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關押三十天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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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在二零一九年的一天,我突然遭到不法警察及社區人員入室綁架、抄家。警察搶走了部份大法書、電腦等個人物品,並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非法訊問三次。

第一次筆錄,他們問我一些問題,又問我煉多少年了,我不配合,拒絕回答。他們不按我說的寫,要簽名時我指出不是我講話。第二天他們又重新筆錄,直到全部寫上:拒絕回答。但我拒絕簽名。當晚兩個人值班,我對他們講真相,他們靜靜聽,講到三退沒有表態(房間有攝像及錄音)。第二天晚上我被劫持過到看守所。到看守所已是零點多。

剛到時,我心裏不穩,腦子裏很多雜念,幾天後腦袋清醒,於是,我平靜下心來,放棄任何浮躁的、想早點出去的想法。既來之則安之,在哪裏都是修煉,這裏還近距解體邪惡。越是邪惡的地方,越是需要大法弟子去開創!歷史的今天,大法弟子才是這台戲的主角。我用師父的法不斷鼓勵與提醒自己是個修煉人。但對自己能否達到真正否定舊勢力、能不能達到法的標準,我還沒百分之百的把握。

這期間,隨時隨地面臨兩種可能,我就一直否定人心人念及不好的結果,走師父安排的路。仔細的反思自己過去的言行,發現自己有各種執著心,沒有做到敬師敬法(忘記以前將幾本師父講法書放在櫃最下面格並與雜物一起,邪惡一開始抄這地方),安逸心、求名心、利益心、爭鬥心、怨恨心、妒嫉心、色慾心、顯示心、背後議論人、急躁心等等。

我被非法關押在過渡監倉,看守所新來的人都要背監規。第二天倉的獄警叫我到她辦公室,我就跟她講真相,她說也認識一個煉法輪功的朋友了解一點。我說我不背監規,因為我不是違法犯罪進來的,她同意。所以我就不讀、不抄、不背監規、不做操。他們背監規我就念正法口訣,上下午坐監時,晚上值班2小時發正念,睡前或醒來或整點都發正念。我不敢放鬆自己。抓緊時間背法,找機會給身邊的人講真相勸三退。

有一天,我腦子裏突然想起《轉法輪》中的:「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我知道師父在鼓勵我。這時犯人們有的說:你很快能出去的。二次有人送衣服到倉,倉頭都跟我說:你很快就走不需要這些東西。

倉裏的人來自不同形色人員,只有我一個大法弟子。我利用放風時間和自由活動的時間,接觸其他在押人員,講真相、救人。

我首先要按照一個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事處處為她們著想,善待每個人。因為每天朝夕相處,我的言行她們都看在眼裏,覺的我人品很好,比如:每天坐監時有的人要在下面坐凳,我就先把凳子放好,不用時順手幫別人凳子一起拿回(以前她們只拿自己的凳子)。後來有的人也會這樣做。有個在商場工作的,有一次在看賭博被公安抓人一起抓進來,人也很老實。沒家人送錢,所以買不到東西,我就給我的物品給她用,她很感激,每次輪到我抹床她都要搶替我做。新進來的人員有的物品沒有,我給她們用,因為我只購必須用品。每人只有一個塑料箱放生活用品,有的在押人員東西太多箱子裝不下,我讓她們放在我箱裏。很多人購泡麵餅乾蘋果等等都要給我,我大多都謝絕。因為那裏的飯菜比較差,因此她們喜歡吃泡麵,泡麵成她們的享受。

大約半個月後我被轉另一個倉,這個倉關押人員大多來的時間比較長,人也多,只能側身睡,睡覺就打呼嚕。旁邊那人在我睡著總是推醒我,搞得我整晚睡不好,第二天早上還被她罵半小時多,我始終保持平靜祥和的心態,全倉的人都看著我們倆,後來有人就報到獄警那去,那人調到別的倉。

在看守所國保警察只提審一次,我都拒絕回答一切,不簽名,做到徹底不配合。檢察院人員來過一次,只在倉門口給一張紙,讓我寫對大法看法,現想起只記得一句話:法輪大法是正法。簽名處寫上:大法弟子。

在看守所,我共三退十人,三退名寫成詩,我經常念(因為出去不能帶任何東西包括紙條)。在我被非法關押第三十天,我被無條件釋放了。釋放證明書:檢察院不批捕,決定予以釋放。我終於堂堂正正的走出看守所,見證了只要做的符合法,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通過向內找,明白了是自己人心重、執著多、不實修,沒有做到敬師敬法,才招來了迫害。師父就給予弟子洪大的恩澤,我不知道師父替弟子承受了多少。

正法已近尾聲,在修煉上我還有很多不足,在今後的修煉當中,我一定會修好自己,走師父安排的路,圓滿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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