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奎今年51歲,家住清原縣草市鎮泡子沿村。她在一九九六年生育後患上嚴重的「產後風」(中醫稱「月子病」):關節與肌肉持續疼痛,畏寒怕風;抱孩子時手腕劇痛,下地拿東西腳踝與腳後跟刺痛;吃飯時滿臉虛汗,夜裏冷得穿著毛衣也無法入睡,渾身像漏風一樣難受。孩子滿月後,她丈夫請回法輪大法師父的講法錄像帶。辛奎觀看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在不知不覺中完全康復。
因親身受益,她希望更多百姓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擁有光明的未來。清原縣草市鎮與梅河口市山城鎮相鄰,往來方便。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她在保民村向民眾發放二零二六年新年真相年曆時,被山城派出所警察綁架。
隨後,辛奎被非法關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並遭到構陷。十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家屬聘請的兩位北京律師前往看守所要求會見,卻被拒絕。梅河口市公安局、檢察院、信訪辦、人大等部門相互推諉,阻撓律師會見。十二月二十二日,家屬與律師再次前往梅河口市檢察院要求會見,檢察院案管人員以「需到司法局雙備案」為由拒絕接收律師提交的證件與材料。辛奎被非法關押三十餘天後,家屬才得知她已被梅河口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家屬從律師處得知案件已被移送至梅河口市法院。家屬隨即致電承辦法官,表示將進行親友辯護,並向法院郵寄勸善信、親友辯護書以及會見和閱卷申請。家屬隨後前往法院要求面見法官,但被告知法官不在。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梅河口市法院對辛奎秘密非法開庭。三月六日,辛奎的女兒撥通承辦法官王雪的電話詢問案件情況,通話剛開始幾句,王雪便以「有事」為由匆忙掛斷。
三月中旬,家屬接到法院通知:辛奎被非法判刑八個月。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辛奎曾兩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第一次被綁架回清原縣公安局非法審問;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再次進京,在瀋陽火車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清原縣公安局草市派出所警察王繼先、王維仙等人劫回,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非法拘留十五天。其間,清原縣「六一零」向她勒索三千元保證金,草市派出所又以「罰款」為名勒索五百元,前後共被勒索七千餘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辛奎在本村村民家講述法輪功真相,被村支書潘洪祿惡意舉報,再次被警察李祥輝等人綁架至草市派出所,並被勒索五百元後放回。
吉林梅河口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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