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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簡報:吉林省延邊州法輪功學員近期受迫害情況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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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

概況

近期,吉林省延邊州延吉市公安系統及其下屬各派出所加劇了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行動。據核實,執法人員採取了包括電話騷擾家屬、強行入戶盤查、綁架、非法搜查住所及司法起訴在內的多種手段,嚴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權。

重點案例通報

1. 司法程序失當與重複判刑

王秀琴、李亞霞(延吉市): 兩人於二零二五年已被延吉法院分別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及一年八個月,目前羈押於延吉看守所(原文監獄或有誤,通常未投監前在看守所)。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獲悉,長春法院在原有判決基礎上再次對兩人加重判刑三年,計劃於近期將其移送至長春女子監獄。

2. 漠視高齡及患病學員健康權

李桂芬(敦化市): 二零二五年一月上旬被判刑兩年半。儘管其患有肺部腫瘤及高血壓,此前獲准監外執行,但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警方再次將其帶往延吉看守所,並計劃將其強行送往長春服刑。

玄金子(82歲,延吉市):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晚間遭綁架及非法搜查,家中電腦、書籍等私人財物被扣押。玄金子老人於當日深夜獲釋。

郭姓學員(近80歲,延吉市):二零二六年二月遭非法抄家,目前已返回家中。

3. 非法搜查與群體性綁架

樸今子(71歲)、劉玉順(70歲):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兩人在梁順玉家中聚會結束後離開時,遭預伏警察綁架。隨後,梁順玉住所遭非法搜查,電腦及大量私人書籍被扣。目前梁順玉被迫流離失所。

李蘭淑(69歲,延吉市):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前遭綁架及抄家,打印機、電腦等個人生產生活工具被非法收繳。

吳鳳賢(延吉市):二零二六年二月七日早晨,因發放信仰相關資料被監控鎖定,遭延吉市公安局綁架。

***歡迎知情者向明慧網提供具體的參與辦案民警或法官名單。***

法律分析與立場聲明

針對上述事件,相關法律專家與人權觀察者指出,延邊州相關機構的行政與司法行為存在嚴重違法嫌疑:

職權濫用: 對堅持「真、善、忍」信仰的公民進行抓捕、起訴與判刑,涉嫌觸犯《刑法》中關於「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及「濫用職權罪」的規定。

程序違法: 違背基本法律程序的綁架、扣押私人財產及非法搜查,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及「非法侵入住宅罪」。

出版物合法性: 根據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一九九九年下達的關於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通知已被廢止。這表明,即便根據中國現有法律規章,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與資料亦屬於合法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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