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怕心干擾 再次溶入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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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一九九五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下面我把自己修去人心,在法中證悟的體會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們交流。

一、突破怕心干擾,再次溶入整體

同修想讓我參加營救小組學法,幾次找我,我都沒去。原因是我兩次被綁架迫害,都是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發生的。迫害的陰影使我揮之不去,負面思維不斷的往上冒,形成的「怕」的物質在我的空間場中還存留著。我深知營救同修是一個非常關鍵而複雜的過程,需要面對公檢法、家屬、律師和當事同修。回憶以往參與營救,再讓我面對營救就有些打怵、害怕。

我在法理中明白,不是因為參與營救就會被迫害,是因為自己修煉有漏才被迫害的。面對同修被綁架迫害,營救同修是理所當然、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想同修既然找我,一定有我要修去的人心和該承擔的責任,是這個「怕」使我停滯不前,邁不出這一步,不敢去參與營救。我向內找,深挖自己,這個怕的根源不就是私嗎?維護自我,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師父說:「你們已經知道相生相剋的法理,沒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不是強為,而是真正坦然放下而達到的。」(《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對照法,我離坦然這一步還差的很遠啊!我在這踏步不前,這個「怕」心怎麼能去掉呢?我也可以選擇其它講真相的項目,但是我知道這個「怕」在我這不會自動走掉的,這是我必須要突破的一關。我決心一定修去這個怕心,提高自己。

一天,同修用命令的口氣對我說:「明天營救小組學法,你必須去。」當時我的心一動,但馬上冷靜下來。我沒有對同修的口氣有半點怨言,而是為自己不爭氣,被這個「怕」束縛而難過。營救同修需要人手,我袖手旁觀,我為自己感到汗顏。同修意識到對我說話的口氣不對,向我道歉。我說:「我一點都不怨你,是我狀態不好才不去的。」

其實,我邁不出這一步也很難受。我想同修找我,就是師父給我去掉怕心的機會,這是師父給我安排的路,我必須要突破這一關,走出這一步。我開始加大力度學法,發正念,解體我空間場「怕」的物質對我的束縛和阻擋,連續幾天發正念。

同修再次來找我,我就跟同修去了小組。每次去之前,我都發正念解體一切障礙我參與營救同修的邪惡生命和因素。我一走出家門,心情非常舒暢,感覺一路鳥語花香。我知道,是師父看到弟子邁出了這一步為我高興。在別人看來這點事不算甚麼,這一關很快就過去,我卻用了大約兩個多月的時間,但這是我一點一滴、一思一念實修過來的。

二、協助同修利用法律反迫害中修心

我們片區一位同修遭綁架後,被非法「取保候審」。我得知這一消息後,就主動找家屬同修交流,家屬同修年紀大,也不太懂走法律程序營救。我也是在明慧交流文章中看過如何利用法律反迫害的,同修可以自己整理法律文書,先不用去請律師。如果請律師,也不是完全依靠律師,因為律師來當地走程序的時間很有限,很多講真相、郵寄法律文書都是同修配合家屬去做。

因為「取保候審」只是同修有一段相對寬鬆的環境,不是案情的終結。這段時間裏,同修可以向公檢法部門講真相,送勸善信等。我跟同修交流後,同修也非常認同我的建議,但還是有怕心,不敢把邪惡的迫害上明慧網曝光,怕主動出擊招來麻煩。

講真相是一把萬能的鑰匙,既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就該我們去救度參與迫害的公檢法這一方眾生。我與家屬同修溝通後,達成了共識。我先幫同修整理了勸善信,經過其他同修修改後,郵寄給辦案派出所多名警察、檢察院檢察官和檢察長。

家屬老同修一時沒有找到幫助整理相關法律文書的同修,挺著急。看到魔難中同修無助的樣子,我說:「實在找不到同修,我可以試試。我上公義論壇上看看,幫你整理。」我在論壇上註冊了賬號,登錄瀏覽,這下給我開闊了眼界,論壇上的法律應用非常全面,反迫害的素材哪方面的都有,我從中學到了許多法律應用條款。

以前參與營救同修,都是律師起草法律文書,看後就忘記了,這回給我補上了法律欠缺這一課。而且論壇上同修整理的模板也非常全面,可以按照模板,再加上同修被迫害的素材就可以了。以往律師整理的法律文書都沒有講真相的內容,論壇同修針對利用法律反迫害交流的非常詳細,從修煉人的角度即慈悲勸善,又利用法律反迫害,其實就是在利用法律救眾生。

我按照模板整理出:《不予起訴申請書》、《撤回起訴申請書》、《解除取保候審申請書》、《解除扣押物品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以案釋法申請書》、《刑事控告狀》。整理的過程中,讓我在法律上對邪黨迫害法輪功違法之處非常明晰,填補了自己在法律上反迫害的空白。

那段時間自己雖然忙,有時忙到午夜兩點才能睡覺,但是我一點也不覺的累,反而覺的很充實。我也感覺到了師父在加持我,鼓勵我,才有這些法律文書出自於我的手。

同修的案子不斷往前走,卷宗到了法院。一天早上我去這個同修家,給她送一些下載的相關法律材料看。老同修讓我把《家屬辯護人閱卷申請》填寫上,由於法院阻止家屬辯護人閱卷,我就整理了一份對法官阻止家屬辯護人閱卷的控告文書,而且請公義論壇的同修做了修改。

這天早上由於我要去其它小組學法,有點著急,在填寫閱卷申請時,把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寫成申請人的名字,也沒有檢查一下就急忙走了。回家後,我突然想起來了,趕緊讓家屬同修看看我是否寫錯了。同修告訴我,打印時被同修發現了我的錯誤,給改正過來了。我一陣自責,慶幸好在被同修改正過來了。

兩天後,家屬同修轉給我一段語音,是給我改正錯誤的同修給我聽的。她很不客氣的指出我的錯誤,語氣強硬,說我連「被申請人」和「申請人」都分不清。而且控告阻止閱卷的法律文書的格式書寫的也不很規範,語言不簡練,寫的不咋的。我聽後,就像挨了當頭一棒,同修說話的語氣、態度我一時很難接受,諷刺、挖苦、貶低都有,簡直是在教訓人。二十多年來的修煉中,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同修這樣的指責。我雖然聽著不舒服,但是修煉人遇到的問題絕不是偶然出現的,一定有我修的因素在裏邊。

我很快冷靜下來,不再想同修的態度如何,就找自己,看看同修的指責觸動了我的甚麼心。首先感覺很沒面子,以往同修認為我在文字方面還可以,在營救同修時也經常寫報導。這回被同修貶的一無是處,那背後就是「名」的心被觸動了,一時感覺臉有點火辣辣的,心裏堵的難受。

我隱隱的還有爭辯心,想跟同修解釋一下出錯的背景,又一想,去解釋就有不服氣的心,想開脫自己責任的心,掩蓋自己不認真的心;再找,還有自我安慰的心,想當時沒有人來幫助同修整理法律文書,我邊學邊做就不錯了,出點錯誤也可以理解。再向內找,自己沒有認真整理這份申請,出現錯誤是自己的責任心不夠,是黨文化的糊弄事、急躁心等等。

再接著往下想,如果同修要是和顏悅色的給我指出錯誤,可能我不會太在意,會放縱自己的馬虎、大意,不會去深挖自己出現錯誤背後的人心,也不會深刻的向內找。同修這樣一盆冷水潑下來,是讓我清醒,記憶深刻,改正自己糊弄事的邪黨文化作風,大法弟子做事就應該高標準嚴要求。

想到這,我的心一下子亮堂了,好像一堵牆在我的面前轟然坍塌,真該好好謝謝同修。於是我給同修發了文字留言,讓家屬同修轉給指出我錯誤的同修。我的回覆,讓同修感覺到了我的誠懇態度,在以後的配合中,這位同修很耐心的給我許多幫助。

我深知自己還存在著很多不足,我要奮起直追,加快步伐,跟上正法進程。修好自己,多救眾生,完成使命,兌現誓約。

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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