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警察抄家時並未找到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物品。律師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曾會見蔡觀英。其後傳出消息(不清楚是律師推斷還是警方放話),稱蔡觀英「事情不大」,關押一兩個月可能會放人。然而不久後,廣陵區公安分局又以所謂查到「前科」為藉口,企圖加重對她的迫害。
綁架蔡觀英的同時,揚州警察還抓捕了當地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這些人隨後均已回家,唯獨蔡觀英仍被非法關押。因天氣寒冷,她在看守所裏一直流鼻涕,身體狀況令人擔憂。
蔡觀英一家屬於低收入家庭,全家三口僅靠丈夫一人做體力活維持生活,還要供女兒上學。如今又要承擔高達四至五萬元的律師費用(目前已花費),在經濟低迷的當下,這對一個普通家庭而言無疑是沉重的打擊。
曾兩遭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蔡觀英,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人,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兩次被博羅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前後,廣東省政法委、公安廳直接部署對廣東多地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綁架行動,深圳、東莞、惠州、河源、揭陽等地約二十名學員被抓捕。蔡觀英是其中之一。九月二十四日早上,惠城區國保大隊及望江(雲山)派出所警察闖入她家,將其綁架並抄家,隨後將她關押在惠州市看守所(惠城區梅湖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某日,惠城區法院對她非法開庭;同年九月二十四日,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其上訴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被惠州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直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結束冤獄回家。
出獄後不久,她隨丈夫回到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生活。她找到一份園林保潔工作,表現良好。然而在為她辦理低保時,園林管理處人員從身份證信息中看到她是法輪功學員(身份證被中共做了標記),在廣陵區「610」的脅迫下,單位將她無理解聘。
此後,廣陵區「610」和街道辦人員指使鄰居監視她。鄰居反映蔡觀英為人善良,他們又換人繼續監控。
蔡觀英家中,上有患老年痴呆的家公,下有讀初中的女兒,丈夫也無正式工作。為維持生計,她選擇外出打工。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她從江蘇返回惠州。途經江蘇火車站安檢口時,一群似乎早已等候她的人將她帶入小房間,強行查看手機,發現其中有《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又要求檢查電腦等物品,一直糾纏到火車發車前幾分鐘才放行。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她在惠州市一出租屋內再次被惠州市、博羅縣國保及石壩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她在揚州家中再次被廣陵區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並於十二月三十一日遭非法逮捕,再度面臨司法迫害。
告誡揚州市公檢法人員:迫害好人是害己之舉
法輪大法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提升道德、改善身心,對社會與家庭均有益。法輪大法也是受中國憲法保護的合法信仰,中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蔡觀英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在菜市場與人聊天時講述法輪功真相,本無任何違法,更無任何犯罪。
揚州警察卻因她的一句善意之言而對其非法關押、構陷迫害,以此撈取政績──從古至今,這都是害人害己的愚昧行為。
在此正告揚州市政法委、公檢法司系統的所有人員:
明辨是非,分清正邪,遵守國紀國法,不要被中共當作迫害好人的工具。歷史上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例子比比皆是。請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在紛亂不定的局勢中,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條光明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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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