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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昌邑市徐萬香又遭誣判三年多 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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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昌邑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徐萬香女士二零二四年八月被警察綁架,後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日前獲知,徐萬香已被劫入山東濟南女子監獄迫害。這是她第二次因信仰真善忍遭中共非法判刑。

徐萬香修煉法輪功前後的經歷及遭中共迫害事實

徐萬香生於一九六三年四月。在兒子六歲時,她丈夫因故去世,留下一兒一女。那時她還沒有工作,整天以淚洗面,哭瞎了眼,身體也垮了下來,並患有多種疾病:頭疼、牙疼、乳腺增生、胃疼、腰疼、眼睛看不清東西。她無法照顧兩個孩子,女兒不得已就輟學打工,出來養家,還要給母親治病,還要照顧小弟弟,一家人的重擔全部落在一個少女的身上。

二零零七年,徐萬香有幸遇到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她眼睛就復明瞭,後來身體完全康復,這一家人才從黑暗中走出來,生活才有了生機。

二零一六年,她兒子遇到一次嚴重車禍,腦蓋進入頭頂裏面,動手術後,出現視力嚴重下降眼睛有點歪斜至今,記憶力更是嚴重下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母親照顧,這次手術在醫院花了十多萬元。徐萬香一邊照顧著兒子,一邊出去打工還債。不料二零一七年,兒子又摔斷了胳膊,動了手術,又花了幾萬元。

二零一八年四、五月間,中共因要在濰坊市辦「上合峰會」,綁架了當地156名法輪功學員。四月二十四日,徐萬香等近二十位昌邑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

昌邑國保大隊及都昌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徐萬香時,竟連她不能自理的兒子也一起綁架到都昌派出所,雖然她兒子被當天放出來,但因受到驚嚇,精神和身體更不如從前,每天默默地一個人在家,也不跟任何人說話。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坊子區法院非法庭審徐萬香,後對她非法判刑一年零一個月。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徐萬香走出回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晚上,徐萬香、孫永芹兩位法輪功學員出去向世人傳播躲過疫情的良方,被受謊言毒害世人舉報,兩人被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昌邑國保警察分別勒索兩人的家人一萬現金,讓兩人取保候審回家。十天後,警察打電話要徐萬香去一趟國保大隊,稱必須寫放棄法輪大法信仰的所謂保證書,威脅如果不寫就交給司法機關。徐萬香遂被迫離家,在外漂泊長達四年多,並遭到公安局的非法通緝。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半左右,徐萬香在昌邑市石埠鎮第二棉花加工廠再次被昌邑市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近日獲知,她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目前,徐萬香已被劫入山東濟南女子監獄。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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