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很自豪的說:「我媽每天在家裏,拿著法輪功(真相)護身符,大聲念: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大師好!」大姐的母親每次都念:「李洪志大師好!」這句是她自己加上的,是他對李大師救命之恩的無限感恩。
大姐說:「我媽自己編了一套體操,在客廳裏,一邊跳,一邊反覆念: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大師好!」大姐學著母親的動作和樣子,聲音洪亮的念著:「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大師好!」當時市場人特別的多,攤位前人擠人,還有幾個人在選擇服裝,大姐一點不害怕,聲音洪亮,堂堂正正的講,周圍的人都在默默地聽。
大姐說:「當時,我媽做了五個心臟支架,乳腺癌晚期都擴散了。她念法輪大法好,就都好了。」
我問大姐:「您母親甚麼時候開始念的?」大姐說:「二零零四年,我媽突然病重住院,醫生檢查脈搏跳動只有二十下,醫生用藥後,脈搏一下子升高到兩百,那個檢測儀器上顯示的曲線就像股票曲線一樣,大起大落的。用藥控制不住,脈搏在20~200之間跳動。我媽說:看來壽數到了!這時過來一個人,給了我媽一個法輪功(真相)護身符。他對我媽說:這個對您的身體有益處。我媽非常相信,當時就念:法輪大法好!很快就出現了奇蹟,我媽的病情馬上得到控制,身體快速康復。很快我媽出院了。」大姐說:「那年,我媽84歲,我媽相信法輪大法好,延命二十年,活了104歲。2024年走的。」
大姐說:「我媽身體康復後,天天到市場賣貨,我媽自己有攤位,她是賣頭花和紗巾的,每天賣一千元,收入五百元,生意非常好,我媽在當地是出了名的。後來家人一商量,在我媽99歲的時候就不讓她上市場賣貨了。我現在這個攤位就是繼承我媽的。」
過後,大姐講了她的一位朋友的遭遇:「那是二十多年前啦。朋友要到外地,進站時,警察威脅所有人必須用腳踩李洪志大師的照片,踩照片才可以通過,不踩照片的人就是進京上訪煉法輪功的,就得被警察押上警車。當時只有一男一女兩人沒有踩照片。警察問那個男的為甚麼不踩照片?是煉法輪功嗎?那個男的說:不煉,也不踩!警察當時就把他放了。警察又問我朋友。朋友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不能踩師父的照片。師父教導我們做好人,沒有錯。就這樣,朋友當場被警察綁架上警車。」
當年,大連市當局用這種最卑鄙的形式綁架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同時,叫世人對大法犯罪。當時,大連市的監獄、看守所、勞教所、拘留所、戒毒所都關滿了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大姐接著說:「後來朋友被罰款一萬多元,被單位開除公職。朋友從此開始做生意,生意做得很好,掙了很多錢。她兒子在日本買了一個一百平米的房子,一平米四萬,她一下拿出四百多萬元匯給兒子。都是她做生意掙的錢。」
大姐問我:「你沒有這個經歷吧?」我妻子在一旁回答說:「他也經歷過迫害。」大姐說:「一看你們倆口子就是好人。」我說:「祝大姐平安健康,生意興隆!」大姐說:「祝你們也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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