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松北區警察先以無罪狀態抓捕關連斌,隨後再製作所謂「罪證」,據此定罪,並將案件移送道外區檢察院。道外區檢察院檢察官付雅男未對辦案警察的行為進行監督,在證據明顯存在偽造、鑑定程序不合法、材料漏洞眾多的情況下,仍以「應當起訴」為由提起公訴。隨後,她又與道外區法院一審主審法官王婷婷共同推進案件審理。
庭審中,法官王婷婷未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公開審理,而是以視頻方式開庭,並限制當事人權利。律師辯護多次被打斷。最終,一審法院以四年徒刑並處罰金一萬元的結果結案。關連斌隨後依法提出上訴。
然而,二審過程中,關連斌及其律師提出的一系列程序違法問題未得到調查或公開審理。二審法官王剛堅持不開庭,並要求儘快結案。據家屬反映,王剛曾到看守所要求關連斌「儘快結案」。關連斌明確表示,要求二審重新開庭、撤銷一審判決,並要求王剛迴避。
之後,王剛要求家屬辯護人儘快提交辯護詞。家屬辯護人表示:「案卷至今未給我看,我不了解案情,無法寫辯護詞。」與此同時,律師也不斷被催促提交辯護意見。最終,在未收到律師辯護詞的情況下,二審法院直接電話通知家屬:二審已結案,維持原判。此舉引發家屬對程序合法性的質疑。
在此情況下,關連斌家屬依法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松北公安分局公開辦案警察的任職簡歷。松北公安分局的回覆稱該信息屬於人事管理信息,不予公開,但回覆函未加蓋公章,屬於無效文書。家屬隨後向松北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覆議,要求確認公安分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並提出相關救濟請求。
近日,松北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覆議決定,指出公安分局的答覆未引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條款,也未告知救濟途徑,且未加蓋印章,「確有不妥」。但同時認為申請公開的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因此維持公安分局的答覆。家屬對這一結果表示無法接受,準備繼續申訴。
關連斌家屬表示,法律的設立旨在維護公正與正義,他們呼籲相關部門依法糾正案件中存在的程序問題,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
關連斌冤案詳情,請見明慧網《被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非法判四年 關連斌上訴》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