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芬(又作張小芬),現年63歲,原為淶源縣農業局職工。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淶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與走馬驛派出所警察闖入她家,將她強行綁架。當時來她家串門的兩名法輪功學員也同時被綁架。
據警察稱,有人曾用登記在張曉芬名下的車輛在走馬驛鎮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然而,這輛車數年前已轉賣,只因手續未能辦理而仍登記在她名下。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便實施抄家,搶走大法書籍、播放器等私人財物。參與迫害的國保警察包括張芳、王鵬飛、商曉東、陳暉、王慧敏。
三月二十五日晚,兩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張曉芬則被連夜押往保定市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二十六日,她又被拉回淶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隨後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所謂「體檢合格證明」,再次將她送往保定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詢問案情時,國保警察稱「是上邊壓下來的任務」,並表示案件已移交保定市,程序進入檢察院階段。
修煉前後身體變化與多次遭迫害經歷
張曉芬年輕時身患多種頑疾,久治不癒。修煉法輪功後,她的身體迅速恢復健康。她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堅持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因此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早晨近六點,警察闖入她家將其綁架,隨後將她非法關押至保定看守所。警察以她在景區講真相為由,將她構陷至淶源縣法院。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淶源縣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三年半;四月一日,她被劫持至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迫害。
張曉芬在獄中遭受酷刑折磨,九死一生,迫害手段殘忍、下流,難以啟齒。她最終被非法關押三年,出獄時身體極度虛弱。
出獄後,淶源縣勞動局無理扣發她的養老金,使她生活陷入困境。通過學法煉功,她的身體逐漸恢復。然而如今,她再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面臨新一輪司法迫害。
淶源縣公安局:
電話:0312-7319009
局長熊錦望13832989329
國保大隊隊長孟浩(音)13603289355
國保大隊副隊長張芳13931222539
走馬驛派出所:
電話:0312-7381015
警察張軍13730457556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