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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五年入獄 遼寧黑山縣張豔霞被迫害出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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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黑山鎮法輪功學員張豔霞,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被警察入室綁架,隨後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並遭構陷。黑山縣法院後來對她非法判刑五年,並於十二月中旬將她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

張豔霞被關入遼寧女子監獄已有五個月,監獄始終以「未妥協」「不改口」為由拒絕家屬探視,理由是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前,監獄突然致電家屬,稱張豔霞「因高血壓引發心臟病」,並表示若病情出現狀況會再通知家屬。

張豔霞五十多歲,原本身體強健,無任何疾病。自去年被關進錦州看守所後,她身體明顯消瘦,如今卻被告知患上心臟病。家屬對她的身體狀況極度擔憂。她在監獄中遭受了怎樣的迫害,目前仍待查明。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三日,錦州市下轄各縣市公安局聯合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大規模綁架與抄家行動。本次行動由遼寧省公安廳主導,當地公安系統配合執行。已知至少有4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凌海市18人、北鎮市8人、義縣6人、黑山縣8人。警察通過在汽車、電動車上安裝磁吸定位儀、蹲坑、跟蹤等方式,行動範圍覆蓋錦州市周邊所有縣市,且幾乎全部為入室綁架。

六月三日早上九至十點左右,黑山公安分局警察闖入張豔霞家中,將她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機、真相資料等私人財物。同日上午,黑山鎮法輪功學員徐月女士也被黑山公安分局警察入室綁架,家中電腦等物品被抄走。

張豔霞、徐月隨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前段時間,黑山縣法院秘密非法開庭、黑箱操作。在法庭上,張豔霞明確表示: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無罪,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也無罪。最終,張豔霞被非法判刑五年,徐月被枉判兩年六個月。

張豔霞於一九九九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同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面對高壓,她沒有退縮,堅持向民眾講清真相,因此在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五年兩次被黑山縣國保警察綁架,遭非法拘留兩個月,並被勒索罰金共計二萬六千元。

在遼寧女子監獄,凡是不「轉化」、不認罪的法輪功學員普遍遭受折磨。十二監區被稱為「集訓矯治監區」,實為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是監獄實施「轉化」攻堅的核心機構。學員入監後即被秘密轉入十二監區,遭單獨攻堅,被分散軟禁在不同房間,由刑事犯在獄警指令下強制認罪、逼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五書」。

強制體罰伴隨多種虐待:不讓睡覺(熬鷹)、不讓上廁所(尿濕褲子即遭羞辱、謾罵、打壓)、不讓洗漱、冬天開窗凍人、不讓穿棉衣棉褲;強迫長時間站立、盯著屏幕看污衊法輪功的視頻,不准閉眼;數名犯人輪番圍攻,進行精神中傷與辱罵,灌輸詆毀法輪功的言論。獄警還組織「車輪戰」,不斷更換施壓人員,使學員長期處於身心雙重折磨之中。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本溪市法輪功學員陳妍被劫持至遼寧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僅三天後即悲慘離世,年僅四十五歲。獄警聲稱她「心衰死亡」。陳妍的母親質問:「我女兒五號下午被監獄接收,說明她是正常的、符合接收標準的,為甚麼僅三天人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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