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被撤職,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姜和平,男,六十歲左右,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九年任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政委。姜和平作為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的政委,對轄下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事實,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他被撤職僅是遭報的開始。
以下是姜和平任內蒙古監獄管理局政委期間,該監獄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法輪功學員房慶昌被保安沼監獄迫害致死。獄方阻擋著不讓家屬看死者的遺體全身。房慶昌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被誣判四年,被劫持到保安沼監獄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監區長李長江逼迫房慶昌多幹活,一天內電擊他兩次,又指使犯人包夾李彥龍、張洪玉、包好力保毆打他兩次,這些犯人躲開攝像頭,專往房慶昌的胸、腹部打,當天打得他口裏流血,嚥不下去飯;第二天走路打晃;第三天送醫院,醫生聲稱無病;第四天晚上十點多,房慶昌昏迷,被抬到七監區,第五天晚上六點在輸液中去世。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明慧網報導,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內蒙古女子監獄被迫害。獄警利用、唆使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犯人為了減刑,迫害起法輪功學員不分時間,地點的折磨,想甚麼時候折磨就甚麼時候折磨,手段更為惡劣殘酷,時間更為持久,致使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時時都處於暗無天日的折磨痛苦之中。這些犯人在獄警的教唆下迫害起法輪功學員來有恃無恐。獄警隱藏在後面,命令教唆犯人無所顧忌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獄警肖梅開會時教唆犯人,說法輪功學員如何如何不聽話,不好管,犯人授意回來就又開始找茬罵法輪功學員,或用其它的手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受獄警的指使,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當有法輪功學員向肖梅反映犯人罵人的情況,肖梅推脫說:我咋沒看見呢?還冠冕堂皇地說:這有監控啊。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網報導,被非法關押在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長期被剝奪錢財和做奴工。家屬給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寄的錢,法輪功學員本人確認簽收後,卻不能及時到達本人手中,時間少的也得三、四個月,經常半年以上,才能到達法輪功學員本人手中。這些錢經常被監獄管教人員私自挪用和直接動用了。有個叫沈波的犯人,負責包夾法輪功學員,經常在法輪功學員的賬戶上動錢買東西(未經本人同意)。隊長肖梅等獄警,她們都知道這些事情,裝作沒看見,也不管。監區裏強制奴工,長期性的加班、加點,特別是五監區,正常情況應該是:星期六學習,星期日休息,但實際不然,與規範的大相徑庭,長期的加班、加點。常人的普通犯人被加班加點的情況更是嚴重。
◎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八年的北京房山區法輪功學員王磊女士被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王磊在監獄因為拒絕「轉化」、拒絕戴犯人名牌、拒絕照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獄警用電棍電擊,並把王磊嚴管,由兩個犯人看著,還不讓買東西,不讓買生活用品。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上午,王磊的申訴律師李仲偉到內蒙古女子監獄要求會見被迫害致精神病狀態的法輪功學員王磊。內蒙古女子監獄以王磊拒絕「轉化」為由,第三次無理阻止律師會見。他們不僅非法剝奪王磊的信仰權、人身自由權、會見權、訴訟權、醫治權,而且正在剝奪她的生命權。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八點多,被非法判刑三年的內蒙古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趙桂春被元寶山區公安分局警察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趙桂春的家人想去探視,獄方稱:現在不能見面,得半個月以後才能見面。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上午九點,一監五監區監區長岳婷婷以趙桂春不吃藥為名,找來四、五個年輕力壯的人對她拳打腳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起,被非法關押在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二監區的赤峰市寧城縣法輪功學員李彩芝就被監獄方剝奪了親屬探視的權利,說是「不轉化,不讓見」。當親屬詢問:你們這樣做符合法律嗎?獄警聲稱:「這是監獄管理局做的規定,你可以到監獄管理局去找。」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被非法判刑六年的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楊萬明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廠房東門打坐煉功抵制迫害,遭到該監區書記呂興安等人利用電槍電擊,他們先往楊萬明的臉上噴辣椒水,當時把楊萬明電的倒在地上,頭部和手全是傷痕,全都腫了。第二天早上,獄警又對楊萬明再一次進行電擊迫害,把楊萬明電昏過去了,後用120車拉到布塔旗二院才搶救回來。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法輪功學員宗廷選為抵制非法關押迫害和奴役,拒絕出工,監區書記呂興安指使幾個犯人用約束毯(一種刑具)把宗廷選捆上,只剩下腦袋露在外面,並抬到呂興安的辦公室裏,他們先往宗廷選的臉上噴辣椒水,然後用「針灸」的針在宗廷選前額部位紮了很多針,又在人中部位亂扎,過程中,宗廷選抽出一隻手,呂興安又喊犯人進來捆他,可看到宗廷選的頭部和人中部位都有血跡。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內蒙古通遼市法輪功學員王濬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絕食、絕水要求歸還被搶的大法書,三天後(八月二十二日)被副監獄長譚劍關禁閉,二十七日被從教學樓裏抬了出來,用約束帶綁著,腦袋軟軟下垂著,情況非常緊急。在保安沼監獄期間,王濬一直在申訴其被迫害這一事實。可是駐所檢察機關人員執法犯法,從二零一七年七月份接到王濬的申訴書時,就一再拖延不給處理。二零一九年下半年輾轉傳出消息,被非法關押在保安沼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正在被逐個關小號酷刑折磨,用殘忍的手段達到強制轉化目的。王濬正在該監獄二監區一分監區遭受嚴重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楊萬明在出工的行進中,因手裏拿了一雙膠鞋,被劉暢責難,並被劉恐嚇和噴辣椒水。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關押在一監區二分監區新入監的法輪功學員王越成被二分監區中隊長席國輝和一監區獄警丁鳳才隔離關押,他們為了威逼王越成寫「四書」,對他實施戴背銬、噴辣椒水、電棍電、戴刑具等折磨。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