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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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我小時候從樓上掉下摔成腦震盪,發燒又燒成肺炎,接著又出現支氣管哮喘,神經性濕疹等多種疾病。長大了也不能工作,家裏的錢都被我看病花了,病卻沒治好。修煉大法後,我無病一身輕,終於可以自食其力了。

但是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大法的持續迫害下,我兩次被非法判刑,又失去了經濟來源。我一直和母親生活,兩次的迫害給母親造成了很大的痛苦與傷害,今年初母親離世,我在經濟上一下出現了困難,以後的日子也只有我一個人面對了。同修們知道後,都非常關心我,有安慰的,有幫我想辦法的,也有給錢的。

我記得師父在《美國東部法會講法》中講:「我給大家舉個例子。有一個學員家庭突然間變的困難起來了。這個困難作為修煉的人很可能他以前欠下這樣的債,在消的過程中讓他必須得有這樣的承受,但是時間不會長。我講可能會是這樣。那麼有的學員覺的他這麼困難,我們得幫助他。怎麼幫助呢?大夥湊錢,給他錢,供他一家人的生活。好,那麼從此這個人甚麼也不幹了,除了學法之外就是在家吃、喝、花他們的錢。那麼再接下去,法也不學了,你就拿錢來吧,我就這樣生活了。大家想一想,你們是有慈悲,但不能這樣對待這些問題。每個人都有他的難,大家可以出於慈悲去幫助他,解決工作或臨時應急的解決一點問題,但是絕不能夠長期的這樣做下去。我給他安排的那條路你們都給破壞了,他都沒法修了,最後他不修了。」

我謝過同修的好意,給錢不收,實在拒絕不了的,就把錢當作資料費。我提醒自己:這是我要走的路,我要走好。但是我在小事上卻摔了大跟頭。

去年開始,我和同修配合面對面講真相,我們每次上午出去都是邊走邊講,到中午我們就坐車回家。開始同修給我交車費,我都推辭說自己刷卡就行。同修就每次先上車,給我交車費。時間長了,我連卡都不拿出來了,有時自己先上車也等著同修交車費,我也沒當回事。

今年我出現經濟困難後,到了中午,同修就說:咱們去吃快餐吧。我開始不去,同修就說:去吧,那家快餐挺好的。我們就去了,是同修付的錢,我也沒多想。後來我們到另一家又吃了一次,我先點的餐,我完全可以自己付費,卻告訴收款員要同修付費。回家後,我非常不舒服,但又說不出來哪不舒服,我就在想:今天怎麼了,哪不對了,也沒找到。

晚上學法,當學到《轉法輪》第三講,看到師父說:「慢慢的由給小紀念品接受了,逐漸給大東西也要了,最後給少了也不幹了。」我一下明白了,我從同修給交車費一元錢到現在吃飯十幾元錢,從開始客氣的推辭到現在的坦然接受,再下去……我不敢再想下去,我必須把錢還給同修。

但我又礙於面子,一拖再拖。再出去時,同修要去吃飯,我就說:不餓,你餓了你去吃吧,我等你。弄的同修只好也不吃了。也不坐車了,跟我走回家。

幾次過後,我認識到不能這麼自私,只想到自己,卻不考慮同修。我必須和同修說清楚。在一次學完法後,我突破自己,向同修曝光了自己那顆貪慾之心、利益心、好面子的心、安逸心、怕吃苦的心,並把錢如數還給了同修。

修煉沒有小事。這是師父給我安排的路,我必須走好走正。

層次有限,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批評指正。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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