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背景:修煉後身心改善、性情轉變
楊麗春,一九七零年一月出生,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原工作單位為葫蘆島有色金屬集團公司。 二零零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堅持每天學法煉功。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讓她明白了做人的真正道理,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先他後我,身心顯著改善,身體得到淨化。
母親被陷害 女兒營救反遭拘留十天
為了營救母親,也為了讓相關警察明白真相、不再參與迫害好人,楊麗春的女兒高陽向渤海街派出所警察實名寫了一封真相信,善意勸誡警察。 然而,這封信卻被渤海街派出所警察舉報至連山分局。
連山分局郭旭東曾給高陽打電話,讓她去分局「了解情況」。 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高陽在工作單位被突然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天。
楊麗春控告元凶後遭報復 曾被非法判刑一年
這並非楊麗春第一次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七點多,她因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被葫蘆島市龍港區西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當時,龍港區因「訴江」曾綁架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隨後,楊麗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那次事件中,她的女兒高陽為阻止警察抓母親,也被非法拘留五天。
堅持信仰遭再次迫害 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上午,葫蘆島市龍港區西街派出所與市國保、「六一零」共八人闖入楊麗春家中,非法搜查,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光盤,並將她強行拖上車帶到西街派出所。
警察企圖逼她放棄修煉,但楊麗春堅決不放棄。 當晚七點左右,她被送往祁屯拘留所,遭非法拘留十五天。
楊麗春曾遭受迫害的細節,請見《控告元凶遭報復 遼寧楊麗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1、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渤海街派出所;地址:葫蘆市連山區濱河路濱河小區東側
所 長:趙聰15566755851
民警:郭非:15842658432 ;13314120215;
法治辦:張永力15142911122 輔警楊佳(女) 2、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東城中路9號 ;
郵政編碼:125000
孫玲,女,檢察長:電話0429-2659001 13998980543
週會生,男,檢委會專職委員13942991967
崔海慧,男,黨組成員15134296696
副檢察長:畢姍姍、王囡;
政治部主任:曹紅亮
杜揚:0429-2659020;15124267788(劉聰案檢察官)
下面幾人多次承辦法輪功案件:
張孝金;電話:0429-2659020 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張孝金和杜揚是公訴人)
龍膽;電話:0429-2659789 13942924343
劉曉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楊麗春承辦人)
劉中新;電話:0429-2659808 13904298088
3、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地址:葫蘆島市連山區錦葫路5號;
舉報電話:0429-3171099
郭旭東:18204294080(主管) 4、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地址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東城中路21號;郵編:125001
院長楊書澤;電話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長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2164119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赫牛2164115
院部:魏愛君2164001 季愛華2164002
馬文勝 2164117
高經緯 2164118
魏豔妮 2164000
李孝剛 2164112
刑事審判庭法官:
庭長:王連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
張關中:2164501;(承辦高作奎案)王月秋;2164502(楊麗春案承辦人);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