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上午,成華區法院戒備森嚴,進法庭旁聽人員均遭第二次安檢,手機不能帶入法庭,存放在法庭外的櫃子裏。旁聽人員共九人,每個人的身份證均登記並拍照,隨身帶的包全面檢查。另外,在沒有疫情的情況下,審判長和兩個陪審員均全程佩戴口罩,做賊心虛的模樣一覽無餘。
王蘋的兒子作為親屬辯護人為母親做了無罪辯護。但是楊益凡的律師以無罪辯護接案,卻在庭審中改做輕罪辯護。楊益凡聽力有障礙,不能聽清檢察官、法官、律師的發言,但楊益凡自己在法庭上發表了無罪辯護意見。
王蘋女士遭迫害經過簡述
王蘋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在住處附近被成華區青龍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押往其住處(租房),那裏已經有十餘警察在非法抄家。警察搶走王蘋家中許多物品,包括打印機、大法書籍等,還有三萬元現金,但末被警察記錄在扣押清單上。
王蘋當庭向法庭陳述,家中沒人的情況下,那夥人私闖民宅。
王蘋被綁架到青龍派出所。次日,她被套上黑頭套押往不明地點,幾個月後王蘋才知道是新津洗腦班。在洗腦班,王蘋每天二十四小時被兩個身份不明的女人三班倒的監控,六個月後,她被劫持到成都市看守所,並遭到非法逮捕。這期間,王蘋從未收到過拘留、逮捕的通知書。王蘋也曾要求警方通知家屬自己被綁架,但被警察拒絕。整個過程,警察完全視法律如無物。
家屬因長時間聯繫不上王蘋,到她租住房管轄的青龍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警察竟稱不知此事,還假惺惺讓家屬到戶籍地去報案。後家屬向成華區公安分局、成華區政府遞交各種申請尋找失蹤人口。家屬在向成華區檢察院遞交《刑事立案監督申請書》時,才知道成華區公安分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監視居住為藉口,把已關押六個月的王蘋從新津洗腦班轉到成都看守所,到看守所後被非法逮捕。
所謂案件被警方長時間拖著。二零二四年七月,王蘋的兒子作為親友辯護人到成華區法院向主審法官浦黎遞交了相關文書,並數十次到法院要求閱卷、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核實證據,均被法院拒絕。
自王蘋被綁架、關押一年十個月後,成華區法院的法官助理才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第一次通知親友辯護人可於七月十四日到法院閱卷,同時竟給了辯護人七月二十五日開庭的「出庭通知書」,僅僅給十天時間做辯護準備。而且親友辯護人到法院閱卷時,只被允許看和摘抄,不准複印和拍照。
七月十八日,王蘋的兒子專程請假從綿陽趕到成都市看守所準備會見母親,看守所警察以「出庭通知書上沒有辯護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為由進行刁難,拒絕親友辯護人會見。辯護人立即趕到法院,法官助理卻說不能出具這個證明。最後法官承諾開庭前允許會見。結果直到開庭也沒有讓親友辯護人會見王蘋。中共公檢法就是用這種流氓手段剝奪公民的基本人權。
在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非法庭審時,王蘋的兒子作為親屬辯護人為母親做了無罪辯護。王蘋在庭上質疑警察私闖民宅非法抄家,偷走了三萬元現金,沒有將三萬元現金列在扣押清單上,自己也沒有簽字。法官顯然不想對此進行調查,還企圖誘導那三萬元錢是在家裏丟失。辯護人遂強烈要求當庭播放執法記錄,均被法官拒絕。
主審法官浦黎拒絕回覆親友辯護人的行為有:在庭前向法官申請偵查機關人員出庭、調取的幾份鑑定意見、請公訴機關提供認定污衊法輪功的法律依據等等,均沒有回覆,對此親友辯護人當庭申請法官迴避,被非法駁回。
王蘋在庭上自辯時陳述了警方如何作案:警察稱她使用藍牙服務器發送三條法輪功宣傳信息,而實際情況是,警察綁架她時根本不能確定是誰發送的,警察引誘她用藍牙服務器發送三條給他們看,叫兩個人接收,然後說:「就是你了」,據此定罪。對此,親友辯護人多次提出要求檢察官出示其構陷法輪功的法律依據,法官多次打斷親友辯護人的發言,謊說現在是質證期間,辯護期間再對此發表意見。但到質證環節時,法官沒有讓辯護人質證,剝奪辯護人的辯護權。
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有新的證據提交時,親友辯護人提交了(2000)公通字39號,法官讓公訴人質證,在公訴人發言前,主審法官還當庭提示檢察官:公訴人只對該文件的時效性方面發表意見。公訴人看了文件後,謊稱是該文件沒有蓋章,不具有真實性,與本案沒有關聯。檢察官在撒謊,在故意構陷當事人。
楊益凡先生遭迫害經過簡述
法輪功學員楊益凡今年54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他在成都市下轄簡陽市租住處被簡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簡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外界一直沒有他任何消息。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才獲知,他被非法關押在位於成都市郫都區安靖鎮的成都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楊益凡遭成都市成華區法院的非法庭審,並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需要說明的是,楊益凡的家屬聘請的辯護律師沒有按照家屬意願做無罪辯護,而是改做輕罪辯護。在法庭上幾乎沒有發表辯護意見,而且均認同公訴人及法官的意見。當庭遞交了一份楊益凡母親的身體出現嚴重問題的兩本病歷證明,要求法庭輕判。結果家屬花錢聘請的辯護律師與家屬的期望背道而馳。
楊益凡有聽力障礙,不能聽清檢察官、法官、律師的發言,很難應對庭審的辯護以及糾正律師或當庭辭退律師。但楊益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楊益凡遭中共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被劫持兩年多後 成都市楊益凡面臨非法開庭》)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成華區法院:
本案主審法官、刑庭庭長浦黎19828968116、028-60811600
成華區檢察院:
本案檢察官余大志18011306979
(責任編輯:顧元)