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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定二,男,一九七二年二月生,在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幹了二十多年,現任特巡警大隊教導員。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七年因積極迫害法輪功立個人「三等功」;二零零七年因積極迫害法輪功立個人「二等功」;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獲咸寧市反恐反邪工作「先進個人」。手機18995828358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張定二的同伙─原國保大隊警察楊雄、何克孝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多次被上級嘉獎,自己為自己買下了通往地獄的「通行證」。
張定二參與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其部份罪惡曝光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李英燦、楊雄(已遭惡報車禍身亡)、張定二、何克孝(已遭惡報死亡)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續與證件,綁架了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劉鳳華(女,當時42歲)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天,敲詐勒索現金二千三百元。
◎一九九九年八月份,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鄭自祥(男,當時56歲)因為修煉大法,被軟禁在城關衛生院半個月。二零零一年四月,又被非法關押在縣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被勒索四百元左右。國保大隊惡警李英燦、張定二、楊雄(已遭惡報車禍身亡)等人多次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師父法像、錄音帶、身份證,勒索錢財。二零零二年,鄭自祥再次被非法關押於第一看守所六十多天,被敲詐勒索一千四百多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下午,盧豔華(女,當時41歲)住在通城縣雋水鎮旭紅橋法輪功學員謝保慶家裏,張定二、李英燦等警察也找到了那裏,翻箱倒櫃,沒找到他們要的東西,當時沒有帶走盧女士,可是,謝保慶家裏卻受到了騷擾。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晨五點,通城縣法輪功學員華桃鳳與汪信清、杜崇武、羅蘭芬等十一人在雋水鎮雋水河堤集體煉法輪功證實法輪大法好,被縣國保大隊長潘少明、何克孝(已遭惡報死亡)、李英燦、張定二等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縣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非法送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通城縣雋水鎮派出所一群警察非法闖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劉鳳華(女,當時43歲)的家中,把她綁架到通城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勒索現金五百元。十月,湘漢居委會的王關香、胡雪球等人將劉女士綁架到雋水精神病院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現金五百元。十一月,劉女士在自家店裏做生意,順便給人講真相,遭到被謊言欺騙的世人誣告,隨後李英燦、張定二一夥在她家裏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二十多天,勒索現金五千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等人夥同沙堆派出所,私闖洪海華家住宅,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他,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敲詐現金六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通城縣玉立砂帶公司法輪功學員王秋平(女,當時29歲)去北京依法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在武漢火車站被不法警察攔截,通城國保大隊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將其強行帶回本縣,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到過年,勒索現金四千五百元。出來後,通城玉立砂帶公司車間主任黎作龍不讓上班,單位還扣押了她兩個月工資,並取消了她的年終獎,而且把她在廠的股金二千元給其他的職工分了,事後多時才把本金要回。這就是一個曾經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的優秀員工只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個好人而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惡警們私闖盧豔華(女,當時43歲)的家,非法抄走了她的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並把她綁架到國保大隊非法審訊了三小時。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通城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續與證件,私闖李豔紅(女,當時60歲)的家,非法抄走她家的私有財物與學法資料,並強行綁架她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多月,被敲詐勒索五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清晨,天還未亮,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夥同沙堆派出所等十多人闖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洪海華、盧秀麗的臥室,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綁架了他們夫妻二人。這一次是全縣統一黑行動,綁架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天未亮行動的。當時他們夫妻倆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在拘留所,洪海華盧秀麗夫妻倆用絕食抗議,卻都遭到了野蠻的灌食。這幫行惡者打著為你好的招牌,灌食時故意下狠手往死裏整法輪功學員。他們夫妻倆被惡人們灌得臉色都發了青,好像從死裏逃過一劫。他妻子盧秀麗還被惡人撬動了幾顆牙。後把洪海華非法關押到戒毒所。他妻子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繼續迫害了四個多月,他本人在戒毒所非法關押了八個多月,這次他夫妻倆被非法敲詐了現金幾千元。在他們夫妻倆遭到綁架時,他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受到了很大的驚嚇。孩子們突然離開父母,生活也不知怎麼自理,一天三餐有時零食充飢。他們夫妻倆苦心經營的店鋪,孩子們不但不能經營,連本都沒有了。
◎二零零一年,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楊小蘭(女,當時49歲)和幾位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去縣政府講述法輪功真相,希望還大法清白,沒想到反而被縣國保大隊長李英燦和張定二、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等警察綁架並劫持到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一個多月,過著非人般的生活,回家時,還被勒索伙食費五百元。從那以後,惡人經常騷擾、監控,六一零人員兩次到她家,要她寫「保證不煉功」的所謂「三書」,被楊小蘭嚴詞拒絕。
◎二零零一年二月,通城縣法輪功學員王秋平(女,當時31歲,通城縣玉立砂帶公司職工)在單位非法開除的情況下,不得不到廣州打工。當局說是甚麼敏感日,通城六一零指使廣州警察綁架了王女士,並非法關押了十天,隨後通城國保警察李英燦、張定二、吳海又將王女士強行帶回,妄圖繼續迫害,被王女士父母要回,其間被敲詐現金二千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華桃鳳與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到縣「610」去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政府取締法輪功是錯誤的」等,並強烈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汪信清。四月五日晚,華桃鳳與幾個法輪功學員一起商議複製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的事情,後來華桃鳳到縣中醫院、縣印刷廠、菜市場等處散發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出賣後,被縣國保大隊長李英燦和張定二、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等警察到華桃鳳家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了很多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華桃鳳被非法送入縣第一看守所兩個多月。在看守所裏,華桃鳳與另一法輪功學員在監室裏打坐煉功,獄警周建發發現後,走進監室用警棍暴打華桃鳳倆半個多小時,打得華桃鳳兩個法輪功學員全身沒有一點好皮膚,整個身體皮開肉綻,頭皮腫脹得像饅頭,還加戴腳鐐,被鎖在「死人床」一天,進行折磨。兩個多月後,華桃鳳被劫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英燦、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何克孝(已遭惡報死亡)等人強行闖入劉鳳華(女,當時44歲)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財物(收錄機一台,價值九百元)及大法書。還綁架劉女士到通城縣看守所關押了三十天,敲詐現金五千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英燦、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張定二、何克孝(已遭惡報死亡)等人為了迎合上面所謂指示精神,強行將王秋平(女,當時31歲)綁架到雋水鎮精神病醫院進行洗腦迫害,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通城玉立砂帶公司將王秋平非法開除,在失去了工作的情況下,六一零人員還繼續跟蹤迫害,到她婆家恐嚇她的公婆說,你們家煉法輪功的媳婦不能要,是政治問題,會影響下一代。公婆受不了恐嚇,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逼迫兒子與王女士於二零零四年離婚。王女士離婚後,無家可歸,只好住在她妹妹家。國保大隊惡人們還不放過她,還到她妹妹家騷擾恐嚇,抄她妹妹的家,使沒修煉法輪功的妹妹及家庭也受到了牽連。
◎二零零一年約九月份的一天,公安政保科李英燦和張定二、楊雄(已遭惡報死亡)等警察一夥四人對通城縣法輪功學員何愛娥(女,當時47歲)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一本,將她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問七個小時,問話期間還在她軟腰部位打了兩拳。此後惡人到她家非法抄家、騷擾,恐嚇十幾次,有一天來過三次,參加的有公安和鎮裏的人。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五日,通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易一鵬、國保大隊楊雄(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李文祥及沙堆派出所李大成、吳雋等十多人闖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吳良華(男,當時30歲)家中,看見他妻子黎雄豔正在編從鞭炮廠買來的散鞭(準備過年用的)。他們不由分說五、六人把吳良華按在二樓頂上,戴上反銬,把他從樓上綁架走了,誣陷他家私做鞭炮。當時兩人還夾著他妻子黎雄豔從樓頂上拖下來了。吳良華被綁架走後,他們從樓上到樓下,翻箱倒櫃非法抄了他的家。後將吳良華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次楊雄在非法審訊他時,說他家私自加工了鞭炮,並強行要他簽字。吳良華說:「你這是誣陷我,在違法。」當時楊雄打了他一巴掌,霸道地說:「你們農村人讀書少又不懂法律,我想怎麼整你就怎麼整你。」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汪信清華桃鳳夫妻倆(汪信清是通城縣計劃生育服務站醫生,華桃鳳是通城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服務站醫生)到當地一個邪悟者家中去看她,她卻向惡人告密,張定二、李英燦等警察綁架了汪信清(華桃鳳剛從黑窩出來),還有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劫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份非法轉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迫害。
◎二零零二年上半年的一天,通城國保大隊的楊雄(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吳海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續,非法闖入李豔紅(女,當時60歲)的家中,並非法抄了家,將李女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敲詐現金幾百元。
◎二零零三年農曆二月初九,通城縣國保大隊的李英燦、楊雄(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吳海惡警們和村幹部孔甲兵非法闖入盧豔紅的家中,搶走她的學法用品,並將她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天。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夜七點多,崇陽縣法輪功學員柳正陽(已被迫害含冤離世)在通城縣妹夫家走親戚時被乘坐三輛警車前來的通城縣沙堆派出所及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英燦、張定二、黎成剛、李文翔及楊雄(已遭惡報死亡)等十五個惡警綁架,他們手握手電筒,包圍了他的妹夫的家,用繩子捆綁了他,並在非法抄家的過程中發現了他放在他妹夫的三哥家中的幾條法輪功真相橫幅,就把三哥強行帶走,非法關押到縣第一看守所;把他非法關押在縣公安局辦公樓。
在縣公安局辦公樓裏,惡警李文翔逼迫他在事先準備好的紙上簽名按手印,他堅決拒絕;張定二就能多次打他耳光,多次拳打腳踢他;黎成剛惡警不許他坐,用腳踢他膝蓋骨,給他戴反銬站兩天兩夜,不給飯吃。這些惡警把他折磨得頭暈眼花。李英燦惡警還用偽善的手段欺騙他,許諾說「只要在這紙上簽個字就放你回家」。他簽了字,張定二惡警就開車直接把他非法關押到縣第一看守所。七天後,張定二又把他帶到縣公安局辦公樓,一點左右,李英燦與李超兩個惡警關上辦公室的門對他大打出手,李超惡警用拳頭打他的前額;李英燦惡警在後邊用五指並攏掐他的脖頸子。他一扭頭,李英燦惡警隨手一抓,就抓掉了他的頸部一塊皮。他痛得大叫,「公安局打人啦」,他們才停手不打了。他們又把他繼續非法關進看守所。後來,他接到被非法勞教二年的「通知書」。家人想辦法湊了兩千多元送禮才把他留在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獄警經常唆使在押嫌疑犯人整治他,變換花招折磨他,如:毆打他,要挾他侍候牢頭獄霸,等等。牢頭獄霸楊水財經常刁難他,不給飯吃,弄得他身體很虛弱。(牢頭獄霸楊水財是吸毒犯,已經遭惡報死亡)。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個月時,他吃甚麼吐甚麼,獄醫給他輸液也打不進針,看守所怕擔責任,就給他辦了「保外就醫」,放他回家了。
◎二零零三年臘月十七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洪海華與妻子盧秀麗正在自家店鋪經營。通城縣國保大隊的楊雄(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續,非法抄了他的家,並非法把洪海華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多月。二零零四年正月初九,他妻子盧秀麗到縣警察大樓國保大隊問明她丈夫為何被綁架的情況,當時國保大隊的人就將她推出門外。在推拉過程中,由於他們人多,還有人夾在中間打了她,並將她從扶梯踏步上拖下了大樓。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早晨,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汪信清到單位去上班,在上班途中,被國保大隊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李英燦、張定二、黎成剛、吳海和「110」的幾個人等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三天三夜不准睡覺,逼迫汪信清交代,搞逼供。汪信清不知道警察要自己交代甚麼,也就沒甚麼可交代的。警察就把汪信清非法關進縣看守所十八天後,又把汪信清劫持到湖北省武漢湯遜湖洗腦班三十多天。
◎二零零四年十月份,鄭自祥又被非法關押於縣第一看守所三個多月。進看守所第一天,李英燦、張定二、楊雄(已遭惡報車禍死亡)等八個惡警分成四班二十四小時輪流刑訊逼供,三天三夜不准坐、不准閉眼。到第三天,鄭自祥的雙腿已腫得像冬瓜似的,人已經支撐不住,有時倒下了,但仍被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六十多天後,鄭自祥身體病狀加重,不能行走,每天躺著,到後來吃也吃不下,一百二十多斤的身體,只有九十來斤了,人快不行了,惡警還不罷休,勒索七千多元才放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因為遭人誣告,通城縣法輪功學員熊洋波(男,當時50歲,通城縣五里鎮五里小學教師)和他的女兒被縣國安人員李英燦、張定二等惡警綁架,搶劫電腦主機一台(至今未歸還),一起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月。國安向他女兒敲詐勒索了五千元後,放了他的女兒。熊洋波被非法裁定勞教二年,非法送沙洋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下半年的一天,華桃鳳正在計生委門診上班,國保大隊的李英燦、張定二、楊雄(已遭惡報車禍身亡)、吳海等警察和單位的肖宜非法闖入華桃鳳上班處,華桃鳳被綁架,被縣610的頭目熊林清和警察吳海劫持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華桃鳳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由於長期遭受迫害,身體很虛弱,洗腦班的獄醫發現華桃鳳高血壓而拒收。當地附近醫院發現華桃鳳有生命危險,縣610的頭目熊林清和警察吳海就把華桃鳳直接送回我家中。
◎二零零五年農曆七月十五日下午,國保大隊惡警非法闖入盧豔華(女,當時46歲)的家中,搶走大法書籍與學法用品,當時盧女士在她家的地下室忙家務,張定二、李英燦等警察四個惡人不由分說把她從地下室強行拖上了一樓,並徑直拖到了門前馬路上塞進車裏,裙子和襪子都拖破了,這次將她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費二百三十元。
◎二零零五年的某一天,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魏月秀(女,已被迫害含冤離世)騎著自行車到本縣九嶺區馬港鎮向世人面對面講真相和貼不乾膠,被一不明真相的世人(此人叫菊梅,女,已經遭惡報死亡)誣告,縣國保大隊的李英燦和張定二兩個惡警綁架了她,把她按進警車,非法送進縣第二看守所。她沿途高聲喊「法輪大法好」,「壞人抓好人」,很多人都看到聽到了。惡警還非法抄了她的家。在看守所的前二天,她沒有絕食,後來覺得還是要絕食反迫害,就連續絕食,絕食的第八天,她被無罪釋放。但是,她的自行車被惡警搶走了,至今未歸還。惡警還想敲詐勒索她的錢,被她拒絕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湖北省在通城縣召開一個會議,通城縣法輪功學員華桃鳳的單位夥同縣雋水鎮610、國保大隊李英燦和張定二及楊雄(已遭惡報車禍身亡)等警察共計二十多人,又將華桃鳳綁架到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華桃鳳當天出現高血壓症狀而出現昏迷,縣610怕出事,就於當天晚上就把華桃鳳放了,家人就接華桃鳳回家中。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吳美娥在家門口遭通城縣公安局政保科惡警的綁架。十多年被迫害中參與人員: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英燦、李超、張定二、吳海。吳美娥老人在通城縣公安局還被強行體罰過兩次,罰站三天三夜,腿都站得浮腫很大,張定二在這期間還打過她兩個耳光。在多次的迫害中,惡人們還灌過她一次食,還勒索過現金一千多元。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的一天,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英燦帶著張定二、黎成剛等十來人闖入了李豔紅(女,當時60歲)的家中,沒出示任何手續,非法抄家,在綁架了李女士的同時,還綁架了到她家有事的法輪功學員柳正陽(被迫害致死)與周旺良。張定二還當場搶走了柳正陽的包裹,包裹裏有兩千多元錢,李女士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天,期間她在外地打工的兒子急忙趕回來,營救母親,被直接敲詐現金五千多元。李女士出來後,由於孩子們花費錢太多,擔心母親再受迫害,就在外租房給母親做生意,李豔紅被迫離開了家。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多,崇陽縣法輪功學員柳正陽(已被迫害含冤離世)與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周旺良正在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李豔紅家裏玩,通城縣國保大隊的李英燦、黎成剛、張定二及幾個便衣乘二輛警車闖入李豔紅家,把他們三人都綁架到縣公安局辦公樓。便衣打了周旺良四耳光;接著他還想打柳正陽。李英燦叫搜身,周旺良身上的錢物被李英燦和黎成剛搶去後,接著就搜柳正陽的身,柳正陽的三千七百元在腰間的內褲袋裏,開始他們沒搜到,黎成剛拉下柳正陽的褲帶,柳正陽的褲子一下子滑落到腳跟地上,李英燦發現褲袋裏的錢,就全部搜出搶去了,沒有收據。
一個多小時的折騰,使柳正陽滿頭大汗,嘔吐不止,奄奄一息,李英燦叫黎成剛喊來一個麻木車,李和黎兩個惡警每人抬一隻手和腳,把柳正陽抬到麻木車上,李英燦把搶來的三千七百元往車上一扔,就揚長而去。張定二卻順手搶走了一把錢。回家後,柳正陽清理物品時,發現少了二千三百元,手機也不見了。後來知道,是張定二搶去了。當時有人看到張定二拿走了二千三百元和手機,就制止說:「錢不能拿走」。張定二不聽勸告,還是拿走了。柳正陽托人找李英燦要錢和手機,李英燦說:「錢不是我拿的,別找我。」有一次,柳正陽在街上遇到李英燦時,李英燦問:「柳正陽,你的錢不要啊?」柳正陽說「要啊。」李英燦說「你不去拿,還想人送給你啊?」柳正陽說「我會去拿的。」柳正陽想:李英燦變好了。後來才知道,李英燦哪裏是變好了,他是想誘騙柳正陽到公安局去取錢,順勢綁架柳正陽。不久,李英燦唆使崇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到柳正陽家去綁架,結果陰謀未能得逞。柳正陽遇到張定二,叫他把錢歸還,張定二至今還未把錢歸還給柳正陽。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柳旺華(女,當時42歲)和兩位法輪功學員在通城縣雋水鎮老廣場貼真相粘貼救人時,被巡警車看到,追趕她們到縣政府門口,並邊打電話又叫來了一輛警車,把她們強行綁架到了雋水鎮派出所,還未下車,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黎成剛、張定二就趕到了。一進派出所,黎、張二人就開始翻包搶劫,當時柳旺華的包裏有一千六百多元錢,被黎張二人搶走。隨後進行了非法審問,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一天後,第二天傍晚把她們三人非法關進了拘留所被迫害了十五天,還勒索了幾百元錢的伙食費。柳旺華女士回家後,多次到公安局國保大隊找黎成剛、張定二要回自己被他們搶走的錢,可黎、張二人卻說:「誰拿了你的錢?」後來只要看到柳女士去了,他們就躲到房間裏不見面了。這期間,國保大隊的李英燦見到柳旺華女士還威脅說:今天關了你們,就是以後不管在甚麼地方看到你們的包,我們都要搶。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汪信清在下班回家後,縣國保大隊李英燦、張定二等十幾個警察在門口蹲坑,汪信清一開門,警察就一擁而上,把他綁架到國保大隊,並非法抄家(包括辦公室)。追究其原因,是在二零零八年五月,汪信清在塘湖鎮散發真相資料救人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告了。塘湖派出所吳天治副所長等警察綁架了汪信清華桃鳳夫妻倆,當時在派出所汪信清的妻子華桃鳳因突發「高血壓」昏迷,他的姨姪女做了擔保,汪信清華桃鳳夫妻倆才回了家。這次警察以這個為由,再次綁架了汪信清,並被劫持到縣看守所,後來被縣檢察院非法起訴了。在看守所期間,汪信清的右側臉頰部紅腫化膿,不能吃東西。警察就要汪信清家出二千元錢帶汪信清到咸寧市中心醫院做法醫鑑定,最後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以「保外就醫」被放回,被警察敲詐勒索了伙食費一千七百元。
◎二零一二年五月,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李豔和(女,當時50歲)在鄉下講真相救人時,遭到受中共矇蔽的人誣告,沙堆派出所警察,國保大隊張定二等人,將李豔和劫持到拘留所、洗腦班迫害半個月,勒索及伙食費二千一百多元,間接損失五、六千元,誤工損失至少上千元。強迫要她說師父壞話,強迫要寫保證不煉功等的所謂「三書」。二零一三年正月,秀水社區兩女職員上門騷擾。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通城縣國保大隊長黎成剛、胡漢雄、張定二夥同葛旺龍(女,55歲,秀水社區會計,寶塔小區行政區域包保人)非法到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雷勝利家(通城縣雋水鎮秀水社區寶塔小區四巷32號)搜查。非法搜走真相資料、大法書籍、光盤、筆記本電腦、刻錄機、打印機等私人財物。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通城縣法院在五里鎮法庭對雷勝利非法開庭,北京與當地兩位律師從法律角度為法輪功學員雷勝利作了無罪辯護。通城縣檢察院檢察員洪學群、楊桃平出庭當檢察院公訴人。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通城縣法院下了非法刑事判決書(三年)。縣法院審判長畢勇,審判員吳紅霞,陪審員熊芳,書記員徐莉。雷勝利不服,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雷勝利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通城縣國保大隊惡警張定二,帶領雋水派出所和秀水社區人員約六人,闖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胡東員家,一胖子惡警卡住胡東員的脖子,另兩名警察夾住胳膊,從二樓拖到樓下,塞入車中,將胡東員綁架到咸寧洗腦班迫害(咸寧戒毒所旁)迫害。六十多歲的胡東員胡東員九月十八日才從板橋洗腦班回家,當時他臉部浮腫。據悉,因通城法輪功學員揭露惡警楊雄遭報之事,參加送葬的幾級警察都看到了大法的真相橫幅和不乾膠,通城國保惡警妄想追查此事,綁架胡東員到洗腦班。在板橋洗腦班期間,惡警李英燦、張定二親自迫害胡東員、戴先鳳,通城趙曉萍(音)和姓甘的為陪教。這次姓甘的再次到咸寧洗腦班作陪教。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鐘左右,通城縣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葛先鳳老婆婆在縣城送神韻光盤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國保大隊張定二、胡漢雄等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葛先鳳於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從縣拘留所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鐘左右,通城縣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吳美娥老婆婆在縣城送神韻光盤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國保大隊張定二、胡漢雄等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後來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五月一日下午正念回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間,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方世鳳、鄭自祥在通城縣塘湖鎮黃袍發送大法真相資料救人時被塘湖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經多方營救,七十多歲的鄭自祥於十月二十四日回家。回家後,警察胡漢雄、張定二等不斷騷擾、恐嚇鄭自祥,鄭自祥被迫流離失所,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還不能回家,連過年時都沒能和親人團聚。方世鳳仍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城縣法院準備對法輪功學員方世鳳非法開庭審理。二零一五年六月方世鳳被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通城縣法院至今沒宣判,也不放人,一直拖著超期羈押,如今已經二十八個月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早上五點多,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鄭自祥正坐在床上,國保大隊的張定二、胡漢雄幾個人闖進來,鄭自祥叫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對自己不好。國保大隊警察聽不進這些,把鄭自祥從床上拖下來,拖走。這時,八、九歲的孫子嚇得直哭,抱住爺爺,此時一警察拽住小孫子摔出去好遠。鄭自祥的老伴這時也被驚醒了,跑來,也被國保大隊人員抓住,摔出去好遠。國保警察見鄭自祥不配合,就打電話從樓下警車上又叫來幾個人,連拖帶抬,把鄭自祥弄上了警車,然後,直接送往通城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以來,七十二歲的鄭自祥老人已被迫害致雙腳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視力下降,聽力下降,頭痛很厲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點三十分,鄭自祥在縣法院被非法開庭。法院只允許鄭自祥的老伴、兒子、女兒等五位家屬進場旁聽。主審法官是吳紅霞,公訴人是通城縣檢察院楊桃平。鄭自祥在法庭上也說自己修煉法輪功二十年以來身體健康,沒打過針吃過藥;自己按真善忍做一個有益於社會、有益於他人的好人,沒有傷害他人危害社會,根本就沒有違法犯罪。他還舉例子說自己出幾次車禍不找肇事者半點麻煩,不要別人出一分錢;別人碰到困難自己主動幫助。
當時通城縣國保大隊警察張定二、胡漢雄開著車來到法院馬路上、觀察攝像,想看清在外面的法輪功學員,企圖綁架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五點左右,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黃愛華在街上走路時,被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張定二、胡漢雄等人綁架,並搶走黃愛華的鑰匙後來到李美如家,打開大門,搶走電腦一台,打印機多台,台曆等耗材,共計損失一萬多元。黃愛華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未通知家屬。十一月五日,黃愛華的兒媳找到公安局要人,警察說昨晚就關押在看守所。兒媳回家後,國保警察五人開車又到她家騷擾,要求打開抽屜檢查,但沒拿到甚麼東西。她兒媳要求警察放她婆婆回家,警察說要拘留幾個月,並看她的態度。李美如家的電腦、打印機及做好的台曆等都被非法抄走。幾天後,黃愛華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李美如於十一月十五日上午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點鐘,塘湖大法弟子汪雲霞被通城縣六一零、國保大隊張定二、治安大隊警察綁架,搶走語音手機,被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三四年,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點鐘,通城縣六一零,國保大隊張定二,治安大隊,沙堆鎮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沙堆鎮四莊大法弟子金豪華的家,搶走真相語音手機等物,被非法關押縣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起到三月底,通城縣政府防範辦(六一零)熊林清、國保大隊胡龍兵、張定二等警察、法院畢勇、街道居委會,還有上級派來的人,一共十多人非法闖入通城縣城法輪功學員何國熬的家中進行騷擾,非法抄家,並綁架了老年法輪功學員何國熬,強行收監。在檢查身體時,醫師說,血壓太高,不宜關押,畢勇又把何國熬劫持到法院,宣布誣判何國熬二年有期徒刑。隨後,又進行共四次反複檢查身體,欲行非法關押,結果血壓還是一樣高。醫師說,不能關,隨時會出現生命危險。這樣,法官畢勇又威脅其兒子簽字擔保,才將何國熬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住在法輪功學員李豔紅店鋪的街對面的法輪功學員楊平,親眼看到張定二、胡龍兵十多個警察去把李豔紅等四人綁架,她看到後,怕來綁架自己,就被迫流離失所。很快,六一零等人非法闖入楊平的家,看到楊平不在,就非法抄家,非法錄像,搶走一萬多元現金(不是真相幣,屬於私人合法財產),沒有收據清單。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六十九歲的魏月秀帶著《關於不予辦理身份證的不公正對待的一封公開信》到縣政府大樓,被五個門衛攔著不讓進,魏月秀只好站在門口,見上班人就發,有的人接,有的人不接。其中有一個人走進後又回來,把信還給魏月秀,嘴裏還說一些胡話。魏月秀就當面給他講自己的情況,他就叫去信訪辦。魏月秀只好到信訪辦。這次,信訪辦的人接待了魏月秀,並叫魏月秀坐,等會公安局來人見你。魏月秀前幾天把一份《關於不予辦理身份證的不公正對待的一封公開信》給了信訪辦的人。一會兒,公安局來了三個人,都穿著便裝,一個叫張定二,一個叫胡龍兵,另一個圓臉,中等個子,他們是縣國保大隊的。魏月秀就給他們講真相,張定二裝著在聽,偷著給魏月秀照相,照相機很小,像手錶,魏月秀知道後就制止。張定二就把照相機放在桌上,圓臉中等個子看了看照相機,說是壞的,意思說像沒照好。胡龍兵就繼續暗中照相,用手機照。魏月秀發現後就急忙制止。張定二就叫胡龍兵出去了。張定二和胡龍兵問這信是誰幫助寫的,魏月秀不予回答,繼續講真相,他們問魏月秀還煉不煉法輪功,魏月秀說,這麼好的法,怎麼不學呢?他們見問不出甚麼,胡龍兵拿著一份《關於不予辦理身份證的不公正對待的一封公開信》走了。
幾天前,魏月秀把一份《關於不予辦理身份證的不公正對待的一封公開信》給了縣檢察院和縣民政局,他們收了。魏月秀曾經把這封信用郵局寄信的方式郵寄給縣長、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及副局長等,但都沒有音信。當年六十九歲的魏月秀,二個兒子意外離世,沒有退休金,沒有養老金,沒有低保,無依無靠。連補辦個身份證都這麼難。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五、六點鐘,通城縣六一零,國保大隊張定二、胡龍兵,治安大隊,雋水派出所非法闖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吳美娥家,搶走師父法像,手機等物,並反手銬著吳美娥,頭上套個黑色袋子。她的孫女(未修煉,未婚)也被反手銬著帶到公安局一個多小時候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王慧媛(女,通城縣法院退休法官)被騙到單位被張定二、胡龍兵等國保警察綁架,被劫持到崇陽縣看守所異地關押。二零一八年,崇陽縣法院兩次非法庭審王會元。二零一九年王慧媛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上午,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張定二等人,到雋水菜市場綁架正在買菜的法輪功學員華桃風到公安局。中午11時,張定二、楊偉明、張四平等人非法闖入華桃風家,綁架了正在做中飯的丈夫法輪功學員汪信清,並出示批捕證,說是了結十幾年前的案子。下午3時多,華桃風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范家台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農曆二零一八年臘月二十六),在二零一五年與姜四華一起結伴外出講真相救人時被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熊淡月含冤離世。當時在縣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時,熊淡月被殘酷折磨,導致癱瘓。看守所怕擔責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後,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中含冤離世。
◎雷勝利,女,一九五四年十月出生,原是縣教育中心職工。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因為被黎成剛、胡漢雄、張定二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始,雷勝利已被非法停發養老金(當年每月3800多元養老金)。雷勝利還被非法要求退還207460.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