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三年中,什邡市洛水鎮派出所的警察每月都來家裏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使謝長秀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到二零二四年四月,非法刑期到期時身體已經很弱了。她於二零二四年冬月離開人世,終年86歲。
一、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深受鄰里敬重
謝長秀生於一九三八年,二零零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她有嚴重的肺氣腫等疾病,修煉後所有的疾病都好了。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嚴格要求自己,不僅身體健康了,人品更加高尚,家族中、鄰居中都很敬重她。
二零一三年,她在過公路時被一輛急使而來的貨車給撞了,撞得很兇,她當時自己爬不起來,她叫撞她的司機把她送回家。當時家裏的人都外出了,她告訴司機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你也不是有意撞我的,今後開車小心,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就會平安。並告訴司機三退保平安,司機同意三退。她叫司機快走,等我家人回家後,你就走不了了。她兒子回家後,見母親受傷很嚴重(大腿骨都露出來了),強行把她送去骨傷醫院,在醫院住了兩天她告訴兒子出院回家學法煉功(兒子知道母親修煉前嚴重的肺氣腫等疾病都好了),就同意回家,回家後她聽師父講法、坐在床上煉功、發正念。
由於謝長秀已75歲高齡,出車禍後很多人備禮前來看望她。她兒子為答謝親朋好友及鄰居的盛情好意,在謝長秀出車禍一個月時,在家裏設宴答謝親朋好友及鄰居,眾人在吃飯間,謝長秀從床上下來,扶牆而出,來到客廳,向眾賓朋表示謝意,眾賓朋個個驚得目瞪口呆,稱讚大法的神奇與威德,也親眼見證了大法的超常。
二、堅持講真相,多次遭警察綁架、騷擾
謝長秀堅持修煉大法,幾乎每天上午趕集講真相,下午參加學法小組學法。因此她受到邪黨人員多次迫害。有一次謝長秀到洛水鎮講真相被洛水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派出所警察非法審訊她,她不配合,就盤腿發正念,最後就把她放了。有一次在什邡市講真相也是這樣。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晚,什邡市公安局出動大量的特警、警察匯同各鎮派出所警察、社區幹部、村幹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抓捕、抄家、堵截,當晚帶走八人,十五日又帶走兩人,堵在家中十五人,非法對九位法輪功學員抄家搶劫(搶走大法書籍和大法師父法像,真相資料,煉功用點播機等等),共有二十八人直接受害。此次被控制的十五人:謝長秀也被控制。來人見得不到他們所希望的結果,最後說,好就在家裏煉,不要出去集會。
中共邪黨人員為了阻止謝長秀外出講真相,把謝長秀在外地打工的兒子叫回來,在家看住母親,不准出門。並恐嚇說:「如果你母親要堅持下去,會影響你的後代升學、工作等,而她本人的社保也要停發。」謝長秀是失地農民,因失地每月有養老費1800元左右。他們說,再煉把你的養老費給你取消。
三、二零二零年再次遭綁架、抄家、勒索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謝長秀在靈傑場給一中年男子講真相,被在一旁的女子,三十多歲不明真相的社區工作人員構陷,並打電話給洛水鎮派出所,將謝長秀劫持到社區辦公室,過了一會兒,什邡市洛水鎮派出所來了好幾個穿制服的警察,只有一個警察有胸牌。警察把謝長秀劫持到洛水鎮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他們看問不到他們要的,隨後把謝長秀劫持到她所在什邡市馬祖鎮東嶽村村部,村上的幹部都不在,幾個警察就劫持謝長秀到她的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所有大法書籍、明慧期刊、身份證、1000多元現金、手機三部、兩個點播機,沒有給扣押清單。同時還非法抄了謝長秀兒子、孫女的家(兒子、孫女的家與謝長秀的家相連)。
在派出所審訊時,警察問資料來源,她拒絕回答。一名姓潘的警察威脅:「不說,給你灌一碗辣椒水。」她回應:「辣椒水你得先喝。」下午三點半,警察通知家人接她回家,卻暗中做了一個「取保候審」,未告知老人。
四、八十多歲被非法開庭、枉判,年齡被篡改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半,八十多歲的謝長秀被非法開庭。什邡市邪黨法院拒絕謝長秀的親人(兒、兒媳、孫女等人)到庭旁聽。她獨自一人參與庭審。在庭審過程中,謝長秀聽不清他們說的甚麼,最後被非法判兩年緩刑三年,同時非法罰款1000元。收款收據上寫道: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應負擔代管款1000元。此前洛水鎮派出所還非法收去保證金1000元。更惡劣的是,法院在所謂的庭審材料中將她的年齡從八十多歲篡改為75歲。
五、長期騷擾致身心崩潰,含冤離世
在隨後三年的迫害中,什邡市洛水鎮派出所的警察每月都來謝長秀家裏,要謝長秀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因為謝長秀寫不了字,警察就在手機上寫好,發到謝長秀的孫女手機上,叫她的孫女代抄。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謝長秀又被欺騙帶到彭州市所謂「法制關愛中心」(洗腦班)強制轉化。
長期的騷擾、恐嚇、精神折磨,使謝長秀身心遭受巨大摧殘。到二零二四年四月非法刑期結束時,她已極度虛弱。同年冬月,謝長秀含冤離世。
據明慧網報導的局部統計,從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的四年半中,四川省3428名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政法委、公、檢、法、司、社區等人各種迫害。其中,4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242人被枉判;1157人被綁架;4人失蹤;2271人被騷擾;2005人被勒索罰款、抄家或劫財,其中,被枉法判刑勒索合計達128萬7千9百元,因抄家強搶現金達144萬1千6百40元(不包括被搶走的大量私人財物),被掠奪養老金達21083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