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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揭陽市三位婦女又因讀書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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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近日獲悉,廣東省揭陽市三名法輪功女學員林素貞、江碧吟、麗英因閱讀法輪大法書籍,近期分別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一年、半年。其中,林素貞69歲歲,江碧吟83歲,麗英年齡待查。這是繼二零二零年六月揭陽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因讀書遭非法判刑後,又一起因讀書遭冤刑迫害的事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姚靜嬌、江碧吟等九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閱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書籍《轉法輪》時被警察綁架、抄家。其中五位法輪功學員遭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姚靜嬌、江碧吟兩位老人各遭誣判三年、六個月。姚靜嬌老人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初被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在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拉回家;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含冤離世,終年85歲。(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只因讀一本好書 廣東85歲姚靜嬌被公檢法聯手害死》《因讀大法書 廣東八旬老人姚靜嬌、江碧吟遭誣判》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三點多,揭陽市榕城區新興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林素貞的家,將正在一起讀《轉法輪》的林素貞、江碧吟、江錫娥、麗英四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分別劫持各家非法抄家。警察從林素貞家中搶走大法書籍,從麗英家中搶走真相幣,在江碧吟、江錫娥家中一無所獲。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江錫娥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釋放。林素貞、江碧吟、麗英三人日前遭非法判刑。

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公民閱讀法輪大法書籍。中國國家出版署二零一一年頒布的50號令,其中的第99條和100條明確解除了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所以自己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揭陽市公檢法機構以閱讀法輪功書籍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司法迫害,甚至不放過耄耋老人,將他們的生命置於危險境地,是天理難容的罪行。

江碧吟、林素貞、麗英三位法輪功學員信息簡述

◎江碧吟生於一九四二年九月,今年83歲,家住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她曾患有嚴重的貧血、頭暈、腰痛、子宮腫瘤、腎結石,發作時疼痛難忍,四處求醫,久治不癒,一直需要家人的照顧。一九九八年,江碧吟有幸修煉了法輪功,身體迅速得到康復,她每天買菜、做家務、照顧孫子上學,扛單車上下四樓,還能到農村老家照顧婆婆,樣樣做的來。然而,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江碧吟不斷遭到中共人員的騷擾、威脅、恐嚇、非法搜查。二零二零年六月,江碧吟老人因閱讀法輪大法書籍遭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個月;五年後,江碧吟老人再次因閱讀法輪大法書籍遭到綁架,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

◎林素貞於一九五六年十月出生,現年69歲,家住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她曾是下鄉青年,患有頑固性皮膚病,表現為腳腿紅腫、痛癢,十分難受,尋醫問藥都無法治癒,苦不堪言。她修煉法輪大法後,皮膚頑疾不翼而飛,身體無病一身輕。

◎有關麗英女士的信息待查。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

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公民修煉法輪大法。公安部於二零零零年制發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此文件中明確列出十四個邪教名稱,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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