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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多次陷冤獄 青島宋雲女士又遭誣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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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青島市法輪功學員宋雲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初前後被警察綁架,此後一直失聯。近日獲悉,宋雲已於去年被當地中共法院枉法判刑四年,並被劫持至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這是她第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宋雲約六十歲,家住青島市市南區團島。多年來,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勞教、非法判刑,並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中遭受殘酷迫害。

以下為宋雲遭受迫害的事實簡述:

遭非法勞教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宋雲因堅持修煉,被劫持至青島看守所關押迫害,被折磨得行走困難。隨後,她又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勞教所繼續關押。因拒絕「轉化」,她遭到「熬鷹」折磨,並被警察丁海英毆打致鼻血直流。

第一次遭枉判三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宋雲被青島市登州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山東省女子監獄,她因拒絕「轉化」,經常遭獄警指使的犯人折磨、毒打。

第二次遭枉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宋雲在青島八大關附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人惡意舉報後遭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再次被劫往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在獄中,她因拒絕「轉化」,遭犯人辱罵、毆打。更惡劣的是,在獄警教唆下,犯人偷偷在她的飯菜中投放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導致她反應遲鈍、精神失常、渾身無力。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她結束四年冤獄。

第三次遭枉判四年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傳出消息,宋雲約在一個多月前被市南分局八大峽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近日再獲知,她已於二零二五年被中共法院再次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宋雲女士遭中共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勞教、判刑迫害 山東青島市宋雲再被非法關押》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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