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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九年半 昆明畢金梅又遭三年半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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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畢金梅女士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被西山區警察綁架、關押。近日獲悉,畢金梅已經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畢金梅當庭上訴,昆明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原誣判。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畢金梅時竟不告知她的家人,中院二審結果也不給家人,目前畢金梅是否被從昆明市看守所轉移到監獄家人也不得而知。

畢金梅今年60歲,原昆明市嵩明縣水務局灌區淡水養殖工程師、養殖專家。她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曾遭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七年半,這次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畢金梅女士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畢金梅因拒絕放棄法輪大法信仰,在單位上班時遭綁架,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昆明大板橋)非法勞教兩年。她結束非法勞教後,單位將她的工資降了四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畢金梅、王正禮(嵩明縣水務局灌區管理局副局長)、王菊珍(小學高級教師)、李曉玲(小學高級教師)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到鄰縣──尋甸縣發神韻光盤時被警察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王正禮(嵩明縣水務局灌區管理局副局長)、王菊珍(小學高級教師)、李曉玲(小學高級教師)四人,到昆明尋甸縣發放神韻光碟,被警察綁架、關押、構陷。四位法輪功學員後被尋甸縣法院非法判刑:畢金梅、王正禮、王菊珍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李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畢金梅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此次迫害導致畢金梅的丈夫與她離婚。畢金梅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結束七年半的冤獄迫害。

畢金梅出獄時遭到嵩明縣「610」人員和嵩陽派出所警察刁難,不准家人將畢金梅接回家,要求她回嵩明縣辦所謂手續。家人只好給派出所警察留下畢金梅妹妹的電話。從此,妹妹家經常受到警察的騷擾: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嵩陽縣司法所和嵩陽派出所的兩次打電話騷擾家人,逼畢金梅和他們見面。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嵩陽縣司法所三名人員突然闖到畢金梅妹妹家進行所謂「家訪」一個多小時,對家人進行誘騙、威脅、恐嚇,並索要了畢金梅弟弟家的地址、聯繫方式。之後,嵩明縣公安局警察也去畢金梅妹妹家騷擾了一次。

二零二四年八月,嵩明縣公安局警察找到畢金梅和媽媽單獨住的地方,突然上門查看。緊接著嵩陽派出所警察又打電話落實畢金梅的住址。九月十日,昆明文林派出所的輔警李嘉和和關景文以登記常住人口為由到畢金梅住處騷擾。九月十一日,文林派出所警察袁海清、輔警李嘉和又以安慰看望老人為由騷擾畢金梅。十一月,又有警察上門騷擾畢金梅。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晚七點左右,昆明市五華區穿金路派出所警察闖到畢金梅的居所(省二建家屬區),警察稱他們白天就已經盯上畢金梅了,對她非法抄家,並將她綁架走,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之後,外界失去畢金梅的任何信息。直到最近才獲知,她遭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日期待查),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日期待查)。畢金梅當庭上訴。中級法院二審(日期待查)非法維持原誣判。目前畢金梅女士是否被從昆明市看守所轉移到監獄,她的家人也不得而知。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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