、騰利娜
書記員:徐晨曦。

(c) 1999-2026 明慧網版權所有





2026年神韵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