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貴州省媒體報導,原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王進江遭惡報被判刑十一年,罰金一百萬元。
王進江,一九六六年三月出生,貴州遵義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十月,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七月,遵義市紅花崗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遵義市政協副主席,紅花崗區委書記;二零一四年八月,遵義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貴州省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機關黨組成員。期間,王進江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進江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貴州省遵義市法輪功學員潘一榮女士,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上班的途中被中共綁架、抄家搶劫,與母親法輪功學員趙正書一起被劫持到貴州「法制教育中心」強迫洗腦,母女倆被中共惡徒當眾吊銬折磨。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潘一榮被非法判刑三年,其母親被洗腦班迫害的身體出現嚴重疾病,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離世。
下面是潘一榮自述母女二人遭受的部份迫害內容:
我在二零零六年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單位的人構陷,被遵義市紅花崗區國保大隊的人從單位綁架,送入遵義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我因為在一小區發真相資料又被遵義市紅花崗區國保大隊的人綁架,抄家,並將我送入貴州省中八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半。二零零九年八月份我從勞教所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我下班回家,被自稱是政法委的人攔在家門外,然後被綁架到遵義市板山洗腦班,第二天我聽說母親也被綁架到了那裏。
第二天,他們召集了二、三十個人,像開批鬥大會一樣,想要給我們母女施加壓力。在會上我不停地大聲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允許惡警利用這個機會散布毒素。國保大隊隊長楊清雄一看講不下去了,就指使在場的惡警將我們母女送到遵義市第二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我和母親就被分開了,一個月後我看到她拎著一個包出了看守所,後來我才知道她是被轉到了貴陽爛泥溝洗腦班繼續迫害。而那天也是我看到她的最後一眼。而我則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零五年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黨校洗腦班,當地法輪功學員每人被收費5000元,地址在貴州遵義縣龍坪鎮政府。
◎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板山洗腦班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二零一零年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張淨霞(女),鄧巧雲(女、66歲),張幫仙(女、70歲),劉某(女、59歲),謝祖德(女、70歲),魏元珍,還有兩個是母女倆,母親趙正書,女兒潘玉容。她們母女兩人不配合邪惡,時時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邪惡當眾吊銬折磨,之後又分別被非法送到貴陽羊艾農場(分別被非法勞教二年和三年)繼續迫害。
◎貴州遵義市紅花崗區(老城區)法輪功學員張淨霞(女)38歲,是遵義安定醫院的副院長,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號(星期三)下午在醫院上班時,遵義市紅花崗區綜治辦的羅姓主任等數人,把張淨霞叫出醫院去談點事,上車後,就把張淨霞送到洗腦班進行迫害。惡人威脅張淨霞,要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她答應幾天後就放她,如果堅持修煉,就送她去勞教。張淨霞絕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網報導,貴州遵義市紅花崗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到法輪功學員羅仁會家,非法抄家,並帶走部份物品,羅仁會已被隨車帶走,惡警的藉口是有人舉報羅仁會在煉法輪功。
◎遵義市匯川區及紅花崗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闖入多名善良人家中非法抄家,搶走私人物品及現金,並綁架法輪功學員趙春霞、孟文舉、傳強、范世強、余燕、吳忠敏等。
◎法輪功學員潘凌雲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路上被紅花崗區國保大隊綁架並到家中非法抄家,被關在遵義市第二看守所,遭非法判刑一年半、送往貴陽中八農場迫害。
◎遵義紅花崗區法輪功學員潘凌雲被綁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晚七點左右,紅花崗區國保大隊、派出所惡警撬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潘凌雲。
◎法輪功學員謝淑德,女,70餘歲,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六日,在遵義市紅花崗區中華路街上行走,突然被紅花崗區中華路派出所惡警綁架,被關押在遵義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家屬向惡警要人,惡警拒不放人。
◎馮樹瓊,女,70餘歲,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八日被遵義市紅花崗區南關派出所惡警謝傑騙至派出所綁架,關押在遵義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原貴州省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何正榮遭惡報,退休二年後,於二零二零年九月被查,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移送大理州檢察院審查起訴,於二零二一年四月被大理州中級法院判刑三年十個月、罰款25萬元,並退還贓款78萬元。
何正榮,男,白族,一九五七年八月生,雲南雲龍人。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任大理州公安局調研員,二零一七年八月退休。期間,何正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何正榮任貴州省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雲南大理大學生物工程系大四畢業班女學生法輪功學員李慧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後上訴,大理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李慧敏,一九九五年四月出生,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同學集會,因贈送二十九個U盤(內含有《九評》、活摘器官等真相資料及自由門軟件等),有同學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報告學校保衛處,由保衛處報大理公安局,一月十二日被綁架,並被搶走手提電腦及幾張神韻光盤與真相傳單等。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婦和女兒石珈被綁架,在其家中抄出賓川縣大概二十來人的訴江回執單。九月九日以後,這些人就被照單騷擾,涉及到的地方有:彩鳳、後壩田、牛井、平川鎮等,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還被非法傳喚:審問、恐嚇、填表、抽血、量身高、滾手印等。傳喚單上只有公安落款,沒有人的簽名。
◎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朱會芬是雲南大理州賓川縣小坪村村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體健康,道德昇華。懷著將大法的美好弘揚給更多世人的美好心願,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她與賓川縣太和農場柳家灣十五隊的法輪功學員劉國花,在喬甸鎮向有緣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碟,卻被喬甸鎮政法委書記葉勇舉報,綁架。當天,朱會芬和劉國花兩人的家也被賓川縣六一零和國保大隊警察共十多人非法抄家。之後,朱會芬和劉國花被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朱會芬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從看守所回家,而劉國花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王德位,男,八十六歲,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賓川縣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多人闖進王德位家,要走時抄了家,搶走一張日曆。
◎韓國虎,男,七十四歲。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大理州賓川縣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多人從王德位家抄家後又闖進韓國虎家進行抄家,搶走一本《轉法輪》,走時又對韓國虎進行恐嚇,韓國虎受到驚嚇後導致心肺舊疾復發去世。
◎陳雄美,女,五十多歲,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由於向世人講真相被惡人誣告,被當地派出所綁架,陳雄美講真相後釋放,但是警察經常上門騷擾。
◎趙忠傑,男,六十多歲,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由於向政府官員寫真相信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貴州省媒體報導,原貴州省赤水市委書記況順航遭惡報被查。
況順航,一九七五年七月生。主要履歷:曾任共青團貴州省遵義市委副書記,赤水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赤水市委副書記、市長,後任赤水市委書記,遵義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赤水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七月,任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任貴州省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期間,況順航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況順航任貴州省赤水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貴州省赤水市第四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劉軍貿女士二零一三年被非法秘密判刑十年,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從羊艾女子監獄回家,女兒害怕到不敢認母親。劉軍貿女兒自幼因為媽媽遭受中共邪黨迫害,心靈受到嚴重傷害,有抑鬱。
劉軍貿的父親、母親分別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和二零一八年五月相繼離世,當時她在中共監獄被迫害中,未能見父母最後一面。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報導,赤水市天台鎮法輪功學員馬相明,女,60多歲,和楊孃孃被非法關押在赤水市金華戒毒所十五天。
◎貴州省赤水市法輪功學員李文玉、匡子友、楊孃孃,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大概10點到11點之間,分別被赤水市市中派出所叫去問話,匡子友和楊孃孃當天已回家,李文玉被非法關押。
李文玉,女,當時年齡大概70多歲;匡子友,女,大概70多歲;楊孃孃,60多歲。警察說她們發真相資料,已經跟蹤她們四個多月了。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貴州省赤水市政法委、社區、派出所對自己社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都監視、騷擾。康樂社區的警察王元慶三番二次的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譚世會的丈夫,其家人問王元慶有甚麼事,王元慶又說沒事。不法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李澤容,非法闖到李澤容的出租房裏,亂翻亂找,結果甚麼都沒拿走。
◎四川省威遠縣法輪功學員羅光玉,女,69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在貴州赤水市講真相遭人惡告,被赤水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了14天。羅光玉的老伴七十多歲,在當兵時受工傷,雙手被凍壞,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二零年三月份起,貴州省赤水市市電視台在赤水新聞上連續三天播放誣蔑法輪功的新聞片。由「六一零」、政法委、派出所、市中辦、各社區以疫情為由騷擾赤水市法輪功學員。三月七日,騷擾法輪功學員林俊英、陳庭富。三月二十一日下午,騷擾法輪功學員譚世會。
◎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正值中國新年期間,也是五漢肺炎疫情流行時,赤水市兩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早上大概10點左右,在赤水市荷花池,赤水市便衣夥同刑警綁架兩位法輪功學員,據說她們在發資料,她們是老年法輪功學員李文玉,年齡大概七十多歲,一個是林俊英,年齡大概六十多歲。有人認得有個便衣是國保的段濤。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早上9點左右,貴州省赤水市赤天化老年法輪功學員謝正恩在合江縣九支鎮發真相資料被人構陷,被九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隨後立刻就被抄家,當天謝正恩被放回家,叫在家中等著,隨時傳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報導,貴州省遵義市赤水市「六一零」夥同國安、各派出所、各社區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陳桂祿、李天友、陳銀富、明鳳弟等,其中陳桂祿因不配合,被強制坐老虎凳。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貴州省媒體報導,原貴州省黔南州委書記唐德智遭惡報被查。
唐德智,一九六五年七月生,籍貫四川綿陽。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二零一一年,任貴州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及辦公廳主任;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中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書記;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起,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期間,唐德智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唐德智任貴州省黔南州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黔南州法輪功學員蒙向珍、羅黃吉因在都勻甘塘鎮栗木寨發真相台曆被綁架後構陷到都勻市檢察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前後,已經被兩次非法開庭。
◎貴州黔南州法輪功學員黃玉清,女,六十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黔南州都勻東站高鐵進站口被綁架,二零一九年五月前後,被黔南州都勻市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非法判刑兩年,被關押在貴州第一監獄。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報導,貴州省黔南州羅甸縣法輪功學員崔紅、徐芳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被綁架,分別被都勻市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貴州省都勻市西苑小區臨街開美容院的(東北人)法輪功學員付友豔與其他8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她的門面(當天門面休息)剛開始學法。當地公安、國保等十幾人衝進門面,把九名法輪功學員綁架。當晚,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付友豔及陳煉非法關押進黔南州女子看守所,其餘放回。後因80歲左右的陳煉身體不舒服,被送到醫院檢查。因她血壓很高,晚上12點,警察通知其家人接回。
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重慶市媒體報導,原重慶市榮昌區委書記曹清堯遭惡報被查。
曹清堯,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生,湖南新化人。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任重慶市南川區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任重慶市南川代區長、區長。 二零一六年七月,任重慶市榮昌區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重慶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二零二三年底,任重慶市政府參事。期間,曹清堯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曹清堯任重慶市南川代區長、區長、重慶市榮昌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下午6點多,重慶市南川區東城派出所、東城街道居委會以看望法輪功學員甘麗蓉母親(85歲)為名來查看情況,遭到老人的正義抵制。緊接著十日,東城派出所又來了4個人,並惡狠狠的要甘麗蓉的母親叫甘麗蓉從深圳回來,講清楚。當天晚上,惡人又來對甘麗蓉的母親進行嚇唬,干擾了老人的正常生活,迫使甘麗蓉清明期間回老家,準備長期在家照顧高齡母親的願望無法實現,甘麗蓉不得不離家出走。
重慶南川區法輪功學員甘麗蓉,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晚上回家看望獨自在家的85歲老母親,三十一日早上,被惡警壞人圍困在家中,中午過後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家中只剩下85歲的老母親孤獨無助。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重慶南川區警察闖到巴南區法輪功學員全啟明位於南川區的住宅非法抄家,當時全啟明不在南川,重慶南川區公安局國保大隊10多人,要挾全啟明女兒位於南川區的私家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人員,打電話給全啟明的女兒謊稱樓下業主反映她家漏水漏得很厲害,趕快回去看看。全啟明的女兒不知是計,回小區就遭遇國保大隊10多人的強行開門入室。他們進屋就強盜似地抄家,能搶的都搶,搶走了全啟明的生活費4500多元、打印機一台、台式電腦一台、大法師父法像和10多本大法書等,並且恐嚇全啟明女兒要把她母親交出來,不然就要怎麼怎麼樣……
全啟明自二零零零年被巴南區「六一零」逼得流離失所在外長達十四年,直到二零一四年底,才和親人、親戚們團聚。這次被警察非法入室抄家、恐嚇後,全啟明的女兒一直處於驚恐之中,飯吃不下,老做噩夢,連電話都不敢開機,精神受到極大打擊;而全啟明有家難回,被迫流離失所在外。
◎二零一五年十月下旬,重慶南川區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保大隊派人到訴江法輪功學員胡文菊、夏明英、鄧子蘭、曾祥雲家進行所謂「回訪」、「核實」,幾位法輪功學員都給他們講了真相,並一再講你們也是受害者,我們控告江澤民是行使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為民除害,對你們基層迫害法輪功的人是一個解脫的機會,這些人不但不聽,過了幾天反而變本加厲的去向他們的子女們施加壓力,強迫子女們到老人家裏去,揚言如果不寫聲明作廢,上班的不准上班,做生意的吊銷執照關閉門面等等進行威逼恐嚇,子女們面對生活的壓力不得不向老人們施壓。
◎重慶市榮昌區法輪功學員何祖彬、朱勇、金雨,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被當地惡警綁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被重慶市榮昌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何祖彬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五千元的罰款;金雨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二千元的所謂罰款;朱勇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二千元的所謂罰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9點多鐘,重慶市榮昌區廣順街道、派出所等七人,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鐘世玉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抄走《轉法輪》,《洪吟》等法輪大法書籍。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重慶市榮昌區「六一零」主任李強帶領當地國保、政府和村委會一行幾人,到榮昌區直升鎮81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陳像高家裏,謊稱看老人的房子被頭一天的地震震裂沒有。他們進到陳像高老人家中後非法到處翻找,搶走家裏的大法師父法像、一個mp5、和幾本真相台曆,然後威脅老人放棄信仰法輪功,否則就不把民政部門給「三無人員」(因陳像高老人被中共邪黨迫害劃為地主成份,沒能成家,長期一個人獨居)的每月四百多元的生活補助發給他,遭到老人的拒絕後,李強等人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及其它物品離開了。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重慶市榮昌區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主任李強,帶領當地國保、廣順鎮黨委,派出所和村委會人員,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呂景珍、鐘世玉、賴長容家,騷擾和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號下午,重慶市榮昌區「六一零」、公安、國安、派出所一行幾人,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羅道英做生意的店面,將羅道英帶去公安局訊問,然後將其放回家。羅道英被抄家搶去電腦和大法書籍。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14點30分左右,重慶市榮昌區高鐵安檢口人員安檢身份證時發現李文姝是法輪功學員,就帶到工作室審問,一行七、八人,有在電腦查找本人煉功情況的,有翻看大小提包的,扣留十多分鐘才放行。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明慧網報導,重慶榮昌區政府前一陣搞了所謂的「敲門行動」,到處騷擾法輪功學員。剛剛消停,這幾天又在毒害世人:由區委防範辦印製了大批所謂污衊法輪功的所謂「知識守則」,由街道、村、社區挨家挨戶發 ,要求戶主在「責任承諾卡」簽名。當時重慶地區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而重慶電視台也在這幾天開始了新的一輪播放有誹謗大法的電視片。
◎重慶市榮昌區法輪功學員肖紅由於參與聯名實名以法律條文給有關部門寫信,自二零一七年以來已經多次遭到當地國保警察、政法委人員等騷擾、非法傳喚、抄家、直至被綁架拘留:警察問肖紅還參與寫不,肖紅說:信訪是合法的。他們說:你寫的與法輪功有關,你寫一次我們就傳喚你一次,還要商量進一步處理。也曾電話騷擾她兒子。所在單位也曾對她施壓。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榮昌區政法委、「六一零」主任李強、副主任李廷坤,榮昌區國保大隊長雷天明,帶領十多人,到肖紅的工作單位對其非法「傳喚」與「檢查」。五月三十日榮昌區政法委主任李強、副主任李廷坤等人,又到肖紅單位對她進行威脅,讓她放棄修煉法輪功,說如果不配合就送到洗腦班。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以後,肖紅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失去聯繫。肖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八月二十一日,肖紅再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重慶市榮昌區廣順街道的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二零年的一月、四月、五月都遭到當地政法委、「六一零」、綜治辦、派出所、街道和社區人員多次上門騷擾,抄家、照相等迫害。特別是綜治辦的劉傑,二十多年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重慶市榮昌區直升鎮八十多歲的孤寡老人法輪功學員遭到當地綜治辦、派出所、鄉政府等人員上門騷擾並被抄家迫害。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重慶市媒體報導,原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裁牟豐京遭惡報被查。
牟豐京,山東煙台人,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歷任新華社遼寧分社部門主任、重慶分社總編輯;二零零零年,任《重慶日報》總編輯;二零一一年,任《重慶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四月,任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裁、總台長;二零二三年五月,任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黨委書記、館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迫害法輪功,《重慶日報》作為喉舌,毒害眾生和法輪功學員,發表和轉載了許多誹謗誣蔑法輪功的宣傳報導,毒害了無數世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為了繼續矇騙廣大人民群眾,惟恐其罪惡暴露,國安「六一零」便操縱《重慶日報》等媒體,大肆宣傳「公開開庭審理顧志毅一案」。可開庭那天,渝中區法院門前到處是便衣、警察。不但不准顧的律師出示證據,連其辯護律師張口的機會都不給,而且還將一名參加旁聽的江北法輪功學員綁架。
◎據《重慶日報》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報導,重慶第一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案件」,發表誹謗誣蔑法輪功的宣傳報導。實際上是法輪功學員陳庶民、袁湫雁、黎堅、殷豔、盧正奇等被非法庭審,招來天怒人怨,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據理力爭,揭露邪惡的謊言,使得庭審草草收場,法庭不得不擇日再審宣判。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重慶法輪功學員朱德富,從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勞教期滿回家,重慶市九龍坡區銅罐驛鎮「六一零」的劉德榮、鄧立松、居委會姓楊的惡人和《重慶日報》業餘記者張全到朱德富家,開所謂的「幫助會」。劉德榮誣蔑大法、誣蔑師父,姓楊的照相,張全記錄。他們不顧朱德富的強烈抗議。過後,搞了一篇栽贓陷害的報導《一個癡迷者的醒悟》在網上發表,對朱德富進行陷害。這完全是劉德榮、張全等人事先精心策劃的,一手炮製的。
二零二五年九月六日重慶市媒體報導,重慶市公安局一級巡視員何內平遭惡報被查。
何內平,一九六零年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任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二零零五年,任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局長;二零零八年,任江北區政府黨組副書記、江北分局局長;二零一一年,任市公安局副廳局級幹部;二零一四年,任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政委;二零一四年,改任巴南區政府黨組成員、巴南分局局長,二零一五年,任巴南區副區長、巴南分局局長;二零二零年,任重慶市公安局一級巡視員。期間,何內平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何內平任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局長、巴南分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重慶市江北區法輪功學員蘇澤碧老人在二零零八年五月被當地警察梁世濱等人綁架,於二零零八年六月被劫持入重慶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九年六月蘇澤碧從勞教所回到家中後身體一直不好,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含冤離世。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早上天還沒有亮,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梁世濱、陳小東、劉玲(女)三個惡徒就守在蘇澤碧家的樓下,早上8點多鐘蘇澤碧剛出門就被這三個惡徒綁架,惡徒綁架蘇澤碧時經過了法輪功學員譚和平的家,蘇澤碧不停地大喊:「小譚,小譚救命」。
幾個惡徒非常兇惡地又去敲打譚和平家的大門,譚和平沒有開門。三個惡人就強行的把蘇澤碧老人綁架到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辦公室非法審問。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晚上9點至10點鐘,重慶市江北區國保支隊惡徒梁世濱、陳小東、劉玲(女)強行將譚和平(殘疾人)的家門和她母親的家門砸爛,並非法抄家。譚和平走脫,惡警將她的兒子綁架,非法搶走了她兒子的電腦,第二天放回。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蘇澤碧被非法強加的勞教期滿回家後,紅旗河溝派出所公安惡警經常騷擾、恐嚇蘇澤碧老人,惡警找不到蘇澤碧就去騷擾她的女兒和女婿。蘇澤碧老人從勞教所回到家身體一直不好,這樣身心狀況進一步惡化,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離世,享年71歲。
◎法輪功學員羅向旭,現年39歲,家住重慶市江北區通用新村,原係重慶通用集團公司總裝車間鉗工。二零零六年元月四日晚8點多鐘,江北區公安分局石門派出所十餘名警察闖入家中,強行抄家,遭到抵制,公安大打出手,致使羅向旭滑下五樓,摔成重傷,被公安送往重慶市騎士醫院醫治,左大腿骨折,腳掌趾骨折,肩胛骨傷,脫臼,住院月餘出院,目前下肢行走困難。
羅向旭妻子法輪功學員向中瑤,現年36歲,繫原重慶市江北城124中學化學教師。二零零一年六月闖出勞教所,後來再次被江北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一月在廣西北海市被當地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廣西合浦縣看守所一年多,受盡折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被北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拘押期間受盡了最殘酷的迫害導致「拘禁性精神障礙」,兩下肢(廢用性)肌肉萎縮,完全失去生活能力,二零零三年由廣西監獄局送回重慶家就醫。二零零七年元月四日晚,被江北區公安分局強行抄家並再次綁架,次日非法送往重慶永川監獄。當時向中瑤身邊還有剛斷奶的孩子。
◎法輪功學員李憲明,男,60多歲,家住重慶江北金科湘江家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晚飯後,李憲明出門被惡徒跟蹤、綁架。第二天凌晨4點,惡徒梁世濱帶了一夥人到李憲明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重慶江北法輪功學員趙昆在家被綁架,李憲明與趙昆被劫持在一起。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下午,重慶市江北區長輪東風船舶工業公司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陳以仁(男、六十五歲左右),在江北區唐家沱地區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惡人構陷,遭當地派出所綁架。
◎重慶市渝中區法輪功學員李秀英,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8點,前往巴南區界石鎮貼真相粘貼,遭不明真相的世人電話舉報。李秀英被非法關押在巴南區看守所構陷。
◎法輪功學員張君,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重慶市巴南區跳石鎮給村民講真相,被跳石鎮派出所綁架,非法批捕關押在巴南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第一次對張君非法開庭,庭審時由於無法出示證據,只有一些所謂證據的照片,律師提出不合法律程序,法院因此中止了庭審。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第二次對張君非法開庭。重慶律師為張君作了無罪辯護。面對律師有力的質詢和辯護,公訴人承認: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法輪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就是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非法判張君有期徒刑五年。
◎經過長達一年五個月零八天的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全啟明和屈馳二人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非法判處全啟明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非法判處屈馳有期徒刑二年,處罰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