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煉大法身心受益 卻屢遭迫害
孟憲芳,家住大連市沙河口區萊州街。自二零一零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照「真、善、忍」做人,困擾她多年的結腸炎、胃炎、乳腺炎、乳腺腫塊、乳腺增生、子宮肌瘤等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然而,在中共長期迫害法輪功的背景下,她多次遭受迫害。
二、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 家屬被剝奪知情權
二零二五年三月被綁架後,孟憲芳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姚家看守所。九月二日,她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月二十五日,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看守所通知她的哥哥孟憲啟前往會見。半小時的會見中,兄妹互相鼓勵,場面令人動容。看守所人員告知孟憲啟,十日內孟憲芳將被轉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
然而,孟憲啟苦等多日未收到任何來自監獄的通知。近日他再次前往姚家看守所詢問,才得知孟憲芳已於四月二十日被秘密劫往遼寧女子監獄。
孟憲啟聽聞遼寧女子監獄矯治監區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懷疑妹妹因堅持信仰、拒絕認罪而被剝奪了依法通知家屬的權利。
三、家屬維權遭報復 警察持續騷擾
二零二五年,孟憲啟因作為親友辯護人替妹妹維權,在與沙河口分局警察交涉時遭報復性行政拘留十日。回家後,他又被社區警察騷擾,被要求到社區報到、採集人像和手印。
二零二六年五月初,社區麥姓警察再次要求他到社區照相。孟憲啟到場後善意勸告警察:「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將來都會被清算,要給自己留後路。」他拒絕配合正臉拍照,警察最終只採集了側臉。
四、被構陷入獄的過程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下午兩點左右,馬欄子派出所與沙河口分局警察闖入孟憲芳家,將她綁架至姚家看守所,並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及「福」字。入所體檢時,她血壓高達280,出現腎衰竭,但看守所仍強迫她服用降壓藥,並安排繁重勞役,期間三次休克。
三月中旬,沙河口分局對她進行了兩次非法提審;隨後沙河口區檢察院走過場式核實筆錄並非法批捕,企圖逼迫她放棄信仰。據稱,中共人員曾威脅家屬:「要判刑,等通知出庭。如果想減刑,交十萬元減一年。」
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孟憲芳在看守所遭非法視頻庭審。公訴人以她張貼不乾膠、散發真相資料為由,意圖判刑一年零九個月。孟憲芳當庭做無罪辯護,講述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實,並勸告公檢法人員不要參與迫害。
孟憲啟作為親屬辯護人,也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指出公檢法錯用「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法條的荒謬,並遞交無罪辯護意見書,卻被拒絕提供庭審筆錄。
九月二日,甘井子區法院下達判決書,非法判處一年零六個月並罰款一萬元。孟憲芳上訴後,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連市中院維持冤判。
五、維權之路艱難 遭遇系統性打壓
孟憲啟年近七十,妹妹被抓近一個月後才輾轉得知消息。他委託律師會見妹妹,得知她遭受迫害後痛哭失聲,但仍堅持為妹妹奔走維權。
他自學法律,先後前往馬欄子派出所、沙河口分局、沙河口區檢察院、甘井子檢察院、甘井子法院,陳述「信仰無罪、講真相無罪」的立場,卻遭推諉、斥責甚至報復。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他向沙河口區檢察院遞交《以案釋法申請書》,經辦人楊芳拒收,並要求他找分局警察「審核」。
尹姓國保警察拿走申請書後,指責文書「詆毀前國家領導人」,並威脅:「國家已給法輪功定性,你說江澤民是誰?」孟憲啟回答:「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尹警察隨即說:「好了,這下你也別走了。」
隨後,南沙街派出所將他帶走,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名非法拘留十日。期間,尹警察暗中錄音「取證」。家屬要求二十四小時內放人,警察卻稱「分局領導指示,無法放人」。當晚九點,他被送往大連市三院體檢後押至金南路拘留所,直至五月二十二日才獲釋。
回家後,孟憲啟又遭社區警察騷擾。麥姓民警要求他到社區報導,並威脅「否則上門」。孟憲啟只得前往,警察要求拍照、在空白紙上按手印,並要求每月到社區報到。
六、孟憲芳近況不明 家屬擔憂
截至目前,孟憲芳已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家屬至今未收到任何通知,不知她的身體狀況、關押地點及是否遭受迫害。家人十分焦急與擔憂。
(責任編輯: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