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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鄲市72歲李素梅遭起訴 警察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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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邯鄲市法輪功學員李素梅(72歲)與丈夫韓書堂,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遭派出所警察抄家、綁架。韓書堂被關押一天後放回;李素梅則被關入邯鄲市第三看守所,轉至邯鄲市叢台區檢察院,並進一步在叢台區法院遭起訴。整個過程執法人員和部門未提供合法文件。

一、清晨的非法闖入與抓人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早上八點多,邯鄲市叢台分局聯西派出所所長郝小川、副所長李聰聰帶隊突然來到李素梅家門口。他們先在門外強行拉掉電閘,使家中斷電。韓書堂出門查看時,被幾個警察突然抱住,強行搶走家門鑰匙,開門入室抄家,並將韓書堂與李素梅一同抓到聯西派出所。

關於上門搜查與抓人的理由,警察聲稱「監控拍到她發資料、貼不乾膠」,而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法輪功書籍和材料在中國也屬於合法的。

李素梅家人據理力爭,但警察完全不予理會,整個過程未向李素梅夫婦出示警察證、搜查證以及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也未提及可以聯繫律師。

二、警方自問自答做筆錄

李素梅被關入邯鄲市第三看守所,後來又被邯鄲市叢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在叢台區法院遭起訴。聯西派出所至今未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韓書堂被關押一天後放回。這一過程使韓書堂受到驚嚇、出現嘔吐症狀以及記憶混亂。警方對韓書堂所做的筆錄全部是自問自答,最後寫上「拒絕簽字」,而韓書堂對此一無所知。

據悉在警方審問時,韓書堂對發生的一切毫無記憶,不知是驚嚇導致大腦短暫失憶,還是在派出所期間處於昏迷狀態。派出所原想對韓書堂實施行政拘留,但因其年齡及身體狀況未能執行。

韓書堂、李素梅夫婦仍不明白:自己究竟違反了哪一條法律?為何會遭此處罰?警察和法院為甚麼敢於執法犯法?


背景信息:

李素梅,一九五四年五月出生,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便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身患多種疾病:長期失眠、雙腿疼痛、口腔乾澀、上下顎乾燥,進食困難,精神萎靡,身體極度疲乏,面色灰暗,頭部彷彿被罩著一個鬥似的沉悶感。修煉法輪功後,她的身體狀況迅速改善:走路輕鬆,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心情愉悅,整日精神飽滿。

李素梅的丈夫韓書堂曾患腦梗並做過手術。李素梅常陪他外出散步,寸步不離。

法輪功學員遵循「真、善、忍」,修心向善,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曾刊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煉功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往長春、哈爾濱的調研組在調查後明確肯定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其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作用。



附錄:

邯鄲市叢台區檢察院批捕科負責人:
張世峰,辦公室電話0310-3119255,手機18531064644;

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聯西派出所:
副所長:李聰聰16633099353
唐警察:19303300606
劉軍:0310-702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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