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蓮花(以前誤寫為「江蓮花」),生於一九七九年,原來家住南昌縣渡頭黃坊村,現居住在南昌市廣州路。她原來身體很不好,生完小孩以後拖個地也堅持不了,只有等到她的丈夫一個星期回來拖一次;帶個小孩也很累、也不做家務。二零一四年三月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雖然時間不長,她的身體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甚麼毛病也沒有了,生小孩落下的病根如腰酸、心絞痛,還有婦科病,頭暈,關節疼痛等都不翼而飛了,從此挑起擔來腳下生風,因此她內心無比激動,在生活中努力按照法輪大法老師李洪志先生教導的「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修心向善。
姜蓮花希望更多的人像自己一樣從法輪大法中受益,派發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人舉報,於二零二零年八月被南昌縣武陽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蓮塘看守所構陷,遭非法強制採血、錄音、錄像。在遭警察綁架一年多後,姜蓮花被中共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
在江西省女子監獄,姜蓮花遭受長時間高強度的奴工勞役等迫害,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從監獄回家。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累計85人次,其中:被非法判刑的17人、被非法刑拘的8人、被非法拘留的17人、被非法抓捕的20人、被騷擾的9人、被非法關押洗腦班的12人。由於中共迫害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沒能及時報導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